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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二)【知识点】抵销【知识点】法律规范构成要素【知识点】破产债权申报【知识点】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知识点】物权的概念与种类【知识点】合伙人的债务清偿【知识点】股东出资制度【知识点】变更登记【知识点】票据原因关系对票据行为效力的影响【知识点】公司设立制度【知识点】股东出资制度【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知识点】非上市公众公司【知识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知识点】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知识点】反倾销措施【知识点】企业增资【知识点】合营企业【知识点】《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知识点】退伙【知识点】退伙【知识点】按份共有【知识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知识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知识点】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入伙和退伙【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客体【知识点】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监督管理体制【知识点】国内信用证【知识点】保证合同【知识点】公司清算【知识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知识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制度【知识点】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知识点】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知识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知识点】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及其影响【知识点】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2【知识点】破产债权申报的特殊规定【知识点】破产债权的确认【知识点】汇票的背书【知识点】虚假陈述【知识点】公司法人资格与股东有限责任【知识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度【知识点】股票上市与退市【知识点】解除【知识点】定金【知识点】买卖合同【知识点】借款合同【知识点】保证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抵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抵销通知为要式B.抵销的意思表示溯及于得为抵销之时C.抵销的效果自通知发出时生效D.抵销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答案】B【解析】(1)选项A:抵销通知为非要式;(2)选项C:抵销的效果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而非“通知时”);(3)选项D: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P95)【知识点】抵销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B.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C.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D.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答案】D【解析】(1)选项AC: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述形式,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基本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2)选项B: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一一对应,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P5-6)【知识点】法律规范构成要素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于申报的破产债权是()。A.有担保的债权B.地方税收债权C.职工劳动债权D.社会保障债权【答案】C【解析】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P312)【知识点】破产债权申报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该有效期的起算日是()。A.发行人全体董事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之日B.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第一次全文刊登之日C.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D.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之日【答案】C【解析】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P210)【知识点】强制信息披露制度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独立物权的是()。A.地役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质权D.抵押权【答案】B【解析】选项ACD:属于从物权。(P41)【知识点】物权的概念与种类6.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享有合伙财产份额价值为10万元,因个人车辆修理而欠乙修理费5万元,到期无力清偿。同时乙欠合伙企业5万元未清偿;合伙企业未向甲支付上一年度应分配利润10万元。债权人乙提出的下列主张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以甲欠乙的修理费抵销乙欠合伙企业的货款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清偿修理费C.代位行使甲对合伙企业上一年度全部可分配利润的请求权D.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价值5万元的财产份额【答案】B【解析】(1)选项AC: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D: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P139)【知识点】合伙人的债务清偿7.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A.1月5日B.6月6日4C.1月7日D.5月31日【答案】C【解析】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指定的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1月7日)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P158)【知识点】股东出资制度8.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300万元的借款合同,以甲的房屋提供债权额为3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已办理登记。其后,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增加为400万元,仍以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债权额相应增加为400万元。为使新增抵押生效,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乙银行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登记类型是()。A.更正登记B.预告登记C.变更登记D.转移登记【答案】C【解析】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P46)【知识点】变更登记9.A公司因急需资金,将其作为收款人的一张已获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汇票票面金额为50万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现金42万元作为取得该汇票的对价。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A公司背书行为效力及其理由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背书行为有效,因为A公司是票据权利人B.背书行为无效,因为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C.背书行为有效,因为该汇票已获银行承兑D.背书行为无效,因为B公司支付的对价过低【答案】B【解析】如果票据授受的原因是“票据权利买卖”,应当认定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将导致相应的票据行为无效。(P352)【知识点】票据原因关系对票据行为效力的影响10.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B.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C.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D.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答案】B【解析】发起人如因设立公司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公5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P156)【知识点】公司设立制度11.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直至出资期限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承担出资责任B.甲承担出资责任C.乙首先承担出资责任,不足部分再由甲补足D.甲、乙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的股东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160)【知识点】股东出资制度12.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上市公司可以成为合伙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合伙人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合伙人D.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合伙人【答案】B【解析】(1)选项AD: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选项C: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P129)【知识点】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1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非上市公众公司不包括虽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但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B.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须中国证监会核准C.非上市公众公司包括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但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D.非上市公众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答案】C【解析】(1)选项A:只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不论申请之前其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该公司均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2)选项B:已经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原则上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6统自律管理。(3)选项D: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开转让股票”应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P215)【知识点】非上市公众公司1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选择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企业管理者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享有的权限是()。A.任免企业的经理、副经理B.任免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C.任免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D.向企业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答案】D【解析】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管理者的任免范围:(1)国有独资企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P402)【知识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15.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乙证券公司担任承销商。下列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在发行后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转让B.债券发行后进行转让的,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00人C.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法人可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D.乙证券公司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答案】A【解析】(1)选项B:债券发行后进行转让的,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3)选项D: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依法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当
本文标题: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第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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