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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深股份公司广州供电段文件广供电段安发〔2010〕49号关于发布《广州供电段营业线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段管内各部门:为加强段管内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段对《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建立了《广州供电段营业线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细则》,现予以发布。请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2-《广州供电段营业线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牵引供电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因供电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新修订《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以及V型天窗、夜间天窗作业及停送电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营业线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指牵引供电施工中可能危及列车行车安全、自轮运转设备运行安全及人身安全的作业项目。第三条段管内既有电气化线路的接触网更新改造、大修等施工,均由我段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从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核、安全卡控措施的制定、作业计划的申报、安全预想会的组织、现场的安全卡控等各个环节,我段均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第四条所有在我段管内或将交付我段管理的营业线施工作业项目,我段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营业线上的一切作业,必须在我段施工配合人员或安全监督员的带领下才能上道;施工单位轨道车进入我段管范围内前,-3-必须有我段专业干部或司机引道方可上线。第五条段对管内的施工分成两大模块,即以我段为主体单位的施工项目模块(第一模块)和我段为配合单位的施工项目模块(第二模块)。本办法适用于以我段为主体单位的施工项目模块,即适用于管内牵引供电设备大修和改造施工和日常维修作业。对电力设备大修和改造施工、营业线范围内的桥涵等基建项目,以及配合工务、电务、通信等单位的非牵引供电专业的施工(即以其它单位为主体的施工项目),由安全科另行制定管理细则执行;对新工程线引入既有车站的站前电气化工程,以及新建电气化铁路的施工,在设备尚未交付我段管理前按第二模块办理。第二章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项目第六条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项目,分为可能危及列车行车安全、自轮运转设备运行安全及人身安全三大类。1、可能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作业(1)使用轨道吊车进行吊装作业(2)接触网支柱安装及拆除作业(3)需旋转作业车作业平台的作业(4)接触网放线、剪线作业(5)机料具搬运需跨越未封锁线路的作业-4-(6)基础开挖作业2、使用自轮运转设备的作业3、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1)在未封锁线路进行参数测量(2)需接触网停电的施工配合(3)站场、枢纽处两供电单元结合部的作业第七条根据作业项目危险程度的不同,将重大危险源项目划分为3个等级。1、I级重大危险源项目(1)使用轨道吊车进行吊装作业(2)接触网支柱安装及拆除作业(3)接触网放线、剪线作业(4)出动4台及以上作业车辆的天窗作业2、Ⅱ级重大危险源项目(1)枢纽、分相等两供电单元结合部的作业。(2)出动3台作业车辆的天窗作业(3)基础开挖、浇注作业3、Ⅲ级重大危险源作业项目(1)在未封锁线路进行参数测量作业(2)出动2台作业车辆的天窗作业(3)需接触网停电的施工配合-5-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第八条为加强施工重大危险源组织管理,段成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段长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段长副组长:其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成员:安全、技术、教育、调度,各接触网供电/检修/抢修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第九条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月度施工安全会议,总结上月管内施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统筹安排次月管内施工项目及计划,明确各施工项目危险源等级,下达重大危险源施工计划,并按要求指定人员组建现场施工小组。会议可与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合并召开,但领导小组各成员发言中必须有施工安全方面的内容。第十条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科室职责:1、安全科:负责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日常工作,每月对段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负责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定,按要求对包含危险源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盯控、检查,及时通报施工安全重大隐患。-6-2、技术科: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核,统筹编制管内月度施工计划。2、教育科:负责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含外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组织考试。3、调度:负责月度计划、日计划的审核、上报;对每日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定危险源施工项目的等级并安排相应的干部跟班盯控。第四章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管理第十一条接触网更新改造、大修等应纳入施工项目范畴的施工作业,必须提报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段技术科编制或审核,段安全科对方案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经安全副段长或主管副段长签发后上报集团公司机务处审核,方案未经审核严禁施工。第十二条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名单、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封锁施工关健工序用时网络图、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施工配合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应急处置预案、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7-容。第十三条施工内容中包含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项目的,必须在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安全卡控措施及细化实施方案。第五章重大危险源施工计划管理第十四条在进行供电营业线施工前,必须申报天窗作业计划,天窗计划按用途分为施工计划和维修计划。包含以下作业项目以及超出图定维修天窗时间的天窗作业,均须纳入施工计划的范畴:1、接触网立杆与支柱拆除2、接触线(承力索)更换3、硬横梁、软横跨更换4、出动4台及以上作业车辆的接触网整治5、网上设备(如平腕臂、绝缘子等)集中更换或擦拭(零散更换可纳入维修计划)6、轨道吊车吊装作业7、隧道内定位立柱安装8、分相改造9、供电线、回流线、架空地线更换10、需变电所全所停电的施工第十五条月度计划编制与审批-8-1、各种施工作业(维修天窗作业计划除外)均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由段技术科负责统筹编制并由主管副段长签字后,于每月14日18:00前以电子表格形式将次月计划报机务处,段调度于每月19日18:00前将机务处批复的月度计划上报至施工信息平台。