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往来文书 > 经管系学生会秘书处章程
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各部门联系的桥梁,并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日常工作。秘书处作为学生会的枢纽部门,是学生会各部门开展活动的平台和重要的服务机构,在同学与学生会之间及学生会内部起着重要的沟通作用。第二条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汇总等事务性日常工作;对学生会人事进行管理;及时传达各项文件的通知;对学生会的会议进行记录等。第三条本部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二章:学生会秘书处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一条凡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在校学生,并同意本章程者经选拔考核方可成为本部门成员。第二条本部门成员均可享有以下基本权利(一)通过正当途径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二)通过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部门重大事物;(三)参加学生会的活动;(四)换届时享有平等的被选举权。第三条本部门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各项决议;(二)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组织工作;(三)尊重上级领导,团结其他成员,维护部门荣誉。第三章:学生会秘书处工作制度第一条例会制度(一)学生会秘书处每周召开一次本部门例会;(二)学生会秘书处干事每周根据分配要求到其他部门做会议记录;(三)学生会秘书处例会主要议程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并设定下一段工作时间和工作计划。第二条责任制度(一)干事对副秘书长负责,副秘书长对秘书长负责,秘书长对主席团负责。(二)各项事务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三)每学期开始时,每人递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同时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第三条其他制度(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负责秘书处的具体工作,秘书若干人,在副秘书长的具体指导下工作。(二)秘书处成员应加强联系,保证内部运作畅通。(三)秘书处成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学习成绩优秀,能顺利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2)具有书法、写作、电脑特长之一。(3)富有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四)档案、工作记录等重要文件由秘书长直接保管。第四章:学生会秘书处人事管理制度一、例会人员管理第一条本部门例会要求(一)每次例会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场;(二)应参加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三)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四)参加例会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携带工作牌;(五)遵守会场纪律;(六)有事不能按时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将假条交至本部门管理人员。第二条参加其他部门例会要求(一)遵循上述本部门例会要求;(二)负责联系其他部门负责人询问会议具体事宜;(三)有事不能按时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将假条交至本部门管理人员并通知所参与例会部门负责人。(四)严格遵守其他部门相关规定。二、人员日常行为(一)端正态度,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及工作量;(二)与老师、同学交流中要礼貌、稳重、谦虚、不得进行语言攻击,以秘书处整体利益为重。(三)关心秘书处发展,敢于承担责任。(四)工作中涉及到保密内容时,严守学生会保密制度,不得外泄。第五章:学生会秘书处人事考核制度一、出勤考核(一)迟到活动或会议点名时未到者视为迟到。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说明情况,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3次予以警告,迟到5次予以开除。(二)早退活动或会议结束前未经允许离开视为早退。早退3次予以警告,早退5次予以开除。(三)未到未到或活动(会议)进行1/2后仍未到者视为迟到。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说明情况。未到2次予以警告,未到3次予以开除。(四)任何人不准代假。二、工作情况考核(一)工作态度不佳、未能按时完成工作者予以内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予以警告或开除。(二)出现严重失误,要公开道歉,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以维护学生会秘书处的声誉,情节严重者予以警告或开除。(三)若未经同意,擅自开展活动,秘书长不予以支持,并给予组织者相应处罚,出现问题由相应的组织者负责。(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者,经调查核实,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警告或开除。(五)违反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或出现违纪行为,予以内部通报批评。视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警告或开除。三、奖励办法按上级章程条例执行。第六章:附则(一)本条例自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分团委学生会通过之日起实行。(二)本条例内容若与上级部门规定冲突,则以上级章程制度为准。(三)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秘书处所有。
本文标题:经管系学生会秘书处章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3522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