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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通用技术规范(试行)(2007年4月)目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术语4标准试验条件5技术要求5.1一般要求5.2功能要求5.3电性能要求5.4对环境的要求5.5结构工艺的一般要求5.6安全要求5.7环境实验要求5.8可靠性要求6.信令6.1DSC的编码6.2纠错与检错编码6.3DSC呼叫序列的组成6.4调制方式6.5通信信道6.6工作过程7.实验方法8.质量评估规则9.检验规则10.标志、包装、运输、储存附录1信道划分附录2.DSC编码表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27.5-39.5MHz)的术语、功能、性能、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规则及包装运输等。2.引用标准GB/T15844.1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192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GB/T12193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测量方法GB/T15844.4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质量评定规则GB/T15842移动通信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B/T9410移动通信天线通用技术规范SC/T7002.2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高温SC/T7002.3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低温SC/T7002.5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恒定湿热SC/T7002.7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盐雾SC/T7002.8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正弦振动SC/T7002.9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碰撞SC/T7002.10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外壳防护SC/T7002.12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长霉GB/T14013移动通信设备运输包装GB/T2260-1995国家行政区划代码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3.术语3.1基站式无线电话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作为无人值守基站固定使用的无线电话机,简称基站电台。3.2基地式无线电话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作为通信站使用的无线电话机,简称基地台。3.3固定式无线电话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供室内外用户固定使用的无线电话机,简称固定台。3.4移动式无线电话机近海渔业安全救助通信网中,供用户在行进中或随意地点停留时使用的无线电话机,简称移动台。3.5渔业船用无线电话机安装在渔业船舶(渔船、运输船、冷冻船、渔业执法船、渔业公务船等)上,并由船上电源供电和使用船上天线的移动式无线电话机,简称船台。3.6便携式无线电话机一种便于个人携带(手提或佩带),并由机内电源供电和使用本机自配天线的移动式无线电话机,简称便携台。3.7单工无线电话机一种发射和接收只能交替工作的无线电话机,此时发射和接收可以工作在同一频率,也可以分别工作在不同频率,简称单工台。3.8双工无线电话机一种发射和接收能同时工作的无线电话机,简称双工台。3.9多信道值守在接收状态,能同时监示遇险呼叫信道和工作信道,当遇险呼叫信道上有遇险呼叫信号时就自动接收遇险信息。