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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关于商品生产内容的其他文字描述土地国有化将使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归根到底将完全消灭工业和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切生产部门都将逐渐地用最合理的方式组织起来。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自觉地从事社会劳动。这就是十九世纪的伟大经济运动所引向的人道目标。——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7页,第2段。自动工厂是适应机器体系的完善的生产方式,而且它越是成为完备的机械体系,要靠人的劳动来完成的个别过程越少(如在不使用走锭精纺机的机械纺纱厂中),它也就越完善。——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518页,第1段。如果在原料价格提高时,市场上已有大量现成的商品(不论已经完成到什么程度),这种商品的价值就会提高,现有资本的价值也会随之提高。生产者手中储备的原料等等也是这样。这种增值,可以补偿单个资本家(企业),甚至资本的整个特殊生产部门由原料价格提高引起的利润率下降而遭受的损失,甚至补偿之后还有余。在这里,我们不去详细研究竞争的影响,但是为了完整起见,可以指出:1.如果库存的储备原料相当多,就会对原料产地发生的价格提高起相反的作用;2.如果市场上现有的半成品或成品严重积压,就会阻碍这些成品和半成品的价格按照它们的原料价格的比例上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上册,第129页,第2段。(46-128-1)如果原料价格降低,就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这会使利润率提高。但市场上现有的商品、正在制造的物品和储备的原料都会贬值,从而对同时发生的利润率的提高起相反的作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上册,第129页,第3段。(46-128-2)3.3.7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关系首先很明显,在生产本身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直接属于生产,并且从本质上组成生产。第二、这同样适用于产品交换,只要产品交换是用来制造供直接消费的成品的手段。在这个限度内,交换本身是包含在生产之中的行为。第三、所谓企业家之间的交换,从它的组织方面看,既完全决定于生产,而且本身也是生产行为。只是在最后阶段上,当产品直接为了消费而交换的时候,交换才表现为独立于生产之外,与生产莫不相干。但是,(1)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2)私的交换以私的生产为前提;(3)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例如,城乡之间的交换,乡村中的交换,城市中的交换等等。可见,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9页,第3段。3.3.8商品生产和分配的关系在分配上,好像人们事实上可以随心所欲。即使根本不谈生产和分配的这种粗暴割裂与生产和分配的现实关系,下面这一点总应该是一开始就明白的:无论在不同社会阶段上分配如何不同,总是可以像在生产中的那样提出一些共同的规定来,可以把一切历史差别混合和融化在一般人类规律之中。例如,奴隶、农奴、雇佣工人都得到一定量的食物,使他们能够作为奴隶、农奴和雇佣工人来生存。靠贡赋生活的征服者、靠租税生活的官吏、靠地租生活的土地占有者、靠施舍生活的僧侣,或者靠什一税生活的教士,都得到一份社会产品,而决定这份产品的规律不同于决定奴隶等等那一份产品的规律。——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7-738页,第1段。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仿佛离开生产很远,对生产是独立的。但是,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如果在考察生产时把包含在其中的这种分配撇开,生产显然是一个空洞的抽像;反过来说,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又一次显示出了那些把生产当做永恒真理来论述而把历史限制在分配范围之内的经济学家是多么荒诞无稽。——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6-747页,第4段。这种决定生产本身的分配究竟和生产处于怎样的关系,这显然是属于生产本身内部的问题。如果有人说,既然生产必须从生产工具的一定的分配出发,至少在这个意义上分配先于生产,成为生产的前提,那么就应该答复他说,生产实际上有它的条件和前提,这些条件和前提构成生产的要素。这些要素最初可能表现为自然发生的东西。通过生产过程本身,它们就从自然发生的东西变成历史的东西了,如果它们对于一个时期表现为生产的自然前提,对于另一个时期就是生产的历史结果了。它们在生产内部被不断地改变。例如。机器的应用既改变了生产工具的分配,也改变了产品的分配。——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7页,第1段。最后,让我们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按照商定的计划,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我们关于鲁滨逊的劳动所谈到的一切,在这里重演了,不过不是在个人身上,而是在社会范围内重演。鲁滨逊的一切产品只是他个人专有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联合劳动者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仍然是社会的;但另一部分用于消费,因此必须在所有成员之间进行分配。分配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和劳动者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为了把这种情况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劳动者得到的份额同他的劳动时间成正比。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一方面,劳动时间在社会中的分配,精确地调节着各种职能同各种需要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占的份额,同时也计量每个生产者在共同产品的消费部分中所占的份额。在这里,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以及对他们的劳动生产出来的有用物品的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194页,第1段。