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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苏州市农业地方标准DB3205DB3205/T154-2008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操作规程2009-03-01发布2009-03-01实施江苏省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05/T154-2008I前言为了规范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保全蚕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编写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技术要素的确定执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本标准由苏州市农林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市蚕桑指导站、吴江市蚕桑指导站、吴江市平望镇梅堰蚕业合作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新华、石伟林、何婀妮、王大奎、朱伟新、李雪勤、邱小明、金琪、杨佩华。DB3205/T154-20081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桑蚕鲜茧机械烘茧的术语和定义、鲜茧处理、头烘、半干茧处理、二烘和干茧处理。本标准适用于桑蚕鲜茧热风循环机械二次干燥烘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13-2003桑蚕鲜茧分级(干壳量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3.1烘率是指一定量鲜茧能烘成的适干茧茧量的百分比,即烘率=干茧量/鲜茧量×100%。3.2还性是指半干茧出灶后放在合适的环境堆放,使茧粒间、蛹体和茧层间水分和热量平衡走匀的过程。3.3头烘是指鲜茧第一次进灶烘成半干茧的过程。3.4二烘是指经过还性后的半干茧进灶烘成干茧的过程。4鲜茧处理4.1进站处理轻装篮、轻运、轻放。鲜茧进站后,及时进烘,在大称篮中盛放时间不超过1h。不能及时进烘的,随即运送鲜茧处理室,按蚕茧类别和品种分别堆放处理。鲜茧分类应符合GB/T19113-2003要求。4.2堆放处理4.2.1堆场与设备堆场按每50kg鲜茧需1m2的面积配套,应具备温度低、干燥通风、离烘房近、避免阳光直射、面DB3205/T154-20082积充足等条件,并配备排风扇。根据日收鲜茧量和场地条件选择合时的热风循环烘茧机型,茧篮按每10t鲜茧1000只配备。4.2.2处理方法应采用篮堆法,装篮要松,以八分满为宜,中间挖成凹形,一般每篮装茧3kg~4kg,以品字形堆积,篮堆高度不超过6层,每6行留一通道,四周离墙0.5m。4.2.3堆放时间春茧最长不超过24h;夏秋茧最长不超过16h。5头烘5.1铺茧进灶5.1.1进灶条件干燥室高温区的温度达到120℃±5℃时,方可铺茧进灶。5.1.2铺茧厚度铺茧厚度以2.8粒为中心,确定在2.5粒~3.0粒。5.2头烘时间以2.5h~3.0h为宜。5.3温湿度控制5.3.1温度温度的控制以热风出口温度为基准,调节高、中、低温区的温度。高温区中心温度设定为120℃~115℃、中温区温度为100℃~95℃、低温区温度为65℃以上。5.3.2湿度高温区湿度不超过5%,中温区湿度为10%~15%,低温区湿度为25%~30%。5.4半干茧出灶以干燥程度五成半为宜。6半干茧处理6.1散热刚出灶的半干茧,应在堆场内充分散热冷却后,再行堆放还性。6.2堆放根据茧质、干燥程度和出灶先后标明日期、时间、烘率等,采用篮堆法分别堆放,茧篮装茧,九分满为宜,品字形堆放,高度不超过6层,底层倒放一层茧篮,6排为一堆区,四周留通道,保持空气适当流通。6.3还性6.3.1还性要求在半干茧堆放还性适度时,应立即进行二烘,否则要翻篮,一般每3d翻篮1次。DB3205/T154-200836.3.2还性适度检验方法6.3.2.1手触法以手插进茧篮或茧堆中间,手感阴凉、茧层柔软、弹性弱为还性适度。6.3.2.2定时法根据气候、头烘干燥程度确定还性时间。一般晴天干燥气候条件下,半干茧程度六成半以上的还性需5d,六成的需4d,六成以下的需3d;阴雨气候条件下,各提前1d。6.3.2.3鼻嗅法鼻嗅半干茧有轻度馊味,即为还性适当。7二烘7.1铺茧进灶7.1.1进灶条件干燥室高温区的温度达到100℃±5℃时,方可铺茧进灶。7.1.2铺茧厚度铺茧厚度以3.2粒为中心,确定在3.0粒~3.5粒。7.2二烘时间以3.0h~3.5h为宜。7.3温湿度控制7.3.1温度温度的控制以热风出口温度为基准,调节高、中、低温区的温度。高温区温度设定为95℃~90℃、中温区温度为85℃~75℃、低温区温度值为65℃~60℃。7.3.2湿度高温区湿度不超过5%,中温区湿度为5%~8%,低温区湿度为15%~18%。7.4干茧出灶以鼻嗅微香,摇听声音清脆,捻蛹易碎,部分成小片状,重油而不腻为宜。8干茧处理8.1散堆干茧出灶后,稍待冷却,再散堆于高燥通风场所,一般堆放在茧站楼上,茧堆高度0.6m,冷却后可逐步堆高,最高不超过1.5m,中间挖成凹形或波浪形,四周离墙0.6m。