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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报告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发表时间:201x-06-23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楚雄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x-20xx年)》、和省州市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建设七彩云南、宜居宜业、美丽楚雄为主题,按照城市管理天天归零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化、人性化、精细化、智慧化、常态化理念,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城市全面实施四治一拆一增行动,全面抓好城市管理工作。现将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如下:一、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过程及机构、人员设置、经费保障情况(一)组建过程及机构。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在省内相对起步较早,1993年4月,我市在市建设局成立了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核定编制8人;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1997年12月,我市正式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正科级单位城管办,由市建设局下的城建监察大队成建制划出构成;2001年12月,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我市将相关工作职能从建设局划出,在原城管办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楚雄市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2006年5月正式更名为楚雄市城市管理局,2007年1月8日,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为正科级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局全额纳入预算予以保障。按照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楚雄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均为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的职能部门。201x年1月,楚雄市城市管理局更名为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政府组成部门。全局现设一室、六科、三个大队(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市容市貌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东城管理执法大队、西城管理执法大队、东南新区管理执法大队),行政主管两个事业单位(楚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主要负责城区2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18条、311、81万平方米大小街道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15、1万平方米绿地面积及绿化设施的绿化养护及市容市貌和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二)人员设置情况。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城市3/17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x〕155号)文件规定,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公务员)。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股所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局机关有正式在编人员:41名,公务员为17人(其中:领导职数,正科1名,副科4名),参公管理机关工人24名。环卫处、绿化处借调人员51人;协管人员198名。党委下设党的基层组织9个。其中党总支1个,党支部8个。共有党员155名。其中预备党员2名,占党员总数的1、29%。女党员78名,占党员总数的50、32%。35岁以下党员12名,占党员总数的7、74%;60岁以上的党员27名,占党员总数的17、42%。少数民族党员35名,占党员总数的22、58%。大专以上党员99名,占党员总数的63、87%。(三)财政经费保障情况。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费根据《楚雄市人么政府办公室关于于印发楚雄市城市管理人员及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楚政办办通〔201x〕27号)等相关文件的文件执行。人员经费,在岗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含下属环卫处和绿化处)列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聘用协管员工资按2500元/人、月标准执行,所需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聘用协管员不安排公用经费。装备经费,制式服装三年一换,在编制在岗执法人员制式服装费用个人承担30℅,70℅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聘用协管员制式服装费用全额入市财政预算。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情况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2005年5月起,在省、州人民政府及法制部门支持和帮助下,经过长达两年的不断完善和逐级申报,2006年5月,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获州人民政府批准,相关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自此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参照昆明市等地、市的做法,2005年6月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及7月22日市委第35次常委会议先后讨论通过了《楚雄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经过层层报批,2006年5月经州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这标志着我市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组建相应机构的条件也已成熟。随后,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在楚雄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和《楚雄市城市管理局、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成立,我市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步入正轨。三、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情况(一)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在楚雄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云南省5/17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权限,共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和部分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语言文字管理共9个方面104项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备案10项,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2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5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拟定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6负责对城市户外广告的管理。7制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8负责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9负责规划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10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11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负责依法征收市政、绿化、环卫等方面的费用。12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备案10项,分别是:1、楚雄市古树名木迁移买卖和转让备案;2、楚雄市户外广告设置备案;3、楚雄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备案;4、楚雄市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备案;5、楚雄市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备案;6、楚雄市挖掘城市道路备案;7、楚雄市修剪、砍伐、移栽城市树木备案;8、楚雄市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干线设施备案;9、楚雄市自建专用道路、管线与市政公用设施连接备案;10、楚雄市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备案。四、履行职能情况及主要成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彻底改变了以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不统一,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扰民,重复执法等问题,同时,通过集中行使城建、环卫、绿化、市政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执法权和公安交通、文化、工商、教育、环保、规划六个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在城市管理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综合执法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几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7/17(一)拓宽思路,形式多样,加强执法培训。我局在多年的普法实践中,不断拓宽思路,探索新方法,努力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始终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与开展各种活动的宣传、讲座相结合。把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培训全过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从2006年开始,每年每月坚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涉及政治思想、法律法规、行为规范、执法礼仪、执法用语、办案技巧、心理学、书法等多个层次和方面,在立足本部门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先后聘请省、州、市范围内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讲课共156余次,参与培训人员达36000人次,参训率达100%。(二)树立创新理念,拓展法制宣传形式。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八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社区人员较集中、有公示栏等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二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内部宣传三位一体的宣传模式。与州、市广播电视台合办了民生类新闻栏目《城市管理12319》,共播出208条,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等及时报道,确保舆论宣传作用。三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市民参与热情,先后组织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学生、志愿者等7000余人参与城市管理服务活动,扩大了社会面宣传;通过局网站发布专题信息3620条,编印《城市管理信息》1385期4825篇,楚雄晚刊城市管理之窗刊登75条。确保了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四是严格执行宣传纪律,确保各类宣传内容不出现政治错误、政策偏差、舆论误导、报道失实。及时发布涉及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信息、重大事项,建立信息宣传审核把关制度,努力提高宣传信息人员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五是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在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执法人员对自己的管辖区域负责着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发放宣传单30万余份;六是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整理、汇编,先后编印《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守则》2本工具用书,实际做到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人手一册,并通过宣传学习使本局一方面增强了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另一方面也使广大市民逐渐了解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各项工作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形象得到了提升和扩大,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三)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一是实行执法重心下移、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我局3个管理执法大队继续实行街道分级、街道责任制、文明示范街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市区街道根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繁华程度、人群流量、管理目标9/17等划分为A、B、C和参A管理四级管理区域分级管理,针对每级管理区域需要达到的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实行定人、定点、定段、定时、定责的五定管理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主要负责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是严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办案质量。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和疏堵结合、提醒、示范、协商、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方式贯穿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完善的学习教育、文明执法、巡查执勤、办案规范、绩效考核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形成执法有责任,巡查有制度,办案有程序,处罚有标准,考核有奖惩,过错有追究的执法制度体系,力争实现案件办理规范化、文明执法制度化、依法执法纪律化、严格执法责任化、人性执法日常化,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
本文标题: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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