2、枢纽地区需使用自轮运转设备的月度施工计划,在上报至施工信息平台时须细化到每日作业的日计划,作业范围、内容与条件相同的可合并为一条计划。3、月度维修计划由段调度编制后向相应车务站段提报。第十六条施工及维修日计划编制1、施工及维修日计划由段调度负责审核,并在施工前3日将施工及维修日计划报机务处审批。需要审核的内容如下:(1)施工日计划与相应的月度施工计划及施工电报内容是否一致。(2)作业里程是否正确,作业范围与停电范围是否相符。(3)在站场或跨越站界施工,需出动自轮运转设备的作业计划,作业车只允许在一条径路上进行维修作业,且须封锁该条进路上区间、咽喉区有关道岔和站内有关股道。(4)日计划格式及描述是否符合要求。2、包含I级危险源项目的应制定日细化施工组织方案,所有包含危险源项目的日计划,均须在施工计划备注栏注明所包-9-含的危险源项目及天窗盯岗人员姓名及手机号码。3、除危及安全的情况外,原则上不允许申报临时计划。确须申报临时计划的,必须填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经主管副段长签字批准后报机务处审核。第十七条段调度应对包含I、Ⅱ级危险源作业的工作票主要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审核作业内容、范围与计划是否相符、地线设置、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包含Ⅲ级危险源作业的工作票须由相应车间进行审核。第六章重大危险源现场卡控措施第十八条在包含危险源的施工项目开始前,段针对具体重大危险源施工项目成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1.包含Ⅰ级危险源的施工由主管副段长担任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成员由段安全、技术、验收、教育、车间及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组成。2.包含Ⅱ级危险源的施工由段安全、技术科科长(副科长)担任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成员由段安全、技术科、验收室主管人员、车间主任组成。3、包含Ⅲ级危险源的施工由相应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成员由车间技术人员、工区工长组成。-10-第十九条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的成立程序:Ⅰ、Ⅱ级危险源的施工由技术科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具体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名单,由段调度制定排班表实施;Ⅲ级危险源的施工由相应车间指定具体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并组织实施。第二十条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职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1、检查施工各项安全措施、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施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2、组织召开施工方案会、分工会及班前预想会,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关键点讲解,布置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分工会后,对当天工作任务及安全重点进行抽考,对抽考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讲解并发牌考核。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与安全卡控工作,及时制止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协调解决施工期间临时发生的问题。4、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生的问题组织制订整改措施。5、实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成员与现场同考核制度,出现D类及以上事故,要对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进行相应的考核。第二十一条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盯控制度:-11-1、项目新开工、转场、停工一个月以上复工的前3个天窗,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必须参加施工作业,对施工方案会、预备会、现场作业等施工全流程进行盯控,理顺安全卡控各环节。之后,I级危险源施工可由组长指定安全、技术科、验收室科长(副科长),Ⅱ级危险源施工可由组长指定安全、技术科、验收室主管技术人员,Ⅲ级危险源施工可由组长指定胜任车间干部对现场作业进行盯控,并及时向组长反馈信息。2、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盯控人员,应明确盯控内容与职责,重点对施工安全关键点进行盯控,对违反关键点措施的要坚决制止,乃至终止当日施工作业。(关键点内容见附件二)。第二十二条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含路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由段教育科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施工作业。第二十三条接触网带电测量、支柱培土、支柱更换火花间隙、更换接地线等不影响接触网和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但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第二十四条开始施工作业前,由我段驻站联络员向车站申请进行施工作业,并填记《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填记内容必须与调度所批准的作业计划项目与封锁范围一致。-12-第二十五条在作业区域两端,必须按规定设置行车防护人员。第二十六条在未下达封锁或准许作业命令前,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线路作业。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我段人员的带领下才能上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在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撤离线路后,方可解除线路封锁。第二十七条使用自轮运转设备的作业安全卡控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在施工作业开始前,由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人指定胜任人员添乘每台作业车辆,负责作业车安全卡控,并按照《轨道作业车添乘人员关键点确认单》(附件三)确认作业项目并写实记录;添乘人员发现作业人员未认真按照作业项目执行时须立即指正督促整改,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作业,并将当时详细情况记录在确认单备注栏。施工完毕后交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人签认,确认单须保存一年。2、加强作业确认检查。段安全科要加强对添乘人员在添乘过程中安全盯控及现场写实的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照安全关键点逐一检查并填写确认单。第二十八条为确保危险源施工项目作业安全,特针对以下危险源项目分别制定作业指导书,各部门在进行包含危险源项目施工时要严格落实作业指导书要求,确保施工安全。-13-1、轨道吊吊装作业指导书。(附件四)2、接触网支柱安装及拆除作业指导书。(附件五)3、接触网放线、剪线作业指导书。(附件六)4、枢纽、大站等两供电单元结合部作业指导书。(附件七)5、基础开挖、浇注作业指导书。(附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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