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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中期评估报告按照《**市落实〈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及成效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环境执法重点任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00人次,开展交叉执法4次、专项行动14次,检查企业1614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起,罚款207.5万元,受理群众举报件323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圆满完成了环保督察、四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重点企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区域交叉执法检查等任务。(一)明确执法职责,切实“依法”执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的要求,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优化创新、指导帮扶、企业评价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落实岗位责任、公开履职方式,细化工作流程,达到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工作目标。(二)优化执法方式,突出“精准”执法。2023年以来,我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相结合,开展了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随机检查了企业24家次。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布16家“正面清单”企业,按照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制度要求,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三)完善执法机制,突出“高效”执法。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信访投诉举报调查、环境应急和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等相关活动中,执法支队与监测站积极开展联合工作。在开展现场监测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执法人员负责对排污单位生产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做好现场取证工作和相关笔录,协助开展现场采样拍照、摄像工作;监测人员负责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及采样,并做好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交接全过程的记录和证据保存工作,以及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发挥执法监测两支铁军队伍的工作效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规范执法制度程序,突出“规范”执法。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市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生态环境保护专案查办制度》《**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履职责任》等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及时将执法记录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在执法过程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通过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填报处罚案件,督促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便于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二、存在问题(一)执法能力方面。环境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区县一级环境行政执法队伍承担了主要的执法事项,但人员配置不足。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整体人员年龄结构偏大,45岁以上执法人员28名,占比50%,环境专业人才较少,执法人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和工人身份共存,部分执法骨干因身份原因无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制约日常执法工作。建议通过选调、遴选、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促进人才流动,提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和层次,逐步解决执法人员编制及身份问题。(二)执法装备方面。在装备配备上,虽然我局积极申请了财政资金,实施了一些装备采购项目,但距离配齐配全上还有很大差距,例如,在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用能监控、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发现问题线索上缺少相应的高科技执法装备支撑,在执法车辆保障上,我局2010年配置的2台执法车辆公车改革后由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统一调配,车况及数量都无法满足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需要,建议增配基层执法硬件设施,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强化党建引领,全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党的领导,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教育及党的二十大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引领全体干部做表率、争先锋,勇于担当作为,敢于牵头解决棘手问题和难点事项,真正把党旗插在执法一线,实现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同建共赢。(二)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安全发展。紧盯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合理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执法查处力度,每月开展1次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开展1次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每半年开展1次交叉执法行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围绕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四化”目标,强化自身能力建设,通过执法大练兵、技能培训以及实战练兵,以训促学,以战促进,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锻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三)突出重点任务,切实发挥环境执法利器作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分类施策,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环境问题“大调研、大督查、大起底”交叉执法活动,对标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转办件办理、自治区党委“四防”督察反馈问题、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拍摄相关题材教育警示片,及时查处、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震慑环境违法企业,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形成“长久立”的整改机制,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杜绝一类现象、规范一个领域。(四)优化执法方式,着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执法培训。按照年度计划、执法任务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定向学习、要点普及、文书制作等培训。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发现、调查、处理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双随机监管机制,贴合实际制定计划,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切实减少执法次数、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主要手段,提高对不同类型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一盘棋”思想,完善交叉执法制度,针对重点任务,统筹调用各县区执法力量开展交叉检查。落实执法监测联动机制,加强与监测站的通力合作;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程记录;结合环境信用体系建立实施常态化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统筹整合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实行差异化监管;健全普法制度,将送法入企贯穿于日常执法活动中,开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执法普法培训,帮扶企业及时发现违法风险点和问题苗头,消除违法隐患。
本文标题:(参考)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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