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ඏ2005August《大陸專欄》小規模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是否可退稅2小規模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是否可退稅2保稅區是否可在區外設點4稅制改革初步方案5金融法令轉載10稅法釋令轉載13最新大陸法規15稅務行事曆17安建之友聯誼會-【安建同學會】18召三募四活動起跑18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公報研討會報名表19安侯建業通訊2005August2《大陸專欄》小規模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是否可退稅大陸台商事業部編輯整理中國大陸對外商投資企業增值稅退稅的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國產設備的購買,對外商企業而言,只要購買在中國境內企業製造的國產設備,就符合退稅的條件,那麼這樣的優惠對於被劃分為小規模的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併同適用該項規定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139號)第十二條規定,非增值稅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在保稅區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採購的國產設備凡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9]171號)有關規定的,亦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退稅。茲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可享受退稅相關規定說明如下:退稅的範圍和條件一、申請者條件:享受國產設備退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必須是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金必須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的25%(含)以上。二、享受退稅的設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必須是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方的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二)必須是在稅務機關核定退稅投資總額內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後購進的國產設備;而所謂的國產設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生產的設備。其核定退稅投資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投資各方的貨幣投資總額-已購免稅進口設備總值1.投資總額應為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的投資額。2.在註冊資本未到位的情況下,按驗資報告中實際到位的註冊資本占應到位註冊資本的比例與所批准的投資總額確定退稅的投資額。3.退稅的投資額為計算退稅的投資總額減去實物投資、無形資產投資。2005August安侯建業通訊34.已購免稅進口設備部分,應根據由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確認書》中註明的”企業已購進口設備總額”確定,除了原始股本購買設備可以免稅外,後續追加投資部分也包含在內。三、享受退稅的設備範圍:是指符合《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以及《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投資專案,在中國境內採購的設備。對符合上述規定的專案,購貨合同中列名的隨設備購進的部分塑膠件、橡膠件、陶瓷件及石化項目用的管材等,也可以退稅。對列入國務院《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在中國境內採購的設備,不能享受退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國產設備退稅的實務操作上,包括登記、購銷及退稅管理三大部分,因此若小規模納稅人的外商投資企業想利用購買國產設備申請退稅,相關的資格則都皆須符合才能取得退稅的好處。安侯建業通訊2005August4《大陸專欄》保稅區是否可在區外設點大陸台商事業部編輯整理由於早期大陸還沒開放外商在內地經營商貿企業,故很多外商選擇在保稅區設立貿易公司,利用保稅區的開放政策,先行經營進出口貿易。但由於各地的保稅區通常離市區較遠,交通比較不便,故很多登記在保稅區的公司都希望在區外同樣能夠經營。以前部分保稅區條例允許區內的公司可以在區外經營辦事處,但近期在上海和深圳兩地的保稅區管委會開始允許區內企業可在保稅區外設立「分公司」,不過分公司是否能開立發票,還得看稅務機關點不點頭。近來部份台商向保稅區查詢發現,台商可向管委會申請,再持批准文到區外的各地工商管理局申請設立分公司。由於目前保稅區的公司在區外設立分公司乃新開放之政策,雖可獲得在區外設立分公司的工商登記申請,但是稅務機關是否能允許分公司待開發票,卻仍需要後續繼續觀察,但前一段時間,江蘇省取消了辦事處的登記制度,許多在保稅區設立貿易公司而在江蘇省設有區外辦事處的公司均無所適從,區外分公司的開放,最起碼暫時緩解了這部分外商的緊張心情。2005August安侯建業通訊5《財稅實務專欄》稅制改革初步方案稅務投資服務部葉維惇會計師根據財政部統計的數據顯示,79年以來國民所得逐年提高,GNP複合成長率達7.0%,賦稅收入卻無法隨經濟成長發揮動能,其複合成長率僅為2.8%,又台灣91年租稅負擔率為12.6%與OECD主要國家平均為27%比較,明顯偏低。財政部基於我國常以所得減免、稅額抵減等作為政策工具,造成稅基侵蝕、財政赤字逐年增加及租稅不公平等現象,近來加速推動稅制改革等相關方案,以維護租公平性及確保國家稅收。以下僅就近來報載稅制改革之相關新聞及財政部報請行政院審查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等資料彙整說明,以供讀者參考。一、整體改革方向對於財政改革,政府訂出下列改革方向:(一)三年內將國民租稅負擔率由93年的13.6%,提升至15%,中長期目標達到18%。(二)參酌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的水平,調降遺產及贈與稅最高邊際稅率由50%調整為40%。(三)改善綜合所得稅稅源結構中勞務所得與資本所得間所占的比重。目前勞務所得與資本所得比例為3:1。(四)對於產業發展的獎、補助與稅負優惠應每年檢討,以集中資源鼓勵、推動企業展現創意,並提升研發的能量。(五)增進合理的消費稅制,包含貨物稅、印花稅及營業稅等。(六)逐步建立最低稅負制度,並於政府財政改善後檢討現行保留盈餘加徵10%所得稅的必要性二、調高營業稅率方案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0條規定:營業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5%,最高不得超過10%;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財政部預計於95年初報請行政院調高營業稅率約1至2個百分點,由目前營業稅率5%提高到6%或7%,同時修正貨物稅及印花稅相關規定。安侯建業通訊2005August6三、最低稅負制法案按財政部與各界進行討論後,已於7月13日擬妥「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以下稱本條例)草案,並報請行政院審查。