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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概述特种设备局周亮目录•一、制定的必要性•二、制定的思路与过程•三、改革创新•四、重点说明事项•五、后续措施设备种类总量(万台)锅炉(万台)压力容器(万台)电梯(万台)起重机械(万台)数量1197.0253.44359.97493.69216.19设备种类场车(万辆)大型游乐设施(万台套)客运索道(条)压力管道(万公里)气瓶(亿只)数量71.382.23100847.791.42类别2016201520142013201220112000200920082007设备数量(万)119711001036937822729648583521443作业人员(万)11001048964830706658562520473409监察人员3425923648157401249111936115429874961693639119死亡人数269278282289292300310315317325•——2015年•罗马尼亚:42.6万台特种设备,共发生事故48起,死亡6人(每起事故1人),万台死亡人数0.14(按登记数量计算)。•中国:1100万台特种设备,共发生事故257起,死亡278人,0.25(按登记数量计算)。•——2012年•罗马尼亚:36万台特种设备,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3人(每起事故1人),万台死亡人数0.083(按登记数量计算)。•中国:2012年,821.7万台特种设备,共发生事故228起,死亡292人,万台死亡人数0.36(按登记数量计算)。•官方数据:我国特种设备死亡人数排在工矿商贸领域前面。•原因分析•——制度设计不能适应当前形势•政府、社会、第三方的职责配置依然存在错位的现象,市场机制、第三方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现有制度下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未能有效配置;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等。结果:违法违规现象无法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关不了、电梯停不了)。•监管环节: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报废监管事前监管事后监管事中监管•——监管资源未能有效配置与利用•同质化管理严重,监管效果不佳;在“三合一”、垂直体制取消、责任追究严厉等新常态下,如何利用好新常态,还未寻找到好的方法。•三定方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法条例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技术标准法律1部行政法规1部规章11件安全技术规范125个相关标准2000多个•1.2001年4月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2.2005年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5001-2005);•3.2009年5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4.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5.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D5001-2009);6.2013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5002-2013);•7.2014年9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G5004-2014)。•——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要求统一的问题•使用登记程序与使用管理通用要求,包括:程序、表格、资料等,包括义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技术档案、人员职责、维护保养与检查等•二是无效管理的问题。包括作业人员配置、登记资料复杂三是落实责任的问题。•——贯彻法律法规•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3.登记标志和检验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四十条•——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所有工作均围绕实现顶层设计方案开展。•1.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数据报告制度。•2.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在使用环节,分类改革使用登记制度,推进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从单台设备登记向单位整体登记转变。二、制定的思路与过程•——制定的思路•1.使用规则与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关系•2.一般要求与特殊规定的关系•比如: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标志•3.管与“放、服”的关系•——制定的过程•(一)时间:2014年1月-2017年1月•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二)人员:23人•监察4个、检验6人、使用单位9人、生产单位2人、行业协会2人•(三)审议:特种设备局局务会3次审议•——历史上第一次三、改革创新•建立基于风险与公共性的多元共治体系,形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行业协会自律服务、社会公众监督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现代政府的五项职能社会管理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一是突出分类监管。•核心是提升效果•分析风险,评估效果,确定管理主体与方式,推进基于风险与公共性的设备、单位、地区分类监管,对事故多发、风险较高、公共性强的设备、行业、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反之,弱化监管,强化企业管理。•——设备分类监管(根据风险性)•1.使用登记•分为使用登记与不使用登记(10种)•使用登记分为使用前登记和使用后30日内登记•使用前登记:整机出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车用气瓶•2.监督检查(1.4.3)•分为列入监督检查计划和不列入监督检查计划•对已经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应登记而未登记的设备,不列入监督检查计划,怎么办?•——单位分类监管(根据设备类别、数量)•1.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安全管理负责人(2.4.2.1):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2.4.2.2.2):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取得资格。•其它单位的安全管理员怎么办?•《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2016年12月3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6〕11号)•2.应急预案(2.12.1)•要求设置特种设备管理机构(2.3.2)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4.2.2.2)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且记录;其他使用单位可以在综合应急预案中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内容,适时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并且作出记录。•——地区分类监管(根据实际情况)•1.使用登记机关(3.1)•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安装告知怎么办?•2.使用登记方式•分为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纸质申报需要录入信息,将使用登记表、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数据表等资料存档。•二是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着急,企业不急•——政府责任大于企业责任•为什么?•法规、制度出了问题!•口号措施行动•玩忽职守、失职(6条)•发现未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不予查处的;•发现不再生产条件,应当吊销许可证而不吊销,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发现不再具备检验、检测条件,应当撤销核准而不撤销核准,或者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真不予查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发现重大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未报告,接到报告不立即处理;•接到事故报告不立即报告。•最大特点是“发现”、“不予”。••2.3.3条:对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参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使用管理的相应规定,自行实施安全管理。•有不少人质疑!•2.10条:定期检验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进行特种设备管路连接、密封、附件(含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等)和内件安装、试运行等工作,并且对其安全性负责。•2.14条: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单位认为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同意、主要负责人批准,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后,方可继续使用”。•2.13条:整体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拆卸后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后移装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3.9条:停用的特种设备,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自行检查;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目前: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三是突出优化服务。•——告诉企业应该做什么?•——减少无用的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明确使用单位的责任与义务•规定了使用单位的10条主要义务,明确了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配备及职责,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内容,维护保养与检查,水(介)质、安全警示、定期检验、隐患排查与异常处理、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处理。•——简化使用登记资料。使用登记时,只需要提交使用登记表、使用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监督检验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锅炉能效证明文件6种资料,不再要求提供作业人员证、安全管理制度、不再要求提供电梯维保合同、验收资料、安装质量证明资料等要求。•——简化使用登记表内容。将原来的设备基本情况、使用情况、设备变更情况、设备检验情况、制造与监检情况、设备施工情况、设备工作参数、设备保险情况8方面内容简化为仅保留前3项,一张表格。•——缩短使用登记时间•使用登记的时限分为15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对申请资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现场核查,时间也是20个工作日四、重点说明事项•1.关于实施主体: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机构•监管部门:使用登记、监督检查、安全状况公布•——职责分工(1.4.1)•省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实施监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监督与指导。•——安全状况公布(1.4.4)•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年公布,地(市)、县(区)适时公布。•2.关于安全管理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关于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4.关于作业人员•2.4.4.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
本文标题:《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概述(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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