3.10只收信道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能正常接收,但不能进行发射的信道。3.11不可控信道操作者无法选择,而只有在话机根据信令要求自动选择的信道。3.12特许授权用户信道经农业部渔业无线电管理部门授权的用户使用的信道。3.13信令控制各项功能的数字命令。3.14渔船识别码用于区别每艘渔船而规定的每搜渔船特有的数字编码。4.标准试验条件4.1大气条件4.1.1标准大气试验条件标准大气试验条件按GB12192第3.3.1条。4.1.2标准基准条件标准大气基准条件按GB12192第3.3.2条。4.1.3标准大气仲裁条件标准大气仲裁条件按GB12192第3.3.3条。4.2标准试验信号4.2.1最大允许频偏本标准规定25KHz信道间隔为±5KHz。4.2.2发射机标准试验信号发射机标准试验信号按GB12192第4.1.1~4.1.4条。4.2.3接收机标准试验信号接收机标准试验信号按GB12193第4.2~4.6条。4.3标准日工作循环条件标准日工作循环按GB12192第3.4条。4.4基本电源的标准条件基本电源的标准条件按GB12192第3.2条。4.5标准设备端口负荷条件4.5.1发射和接收其设备射频端口阻抗应为50Ω。4.5.2配有连接天线端口的发射机的输出信号测量配置,按GB12192第4.2条。4.5.3配有连接天线端口的接收机与输入信号源的馈接,按GB12193第4.1条。4.5.4汇接多个射频输入信号源的匹配汇接网络,按GB12193第4.7条。4.6标准预加重和去加重条件4.6.1发射预加重条件发射预加重条件按GB12192第4.1.6条,本标准规定25KHz信道间隔发射预加重特性为每倍频程增加6dB(在300~3000Hz频带内)。4.6.2接收去加重条件接收去加重条件按GB12193第4.12条,本标准规定25kHz信道间隔接收去加重特性为每倍频程减少6dB(在300~3000Hz频带内)。4.7标准静噪条件标准静噪条件按GB12193第4.11条。4.8有效电池寿命4.8.1本标准中所用的“有效电池寿命”和“终止电压”只适用于便携式无线电话机。它们是为某种电池组用于某种无线电话机时定义的,其数值可能与电池制造厂所定义的电池终止电压和电池寿命不相同。4.8.2终止电压,是指无线电话机性能降低到下列规定值之一时的电池加载电压值:a.发射机载波输出功率比额定值降低3dB;b.接收机参考灵敏度比额定值恶化6dB;c.载波频率容差超过规定的容许值。(注:终止电压不得低于电池制造厂规定的电池终止电压值)4.8.3有效电池寿命,是指无线电话机以新的或充足电的无线电话机产品标准中规定配用的电池组供电,按标准日工作循环进行工作,到达终止电压的工作时间。(注:通常有效电池寿命的“一天”(即1d)是指按标准日工作循环工作的时间)5.技术要求5.1一般要求5.1.1渔业船用无线电话机的载波频率应遵守国家有关频率配置的规定:a.频率覆盖范围话机的频率覆盖范围为27.5-39.5MHz,信道间隔为25KHz。b.频率与信道号的对应关系从27.5-39.5MHz按25kHz信道间隔划分为480个信道,信道号依次为1至480。(见附录一)其中:221号信道(33.000MHz)为ASK调制信令信道;223号信道(33.050MHz)为遇险求救话音通信信道;225号信道(33.100MHz)为气象与海况只收信道;231号信道(33.250MHz)为MSK调制紧急呼叫信令信道;236号信道(33.375MHz)为MSK调制非紧急呼叫信令信道;238号信道(33.425MHz)为MSK调制非紧急呼叫信令信道。渔船用话机在221号信道至240号信道共20个信道,除了221号信道、223号信道、225号信道、231号信道、236号信道、238号信道外其余信道为用户不可控信道,225号信道为只收信道。5.1.2调制方式本话机话音通信采用模拟调频制式,信道间隔25KHz;信令通信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为兼容原信令的300BPS的ASK调制方式,第二种为1200BPS的MSK调制方式;即应符合16K0F3E-300F2D(ASK)/1K2F2D(MSK)。5.1.3无线电话机音频范围规定为300~3000Hz。5.1.4无线电话机的供电方式和电源标称电压应遵守如下的规定:a.船台必须具有外接标称24V直流电源供电接口,并标明负极接地;b.基站电台、基地台和固定台应采用交流市电供电方式,但须另有采用标称值24V直流电源供电接口(负极接地);c.便携台应采用机内电池供电方式,其电池类型和电源标称电压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d.