主要的內容如下:(一)基本原則:一般所得稅額高於或等於基本稅額者,依所得稅法及本條例以外之其他法律規定繳納所得稅;反之,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者,另就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繳納所得稅。前述差額不得以其他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稅額減除。(二)基本稅額的計算:(1)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稅基)稅率(2)基本所得額: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依所得稅法規定之課稅所得額+加計項目金額(規定加計之各款所得額)個人基本所得額=依所得稅法規定之綜合所得淨額+加計項目金額(規定加計之各款所得額或扣除額)–新台幣800萬元(3)稅率:營利事業部份,財政部建議稅率採10%;個人部份,財政部建議稅率採20%釋例1:一般所得額高於基本稅額項目一般稅制最低稅負制所得總額1,000免稅所得額300課稅所得額A700700加:加計項目300基本所得額B1,000所得稅額:C一般所得稅額(A25%)基本稅額(B10%)175100應納稅額T(=C)175-釋例2: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項目一般稅制最低稅負制所得總額1,000免稅所得額800課稅所得額A200200加:加計項目800基本所得額B1,000所得稅額:C一般所得稅額(A25%)基本稅額(B10%)50100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之差額D50-應納稅額T(=C+D)100-(三)本條例適用對象為營利事業及個人,但下列對象除外:2005August安侯建業通訊7(1)營利事業:z基本所得額未達新台幣200萬元z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z申報時未適用各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且無本條例規定加計之各款免稅所得之營利事業z其他(獨資、合夥組織、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各級政府公有事業及消費合作社)(2)個人z基本所得額未達新台幣800萬元之個人z申報時未適用各法律規定之投資抵減獎勵,且無本條例規定加計項目之個人(四)計入基本所得額之加計項目(1)營利事業:包含下列規定之停徵或減免所得額:z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規定(證券、期貨交易)。z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包含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傳統製造業、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專案核准之合併、營運總部)。z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z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z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z企業併購法。z國際金融業務條例。z依各法律規定新增,且性質與前各項規定類似,經財政部公告之減免所得額及不計入所得之所得額。(2)個人:z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部份,不予計入。z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所得(含公司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z非現金之捐贈(即實物捐贈)z員工分紅配股,取得時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依各法律規定新增,且性質與前各項規定類似,經財政部公告之項目及金額。(註:海外所得部分,暫未列入加計項目)四、最低稅負制法案配套措施(一)一般原則:(1)實施第一年有短漏報情事者不予處罰。安侯建業通訊2005August8(2)營利事業於本條例公布前,取得經財政部核准而尚未屆滿之五年免稅所得額,仍得繼續適用,於計算基本所得時,得免予計入。(3)營利事業或個人於本條例公布前,取得已核准而尚未屆滿之投資抵減仍得繼續適用,於基本稅額中抵減之。釋例3:五年免稅計入基本所得之適用項目一般稅制最低稅負制所得總額1,0005年免稅所得額,本條例生效後核准5005年免稅所得額,本條例生效前核准300課稅所得額A200200加:加計項目500基本所得額B700所得稅額:C一般所得稅額(A25%)基本稅額(B10%)5070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之差額D20-應納稅額T(=C+D)70-釋例4:投資抵減扣抵基本稅額之適用項目一般稅制最低稅負制所得總額1,000免稅所得額(證券交易所得)800課稅所得額A200200加:加計項目800基本所得額B1,000所得稅額(未扣除投資抵減稅額):C一般所得稅額(A25%)基本稅額(B10%)50100投資抵減稅額,本條例生效後核准10投資抵減稅額,本條例生效前核准2020所得稅額(扣除投資抵減稅額)2080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之差額D60-應納稅額T(=C+D)80-(二)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1)繳納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及經調查核定增加繳納之稅額,得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調查核定減2005August安侯建業通訊9少的稅額,應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中減除,減除日為核定退稅通知書送達日。(2)上述(1)增加繳納之稅額,得列為計算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3)證券、期貨交易及國際金融業務發生並經核定之損失可自發生之次年度起5年內,從各該類所得中扣除。(4)依各法律規定新增,經財政部公告之減免所得額及不計入所得之所得額,其發生之損失,得經財政部公告,自發生之次年度起5年內,從各該類所得中扣除。(5)證券投資基金無須適用本條例。(6)適用門檻新台幣200萬元,將依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三)綜合所得稅部分:(1)現金捐贈不受影響(2)保險給付:z本條例生效前投保之保單不受影響。z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之保單不受影響。z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其他保險未達3,000萬元之死亡給付不受影響。(3)員工分紅配股,其時價超過股票面額時之差額部分,以股票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為基準,並於可處分日次日之年度,計入基本所得額。(4)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損失,得自當年度交易所得扣除,或得於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3年內,自交易所得中扣除。(5)依各法律規定新增,經財政部公告之項目,其發生之損失,得經財政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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