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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J11433-2009DB34/T918.1-2009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AnhuiProyincialSpecifiicationforConstructionProjectInformationManagement第一分册2009—6—10发布2009—8-—1实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2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资料…………………………………………………………4.1建筑工程准备阶段及开工审批资料…………………………………………4.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技术资料……………………………………………5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资料………………………………………………………5.1监理管理资料…………………………………………………………………5.2监理过程资料…………………………………………………………………6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6.1施工组织设计…………………………………………………………………6.2现场质量管理资料……………………………………………………………6.3施工合同……………………………………………………………………6.4施工许可证……………………………………………………………………6.5工程开工报告…………………………………………………………………6.6施工日志……………………………………………………………………7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7.1竣工验收准备资料…………………………………………………………7.2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7.3竣工验收报告…………………………………………………………………7.4竣工图………………………………………………………………………31、总则1.0.1为加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填写、编制、核查、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建筑工程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安徽省有关规定编制。1.0.3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及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均应执行本规程。1.0.4记载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活动、工程施工主要过程和形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1.0.5工程资料的收集、填写、编制、核查、整理、立卷工作应随工程进展及时进行,工程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0.6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2术语2.0.1建筑工程资料Projectinformation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2.0.2工程准备阶段资料Preparationphraseinformation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资料。2.0.3监理资料Supervisioninformation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通过收集、填写、编制等方式形成的资料。2.0.4施工资料Constructioninformation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通过收集、填写、编制等方式形成的资料。2.0.5竣工图As—built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2.0.6竣工验收资料Acceptanceinformation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2.0.7质量证明文件Qualityproofdocument随同进场材料、设备、构件或部品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主要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2.0.8收集Collect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是将已有的原始资料(如产品合格证、复试报告)聚集在一起,在核对确认的基础上,通过适当整理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收集时要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2.0.9填写Fill—in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按规则在给定的表格(如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中书写文字、数据等信息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要注意填写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42.0.10编制Draw—up形成工程资料的方法之一,根据现有资料与工程实际做出方案、报告(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要注意编制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2.0.11核查Checkexamine审查核实工程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2.0.12整理Pack—up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建筑工程资料分类、汇总、装订并保存的过程。2.0.13立卷Record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2.0.14归档File资料形成单位将形成的资料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3基本规定3.0.1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合同及设计文件等规定。工程资料的内容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0.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整理纳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3.0.3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3.0.4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核查、整理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立卷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3.0.5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给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核查、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资料,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3.0.6工程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中性笔等。3.0.7收集、填写、编制工程资料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齐全,手续完备;计算机打印的工程资料应采用手工签名方式。3.0.8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应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小于A4幅面的资料要用A4白纸(297mm×210mm)衬托。3.0.9工程资料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或计算机出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3.0.10工程资料的填写和编制应符合计算机输入的要求。3.0.11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并应有效、准确、真实、完整。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不能使用原件的,应使用清晰、易辨、完整的复印件(或抄件),并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时间,经办人签字确认。工程资料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如有损毁、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3.0.12工程资料应分级管理,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资料的归档审核工作。3.0.1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资料类别对各自编制、填写、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立卷。3.0.14资料的归档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规定进行。54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资料4.1建筑工程准备阶段及开工审批资料4.1.1建设项目开工前资料1收集要求1)建筑工程立项资料,应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资料,应包括: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3)勘察、测绘、设计资料,应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申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初步设计文件和说明,技术设计文件和说明,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4)招投标资料,应包括: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各招投标文件均含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承包合同,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委托合同。5)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任命文件。6)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初审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对初审意见的回复,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综合审查意见,经图审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2核查要点1)建筑工程立项资料是否齐全、有效。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3)勘察、测绘、设计资料是否齐全、有效。4)招投标资料是否齐全、有效。5)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及任命文件是否齐全、有效。6)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初审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对初审意见的回复,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综合审查意见,经图审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是否齐全、有效。4.1.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表4.1.2)1填写要求1)按全省统一规定的表格填写;2)表内各栏目填写完整、准确。2核查要点1)是否按全省统一规定的表格填写;2)表内栏目是否填写完整、准确;3)施工许可证号是否补填。6表4.1.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监督注册号: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m2工程地点合同价万元层数结构类型基础类型建筑物总高度m长度m宽度m计划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其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补填)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或资质证书号项目负责人及电话勘察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电话资质类型及等级证书号项目负责人及电话设计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电话资质类型及等级证书号项目负责人及电话监理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电话资质类型及等级证书号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施工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电话资质类型及等级证书号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注册意见年月日(公章)注:1、施工许可证号待施工许可证发放后由注册申请表存用单位各自及时补填;2、监督注册号、注册意见由办理注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填写;3、其他栏目内容由建设单位填写;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质量监督机构存用,一份在注册后发还建设单位存用。4.1.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1收集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资料。2核查要点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4.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1收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部门出具的资金落实证明,施工组织设计。2核查要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是否齐全。74.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技术资料4.2.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编制要求建设单位应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2核查要点建设单位是否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是否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明确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4.2.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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