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商定,可容许由其他方式或其他标称电压值进行供电,并具有相应外连接口。5.1.5当供电电源处于最小工作电压或最大工作电压时,无线电话机的性能降低不能超过如下的规定极限:a.发射机载波输出功率变化比实测值不超过3dB;b.接收机参考灵敏度比实测值恶化不超过6dB;c.载波频率容差不超过规定的容许值;d.接收音频输出失真不超过规定的容许值。5.1.6渔船识别码渔业船用无线电话机必须指配渔船识别码,渔船识别码为11位数字,其中前6位为“渔业船舶证书”发证机关所在省、市、县的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后5位为渔船代码。a.渔船代码渔船代码的第1位为渔船种类代码,后4位为船号。b.渔船种类代码“0”-渔业捕捞船;“1”-养殖生产船;“2”-渔业冷藏运输船;“3”-渔业供油船;“4”-渔业购销船;“5”-渔政船;“6”-渔监船;“7”-代定;“8”-代定;“9”-待定。c.渔船船号渔船船号为4位数字,若不足4位,高位以“0”补足。5.1.7面板a.船台面板上要有独立的遇险呼叫按键,遇险呼叫按键一律为红色与其他按键还要有明显的区别以易于辨认,并具有防止误触发遇险呼叫的措施。遇险呼叫完成后,面板上应有报警发送确认指示b.船台面板上应具有“天气”按键,代表气象与海况预报专用信道;c.应在面板或显示屏上标记或显示所操作的功能及状态;d.在黑暗状态下提供供操作使用的照明。5.1.8接口船台应内置GPS模块具备船舶定位功能,并具有相应的GPS天线接口。船台、固定台、基地台和基站电台的送受话器组和选呼器的配接插头座选择8芯,其芯脚的脚号分配为:1-地,2-发射音频,4-按发控制,5-接收音频,7-外供电源,其余空脚,由产品标准规定。允许根据需要采用其他性能良好,功能多的新型插头座。5.2功能要求5.2.1全频段多信道单机具有27.5MHz-39.5MHz的12MHz频带宽度,480个信道(含不可用特许信道)。5.2.2多信道值守船台具有4(多)个信令信道,在接收状态时,应在遇险呼救信道和其他信令信道之间循环扫描,以保证遇险呼救信号和其他呼叫的准确接收。5.2.3遇险求救报警(遇险呼叫)船台面板设遇险呼救键,渔船遇险时按动此键即可把本船的船舶识别码,遇险位置(与GPS相连)报告给岸台和周围船台,收到呼叫的岸台和周围船台应能显示出主叫船舶识别码,遇险船船位,同时发出声音报警。报、接警后的电台均自动转换到223号遇险现场通信信道联络。5.2.4气象、海况紧急警报当灾害性气象或海况发生时,岸台发出紧急警报。处在接收状态的话机即发出紧急报警声并自动转至225号信道上收听。5.2.5接收气象与海况预报船台面板上设置专用键,用于接收岸台在225号只收信道上发布的气象与海况预报。5.2.6渔政专用信道在渔政专用话机上设有渔政专用信道,并具有语音加密功能,供渔政业务使用。5.2.7信道记忆、扫描和全信道扫描可记忆15个常用信道,并对记忆信道进行逐个扫描接收。对全频段的信道可逐个扫描接收。5.2.8全呼是岸台对通信覆盖范围内船台进行的呼叫,用于各种紧急广播。船台收到呼叫后转到指定的信道上收听(船台不发射)。5.2.9海呼是岸台对通信范围內的在某一特定海域的船台进行呼叫,船台应答后自动转到指定信道上进行通话。用于紧急广播,遇险船只周围海域的救援船只调动等。5.2.10群呼是具有相同群呼码的船台间或岸-船台间的呼叫,呼叫后自动转到随机选取的空闲频道上进行通话。5.2.11电话(有无线转接)呼叫岸台发给船台的陆上公网有电话接入的呼叫和船台发给岸台要求接入陆地公网电话的呼叫。5.2.12选呼是船台间或岸-船台间的选择性呼叫,应答后自动转到随机选取的空闲频道上进行通话。5.2.13船位呼叫岸台对船台的船位要求呼叫,船台收到呼叫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回传船位信息。5.2.14报警类型区别当接收到遇险呼叫、海呼、气象与海况紧急报警、全呼、群呼、电话、选呼时所发出的报警声,声调要有明显区别。5.2.15屏幕显示显示屏应能显示:信道号、渔船识别码及经纬度,当接收到遇险呼叫、选呼、群呼信号时应能显示呼叫方的渔船代号、群呼码。当接收到陆(或指挥)台的全呼、海呼信号时应能显示呼救方的代码。5.2.16保护功能话机应具有过压、过流、电源极性反接、天线接口开路和短路时不使话机损坏的保护措施。5.3电性能要求5.3.1对电源的要求额定电压为直流2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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