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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石板沟至南漳板桥公路改建(保康段)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二部分湖北利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康石板沟至南漳板桥公路改建(保康段)路面工程监理站二〇一六年七月目录1、总则1.1定义1.2监理服务的范围1.3目的1.4编制依据1.5监理工作的原则1.6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1.7监理工作依据1.8监理工作目标1.9质量保证体系1.10关于施工监理对象1.11本手册适用范围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2.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2.2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2.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3.工程质量监理3.1工程质量监理3.2建立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组织体系3.3现场质量控制3.4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3.5质量控制中应注意事项4.工程进度监理4.1工程进度监理的依据4.2工程进度监理的程序和内容4.3工程进度计划4.4工程进度监理的方法5.工程费用监理5.1工程计量5.2工程费用支付6.合同管理6.1工程变更程序6.2工程延期6.3费用索赔6.4工程分包7.信息管理7.1信息管理的任务7.2监理信息的分类收集7.3信息处理方法8.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8.1安全管理8.2环境保护监理9.组织协调9.1工地会议制度9.2报告、文件往来9.3工程监理月报10.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10.1缺陷责任期工程监理内容10.2《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11.路基工程监理11.1软基处理11.2浆砌片石边沟12.路面工程监理12.1石渣垫层12.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2.3水泥砼面层12.4沥青混凝土面层13.安保工程13.1钢筋混凝土防撞墙13.2钢护栏14监理、计量支付程序框图导线水准点交接路线放样原材料质量监理路面基层监理混合料配合比监理工作流程沥青面层质量监理水泥混凝土面层滑模摊铺质量监理质量控制程序框图砂砾垫层——监理程序图水泥稳定碎石——监理程序图水泥混凝土路面——监理程序热拌沥青混凝土——监理程序图编制:签发:1.总则1.1定义本监理实施办法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中常用名词术语及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定义相同。1.2监理服务的范围工程范围:保康石板沟至南漳板桥公路改建(保康段)路面工程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工作范围:1.2.1二期路面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1.2.2监理站对业主负责,负责本项目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施工安全、环保监理工作。1.3目的为加强保康县石板公路路面改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1.4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交通部交工发(1992)378号《公路工程监理办法》、交通部公告2006年第40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保康石板沟至南漳板桥公路改建(保康段)路面工程合同文件制定。1.5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遵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做好施工监理工作。1.6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理工作必须以系统的机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的规范化方法和工作程序,接受业主的委托,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公正地对本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实施监督管理。1.6.1质量控制根据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细则、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完善承包人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严格的监理方法、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进行中间检验和验收;重视事前预防监理,杜绝施工质量事故,做到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确保优良工程标准。1.6.2进度控制要求承包人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提出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和月度进度计划,指导承包人运用网络法计划技术,找出影响工期的关键线路,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数据采集制度,跟踪分析施工中产生的进度偏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工程在合同工期内竣工。1.6.3投资控制认真核实工程数量,签发付款凭证;严格审查工程变更、价格调整;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记录,掌握第一手资料,把好计量关,控制工程投资。1.6.4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始终关注、检查任何涉及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1.7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1.7.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1.7.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1.7.3监理合同。1.7.4施工合同。1.7.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1.7.6工程设计文件。1.7.7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的函件。1.8监理服务目标全面优质履行监理合同,严格监督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工期,确保安全,节省投资,且所有合同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优良工程标准。1.9质量保证体系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承包人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1.10关于施工监理对象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配合监理单位搞好施工监理工作。必须按投标时承诺的管理、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组织到场,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按合同要求建立和加强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1.11本办法适用范围保康石板沟至南漳板桥公路改建(保康段)路面工程建设项目。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2.1.1监理人员进场监理单位应在收到监理中标通知书后按要求的时间,派出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中途如有人员更换,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2.1.2监理组织体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监理组织体系,提出组织机构框图,制定监理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范围,与业主及承包人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2.1.3监理设备监理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在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工地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设备,以保证质量控制的检验测试及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监理设施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实际开工期及业主要求的期限内准备完善,保证工作使用。2.1.4熟悉合同文件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作出合理的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2.1.5现场复查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施工合同中提供的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报告(资料)报业主。2.2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2.2.1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设计文件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自检所用设备要齐全。2.2.2承包人的质检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批准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报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一直在工程现场用全部的工作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2.2.3承包人自检职责及要求2.2.3.1自检各项工程的开工条件,提出各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2.2.3.2在各项工程施工中,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操作及工艺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2.2.3.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2.2.3.4按合同指定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并对保留在工程现场试样进行妥善养护与管理。2.2.3.5及时检测各工程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并提供数据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2.2.3.6对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2.2.3.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统,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数据。2.2.4承包人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承包人组建自己的工地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合同要求,并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的需要。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须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标定后在其试验范围进行试验检测工作。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自身不能承担的试验检测工作必须委托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2.4.1进行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和原材料的检测,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站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2.2.4.2统一协调和管理各工地试验室的试验业务。2.2.4.5对全部工程项目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数据文件,建立试验检测台帐,编制试验检测月报,为工程竣工提供详实的试验数据。2.2.5工地试验室的功能及要求2.2.5.1对工程所用的当地材料进行鉴定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试验室进行复验和批准。2.2.5.2配合施工,提供和采集为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各种参数。2.2.5.3根据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抽样试验和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试验,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试验结果。2.2.6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试验管理监理站试验室应派出人员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有试验仪器都须经事前标定并按期进行鉴定;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2.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2.3.1审核设计文件数据2.3.1.1熟悉施工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复核施工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定线数据和工程量,对存在的问题由监理站复核,并书面报业主单位。2.3.1.2由业主组织,并会同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2.3.1.3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测量数据后28天内完成以下工作:复核设计文件及工程数量;根据业主提供的路线的测量数据实地进行复测或补测,并将结果书面报告业主。2.3.1.4要求承包人对施工环境进行调查,如工程作业面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并将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监理站,抄送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进行协调。2.3.2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2.3.2.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资料,由监理站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独立复核,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送业主审批。2.3.2.2监理工程师应对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上的原始定线数据进行复核,对于监理工程师无力消除的差错应通过业主单位予以纠正。2.3.2.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独立复核认定。2.3.2.4监理工程师应指示并检查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2.3.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重难点进行重点考虑把控。2.3.4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2.3.4.1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协调。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实施。审查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安排是否合理,重点审查横道图、网络图是否正确一致。2.3.4.2审查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先进。对重点、难点工程,应重点审查。2.3.4.3审查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如有更换,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替换人员的资格应不低于被替换人员。2.3.4.4审批承包人的安全、环保和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环保和质量保证体系。并有专职安全、环保员和一名具有资格的质量管理负责人、专职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各级专职自检人员应由具
本文标题:保康县石板公路路面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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