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钢结构安装安全防护措施预案
钢结构安装安全防护措施预案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专职安全员、各组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使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主要内容见下:1.1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督促本项目工程技术工长及施工班组长在各项目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3)组织制定或修订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安全工作的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制度。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安全教育。(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对上级提出的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8)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工地安全达标。(9)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签发。(10)定期召开工地安全工作会,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11)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1.2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职责(1)认真执行本企业的领导和安全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3)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半成品堆放以及生活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4)按时提出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5)制定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经上级批准后负责执行。(6)经常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人员进行思想和技术教育,对新调入项目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对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7)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并协助安全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8)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9)定期向安全第一责任人填报报告书。1.3安全员的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2)督促项目财务提足安全技术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3)每天对各项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限期整改。(5)配合工长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6)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发生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8)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意见,并报主管部门。1.4施工工长的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2)向班组下达施工任务前,认真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3)每天对安排施工任务的作业点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止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遇有险情及时停止生产并向上级报告。(4)接受上级及安全监督员的监督检查,对上级及安全监督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监督整改的落实情况。(5)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防患于未然。(6)领取和发放使用好班组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等。(7)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8)发生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2、现场施工安全管理2.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交底(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工地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2)施工负责人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安全生产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3)所有的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正确穿、戴和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种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的落实情况,并经常性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5)施工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各方面全面负责。(6)按规定做好“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做好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及周安全评比活动,定期检查工地安全活动、安全防火、生活卫生,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7)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准施工。(8)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使用前需经有关部门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书面手续。大型机械设备现场组装后,经验收、负荷试验及有关单位颁发准用证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的情况下投入使用。(9)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必须经指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10)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起重吊装人员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1)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作业如民要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防火主管人员同意。施工现场配备有一定数量干粉灭火器,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2)工地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时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13)未经交底人员一律不准上岗。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1)要在职工中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做到每天班前教育,班前总结,班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3)吊装前起重指挥要仔细检查吊具是否符合规格要求,是否有损伤,所有起重指挥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高空操作人员应符合超高层施工体质要求,开工前检查身体。(5)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放在钢梁或易失落的地方,所有手工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应穿上绳子套在安全带或手腕上,防止失落伤及他人。(6)对施工现场要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高空设脚手架、设围、拉安全带和安全绳、摆放警示牌。(7)安装大型构件时,尽量选用无大风,天气晴朗的时间安装吊装,以减小风荷载的影响,增强吊装的稳定性。(8)施工现场焊接或切割的等动火操作时要事先注意周围上下环境有无易燃物品。(9)所有钢丝绳、吊索及挂索等在使用前和吊装作业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如发现磨损、刮伤、扭结、绕夹或其它可能降低受力性能的的现象,应停止使用,立即更换。安全人员应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恰当措施以确保有缺陷的吊具不再使用。钢丝绳索等在使用过程中避免与尖锐边缘接触,使用结束后应妥善保存。(10)结构件之间接头连续和安装就位等高空连接工作,应搭设稳固可靠的临时工作平台或灵活安装可靠的活动平台。(11)高空作业点下地面不允许站人,防止高空坠落事故。(12)施工临时设施的制作和设置不能随意降低安全性要求。(13)吊用工具和钢丝绳,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不得不小于3-5倍。(14)吊机必须由专人指挥,所有操作必须符合规范要求。(15)施工用电设施应专人维护,定期保养,严重遵循用电规程,保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16)严格遵守施工工地有关防火的规定,加强放火设施,杜绝火灾事故。(17)施工用电、照明用电按规定分线路接线,对于绝缘保护,层裸露的线要严禁使用。(18)保持施工机械整洁,电线、气焊带、风带等应沿柱成整至下而上拉放,并应捆扎牢固。(19)施工现场设置医务所,用以解决工地临时应急医疗问题。(20)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带病作业,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高温天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合理调整作息时间。(21)吊装时应架设风速仪,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时应禁止吊装,夜间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22)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爆、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附近明火作业。(23)焊接平台上应作好防火措施,防止火花飞溅。3、安全保障设施钢结构制作或安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依设备、机械、工具、照明的总功率和使用区域、不同用途分别布置和选用。原则是线路、配蜗居箱柜不得超负荷使用。3.1拼装、焊接安全设施拼装处均有从地在搭设起的临时支撑平台,拼装作业面、焊接作业处将搭设安全通道、作业平台铺板、安全挑网及挂设灭火设施。(1)部分分段吊装前在地面安装通道扶手钢丝绳,便于施工人员行走时系挂安全带。(2)拼装接点处安装焊接平台,在搭设外挑脚手架。(3)脚手架操作平台的下部用兜底阻燃性安全网封闭。3.2现场安全用电(1)现场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原则。其电箱设门、设销、编号、注明责任人。(2)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保护措施。(3)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3.3现场防雷击措施在桁架最高点处设避雷针,通过引下线至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4安全用电一般措施(1)应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A、保护接地:中性、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B、保护接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护接零。(2)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3)严禁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工作零线。(4)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与接地干线(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5)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与其额定工作电压相符。(6)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级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7)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漏电电流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要求。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可靠,保护有效。(8)钢结构施工现场照明用电一般应为:A、一般场所选可用额定电压220V。B、照明灯距离操作面高度低于2.4m时不大于36V。C、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不大于24V。(9)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其绝缘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使用。(10)当钢结构制安中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进行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11)施工用临时电气设备、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再采用灭火措施,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身体接触导或线电气设备,不得用泡沫灭机或水灭电火,必须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
本文标题:钢结构安装安全防护措施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3449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