堆放时间以充分散热为准,一般不超过24h。8.2打包干茧冷却至以手触茧堆中心有爽燥感时,即可装袋打包,每包25kg,称准重量即时缝口,扎上标签,注明站别、季别、品种、毛重、净重等。8.3堆放DB3205/T154-20084茧包应按井字形通风垛或紧密大垛方法堆放于干茧堆场,一般以8层为宜,四周离墙0.7m,中间留1.2m通道。次、下茧需分别打包和堆放,严禁混杂。DB3205/T154-20085《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操作规程》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和目的意义蚕茧是缫丝工业常年生产用的原料,而鲜茧供应却是季节性的,因此鲜茧干燥是蚕业生产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长期以来,由于结构简单、建造容易、投入成本少等原因,鲜茧干燥设备普遍沿用传统型江苏83型车子风扇烘茧灶,但此设备同时存在干燥不均匀、热效利用率低和劳动强度大等难题,制约了干茧质量的提升,不能适应茧丝绸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随着科技的进步,各地热风循环烘茧机得到较大面积推广,新的烘茧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鲜茧烘干速度,提高了烘茧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减轻了生产成本,提升了蚕茧质量。但实际生产中尚无统一的技术规范可执行,因操作不当而影响烘茧效果的事件时有发生,不能充分发挥设备更新所带来的优越性,为促使我市蚕茧生产由过去的产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生产转变,有效解决本地丝绸企业密集区优茧难觅的矛盾,从而增强地产蚕茧竞争力,提升产业经济效益,生产上亟需一套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操作规程。二、进行的主要调查研究和编制过程我市蚕桑生产历史悠久,蚕茧收烘技术精湛,2004年颁布的市级地方标准《蚕茧收烘技术规程》,为本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桑蚕鲜茧热风循环机械干燥技术的研究工作,本着优选设备、开展试验、研究技术、形成模式、示范推广的目的,开展了多期对比试验,完善相关应用技术,遴选多种干燥工艺,掌握了大量鲜茧处理、头烘、半干茧处理、二烘和干茧处理等关键技术的一手资料,积累了较为完整的生产数据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我们查阅了相关专业文献和资料,特别是结合我市当前全自动蚕茧干燥设备的引进和推广情况,于2008年11月整理编写了苏州市农业地方标准《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操作规程》的草案,12月25日我们又组织生产和技术推广部门的专家和技术骨干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听取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由此形成标准送审稿;2008年12月30日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在逐字、逐句、逐条审定的基础上,经再次修订补充后一致通过,最终形成了《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操作规程》。三、技术指标的确定原则及依据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的原则是切合实际、措施具体、操作简便、科学规范。本标准主要用于规范桑蚕鲜茧热风循环机械二次干燥法,使其切实可行。为此,起草过程中,我们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在认真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参考了一些资料,使各项指标通过努力能保证做到。四、贯彻标准的主要措施及建议本标准发布后,首先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让广大收烘技术人员了解本标准的实施意义;其次要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加快普及标准化生产知识和技术;再次结合本标准,在今后的生产实践中继续摸索,把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系列标准逐步制订起来,使标准更加完善,以更好的指导生产。
本文标题:为了规范桑蚕鲜茧机械烘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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