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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运行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按规定值班方式和轮流值班表值班,未经所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缺勤或替班。2、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岗位接班人员要提前30分钟到厂穿戴好劳保用品参加班前会后进岗,提前15分钟按时交接班。加强班与班之间的协作,相互创造良好的操作条件,交接班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交班人员未履行交接班手续前不准离岗,交班人在交接班结束后要参加班后会。3、全面了解上班次生产控制情况,禁止在事故处理或倒闸操作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停止交接班,原则上由交接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4、班长必须做好本班安全、文明生产各项工作,严格监督操作人员按要求和标准穿戴劳保用品。5、交接内容包括:1)本所系统运行方式;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化情况;3)设备异常、缺陷处理情况;4)事故处理、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情况;6)仪器、工具、材料、备件和消防器材完备情况;7)设备、环境整洁卫生情况,交班人必须将本岗位所属设备清扫干净,维护岗位卫生,做到文明生产。8)领导指示与运行有关的其他事项;6、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荀,要做到“交的细致,接的明白”,在交接班过程中也应有人监盘。7、交班时由交班班长向接班班长及全体值班员做全面交待,接班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核实。8、交接检查后,双方班长应在运行记录薄上签字,并与值班调度、试验电话、互通姓名,核对时钟后,交班者方可离岗。
本文标题:电气运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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