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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居住权协议集聚3篇居住权协议1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位于桂林市**路**花园**号房属于甲方个人财产,为了保障乙方对该房屋的居住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一、设立房屋居住权位置及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桂林市**路**花园**号房,三房两厅两卫,产权面积:,不动产权证号:。二、居住权期限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的居住权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乙方去世时止,如中途甲乙双方离婚的,则居住权至双方离婚生效之日终止。2、在上述居住权期间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注销手续,乙方的居住权自办理注销之日终止。三、办理居住权的期限甲方双方商定,在2021年1月5日之前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四、其他约定2/71、乙方在居住期间,不得虐待、遗弃或作出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居住权。2、乙方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并不得擅自出借房屋给非甲乙双方家庭成员之第三人居住,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居住权。甲乙双方家庭成员包括:双方共同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五、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动产登记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住权协议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邹会生在西老院南头新建砖房三间。原住东院坯房西头三间归乙方邹超终身居住。西院老坯房三间(现老人居住)归甲方,邹会生终身所有。双方同意,永不反悔。凭口无证,特立此据为证。证明人:2013年农历10月初三日定房屋租赁合同3/7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乙方租用甲方位于滨城区205国道西侧商品楼房屋一套,带后院,租用期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第2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使用,则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但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甲方。第3条租赁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甲方承担。第4条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前负责接通水电,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接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第5条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电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凭单据、发票,按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租赁期内乙方在保证水电费交清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水电正常供应。第6条交款方式:本着先交款后使用的原则,合同开始前租金一次付清一年的,一年后按月交,如到期后,乙方不交房屋租赁费,甲方有权收回楼房。第7条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损坏房屋(包括门窗、玻璃)水管件,电用器件,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修好。第8条乙方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第9条违约责任4/71、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如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返还剩余租金。2、合同期间,租金按实际使用结算。不满整月的租期按月计算。第十条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方,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赁的房屋,必须提前30天告知。第十一条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网线等,由甲方协助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免费条件1、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抵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的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但租金不退。2、考虑到乙方工程施工变化大,施工周期不稳定,如乙方不再需要继续租用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国家因此占用此房屋或场地,造成乙方不能使用,租赁金按实用天数计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和要求。第13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着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第14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15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5/7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居住权协议3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甲、乙双方系父子关系,另鉴于甲方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由乙方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为了保障乙方对该房屋的居住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20年6月8日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设立居住权房屋位置及基本状况甲方将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为乙方设立居住权,该房屋的基本状况为: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书编号:,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二、居住权期限1、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房屋居住权从办理登记之日起至乙方去世之日止。2、在上述居住权期间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共同前往6/7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注销手续,乙方的居住权自办理注销之日终止。三、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期限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在2021年1月8日之前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四、其他约定1、甲方保证,乙方在居住权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售该房屋;2、甲方同意,乙方在居住权期间,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添置设施设备,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3、甲方同意,乙方在居住权期间,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房屋对外出租,出租收益归乙方所有;4、甲方同意,乙方在居住权期间,乙方可以同意他人与乙方共同居住及生活。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延期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则甲方购买该房屋时乙方的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百万元)视为甲方向乙方借款,甲方应按照月利率1%的标准从乙方实际出资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六、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7/7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不动产登记部门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乙方:
本文标题:居住权协议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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