3.3.9商品生产和消费的关系生产直接也是消费。双重的消费,主题的和客体的:个人在生产中发挥自己的能力,也在生产行为中支出和消费这种能力,同自然的生殖是生命力的一种消耗完全一样。第二,生产资料的消费,生产资料被使用、被消耗、一部分(容易在燃烧中)重新分解为一般元素。原料不再保持自己的自然形态和特性,这种自然形状和特性倒是消耗掉了。因此,生产行为本身就它的一切要素来说也是消费行为。不过,这一点是经济学家所承认的,他们把直接与消费同一的生产,直接与生产合一的消费,称做生产的消费。——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0页,第1段。消费直接也是生产,正如自然界中的元素和化学物质的消费是植物的生产一样。例如:吃喝是消费形式之一,人吃喝就生产自己的身体这是明显的事。而对于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某一方面来生产人的其他任何消费形式也都可以这样说。消费的生产。可是,经济学却说,这种与消费同一的生产是第二种生产,是靠消灭第一种生产的产品引起的。在第一种生产中,生产者物化,在第二种生产者,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因此,这种消费的生产——虽然它是生产和消费的直接统一——是与原来意义上的生产根本不同的。生产同消费合而为一和消费同生产合而为一的这种直接统一,并不排斥它们的直接两立。——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0-741页,第2段。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可是同时在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媒介运动。生产媒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但是消费也媒介着生产,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1页,第1段。消费从两个方面生产着生产:(1)因为只是在消费中产品才成为现实的产品;因此,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才成为产品。消费是在把产品消灭的时候才使产品最后完成,因为产品之所以是产品,不是它作为物化了的活动,而只是作为活动着的主题的对象。(2)因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作为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0-741页,第2段。就生产方面来说:(1)它为消费提供材料,对象。消费而无对象,不成其为消费;因而,生产在这方面创造出、生产出消费。(2)但是,生产为消费创造的不只是对象。它也给予消费以消费的规定性、消费的性质,使消费得以完成。正如消费使产品得以完成其为产品一样,生产使消费得以完成。首先,对象不是一般的对象,而是一定的对象,是必须用一定的而又是由生产本身所媒介的方式来消费的。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于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因此,不仅消费的对象,而且消费的方式,不仅客体方面,而且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所以,生产创造消费者。(3)生产不仅为需要提供材料,而且它也为材料提供需要。在消费脱离了它最初的自然粗陋状态和直接状态之后,——如果停留在这种状态,那也是生产停止在自然粗陋状态的结果,——消费本身作为动力是靠对象做媒介的。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艺术对像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2页,第1-4段。生产生产着消费:(1)是由于生产为消费创造材料,(2)是由于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3)是由于生产靠它起初当作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因而,它生产出消费的对象、消费的方式和消费的动力。同样,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因为它在生产者身上引起追求一定目的的需要。——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2-743页,第5段。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同一性表现在三个方面:(1)直接的同一性:生产是消费;消费是生产。消费的生产。生产的消费。政治经济学家把两者都称为生产的消费,可是还作了一个区别。前者表现为再生产;后者表现为生产的消费。关于前者的一切研究是关于生产的劳动或非生产的劳动的研究;关于后者的一切研究是关于生产的消费或非生产的消费的研究。(2)每一方表现为对方的手段;以对方为媒介;这表现为它们的互相依存;这是一个运动,它们通过这个运动彼此发生关系,表现为互不可缺,但又各自处于对方之外。生产为消费创造作为外在对象的材料;消费为生产创造作为内在对象、作为目的的需要。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这在经济学中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出来。(3)生产不仅直接是消费,消费也不仅直接是生产;而且生产不仅是消费的手段,消费不仅是生产的目的,——就是说,每一方都为对方提供对象,生产为消费提供外在的对象,消费为生产提供想像的对象;两者的每一方不仅直接就是对方,不仅媒介着对方,而且,两者的每一方当自己实现时也就创造对方,把自己当做对方创造出来。消费完成生产行为,只是在消费使产品最后完成其为产品的时候,在消费把它消灭,把它的独立的物体形式毁掉的时候,在消费使得在最初生产行为中发展起来的素质通过反复的需要达到完美的程度的时候;所以,消费不仅是使产品成为产品的最后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最后行为。另一方面,生产生产出消费,是在生产创造出消费的一定方式的时候,然后,是在生产把消费的动力、消费能力本身当做需要创造出来的时候。——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3-744页,第1-4段。生产和消费是内在地不可分离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因为它们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内实际上是分离的,所以它们的统一要通过它们的对立来恢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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