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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公司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由分管安全生产总经理主持,或由其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各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2.安全工作例会,公司每个月召开一次,有关部门没两周召开一次,生产车间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3.例会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指示;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教训,突出防范措施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等;4.每次例会议题由会议负责人提出,例会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5.做好会议记录,对解决重要问题的会议不能议而不决,要明确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必要时可作会议纪要下发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2.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价差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3.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券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4.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丁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咸鱼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订出计划,按期完成5.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设计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6.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7.公司对重大公司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公司,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三.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2.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潜在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便是危险和事故空置的能力3.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4.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5.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宣传的教育,不间断的推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公司全体管制,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公司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1.培训目标:1.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指示,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制度1.2.由关心员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爱护员工健康,体贴下属1.3.由高度的安全责任感,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1.4.由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作表达能力等2.培训的主要内容2.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2.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2.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2.4.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2.5.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3.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3.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3.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3.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7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公司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3.8公司负责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参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五、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员,负责:(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3、全生产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总监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4、安全生产分组长由各部门总监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二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8、各部门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部门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高空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六、工程、设备仪器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和易燃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4、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6、生产用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7、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8、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大厦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9、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单位施工作业时,须在办理施工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倒安保部备案登记。12、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13、易燃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七、电梯的安全1、电梯安装、维护保养,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2、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3、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4、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5、负责管理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6、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7、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工程部备案。8、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不能超负荷运转。八、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3、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单位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九、事故的处理和奖惩1、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单位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报告。(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自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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