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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构编制标准建设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构编制标准建设申请单位: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申请时间:2011年6月27日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一、项目名称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构编制标准建设二、主要承担的任务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创新农技服务机制”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两法,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技术标准,引进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农业科技人员,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及科技示范户的农技推广工作;开展作物栽培、蔬菜花卉、植保植检、土壤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积极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年工作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治区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协助制定本市农业产业政策,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二)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本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实行目标管理;选定推广项目和技术,贯彻技术标准,制订技术规程;引进和推广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引导农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三)承担和组织实施选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上级下达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科技项目;负责上级安排和本市农业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3化;(四)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农业科技人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园区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五)开展作物栽培、蔬菜花卉、植保植检、农业环保、土壤肥料、农产品经销等专业技术服务,并为农业劳动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物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三、项目编制依据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农科发〔2009〕7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08〕17号)精神,《关于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10〕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化改革,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特申请我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构编制标准建设项目。四、提出的理由与过程伊宁市可耕地面积23万亩,包括达达木图乡、喀尔墩乡、托格拉克乡等农业重点乡镇10个,行政村46个,全市温室1.9万座,占地面积4.88万亩,拥有育苗基地,植物保护试验田,测土配方试验田等基地。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3人,各乡镇4上划在岗在编农技人员42人,下分设施农业办公室、测土配方施肥办公室、植物保护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办公室等,同时还拥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测土配方施肥样品化验室、植物保护实验室。我市农业技术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新政发〔2010〕25号)文件要求,需增加编制人员。2005年以前,我市农业发展较为缓慢,2008年以来我市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并先后争取植保、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千元田建设、标准园建设、农产品三品认证等工作也同时开展,我站在市委市政府、市财政的支持下招聘专业相关的农技人员加入我站各个科室的各项工作中,但工作人员还是远远未能达到我站开展各项工作的要求,前期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问题也一直未解决。五、测算人员编制的方法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的需要,科学核定市、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根据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要求和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按照以下编制标准进行测算,核定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总量。1、乡镇农业种植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选择农作物种植面积、农户数、行政村数作为测算的基本指标并分别设定其权重。农作物种植面积指标值(A)和权重设定1万亩配备1名人员编制,权重为0.3。农户数指标值(B)和权重设定农户500户及设施农业温室大5棚500座配备1名人员编制,权重为0.5。(注:B=32000户/500*0.5+19000/500*0.5)行政村数指标值(C)和权重设定1个行政村配备1名人员编制,权重为0.2。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0.3A+0.5B+0.2C,即各乡镇需要农业技术推广人员65名。2、市级农业种植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市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应按照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离的原则,整合原单独设置的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园艺站等农业技术推广事业机构,结合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需要额外增加编制,其他按照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的40%重新核定。农业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要占编制控制总数的80%以上,并注意保持各专业人员之间的合理比例。3、核编程序编制测算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各乡镇机构编制部门商农业行政主管理部门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再根据本市的财力状况在测算数内拟定本市编制总量,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各乡镇在征得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审批下达各乡镇的人员编制数。各乡镇也可在本市的编制总量内在各乡镇之间适当调整。各乡镇在本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总量内核定各单位人员编制。编制要实行实名制管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编制一经核定,应专编专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不得与经营性服6务人员混岗混编,防止在编不在岗等现象出现。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机构编制分配较少,存在不平衡现象。基层机构改革后编制数缩减严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业务开展受到影响。2、推广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由于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环境及待遇偏低,很难吸引高知识学历人才,造成基层推广队伍整体知识水平较低。3、农技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由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缺乏吸引人才的体制机制,且缺少编制的问题,近年来新进毕业生辞职现象频频发生。4、农技人员参加培训机会较少。由于基层经费紧张,基层农技工作多而烦杂,使培训学习更新知识的机会、时间减少,这样导致农技人员知识陈旧老化,整体素质下降。5、推广工作经费不足,职工待遇报酬低。目前,农业技术推广具有公益性,基层的农业推广工作所需经费理应由政府给予保障。6、基本办公条件缺乏。一是缺少办公用房。二是缺少仪器设备。三是缺少交通工具。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探讨建议1、明确机构职能,合理设置机构,处理好市乡推广机构的协调关系。一是根据政事分设的原则,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能。二是根据事企分开的原则,坚决把农业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职能剥离出去。根据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7效能的原则地方财力的实际,选择适宜形式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2、确定岗位编制,创新用人机制。按照“整合力量、专业互补、精简效能”的原则,由人事、编制等部门按照服务区域实际工作需要,做好人员编制调配工作。实行农技推广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给通过考试、考核、鉴定等招聘农技推广人员,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工作,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可精干农技推广队伍,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3.加强学习培训。重视农技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再教育工作,为农技人员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4.增加中央财政投入的比重,就能大大加快农业技术的推广速度。建立长效财政保障机制。要把农技推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农技推广经费逐年提高,从而解决农技推广人员和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确定各类经费的比例。七、机构编制管理要求(一)科学核定人员编制。按照“整合力量、专业互补、因地制宜、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当地财政保证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水平、市乡生产规模、自然地理条件、农作物种植种类和面积、交通运输状况、行政村和农户数量、专业特点等因素,由州、市具体测算编制,统一核定,按程序审批。为确保公益性职能履行,要求在乡镇以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不低于全市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数的2/3。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得少于80%,并8注意保持各种专业人员的合理比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由自治区实行总量控制,市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一经核定,应专编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防止出现在编不在岗和混岗混编的现象。(二)严格实行竞聘上岗。今后凡从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的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或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一聘三年,逐步建立起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人事管理新机制。竞聘上岗既要注重相应的学历、职称,更要注意实际操作能力,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考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在编在岗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编制和岗位范围内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实施,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招聘。要严格把关,确保上岗人员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三)实行农技推广人员准入制度。贯彻落实《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从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农技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经自治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专业技术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方可参与岗位竞聘。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技人员聘用条件,并选择改革进展较好、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并完善相关9制度后,逐步全面推行。(四)完善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并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总体规划,分年度组织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根据不同地区的需求,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专业技术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同时,实施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每年必须进行15天以上新知识新技术的脱产培训,有计划的分期分批选送技术干部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业研修、继续深造,提高职业水平和学历层次,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操作水平强的高素质农技推广人才队伍。伊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11年6月28日10八、单位意见1.项目申请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2.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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