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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我州营运汽车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经营业户:为进一步规范我州营运汽车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方便车主进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及办理相关业务。现我州潞西市、盈江县和瑞丽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及各检测站运政便民服务窗口已投入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全州营运汽车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营运客车及旅游客运车辆每年进行二次)技术等级评定,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必须到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才给予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签章。对不按期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的营运车辆,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全州所有营运汽车必须上线检测合格后才给予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打印签章,今后不再允许进行人工检测和签章。三、各县市的营运汽车原则上要求就近进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属潞西市的营运车辆在德宏宏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和德宏州第二汽车检测站进行检测,畹町、瑞丽市及陇川县的营运车辆在瑞丽达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盈江县及梁河县的营运车辆在盈江盈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2测),但也可根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在以上四个检测站任意选择进行检测。四、营运汽车在检测站检测合格后即在检测站运政便民服务窗口办理相关签章及信息录入业务,各运政所窗口不再办理与检测相关业务。五、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本文标题:关于规范我州营运汽车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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