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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现场管理规定目录标题第一章现场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二节一般规定第三节文明施工管理第四节环境管理第五节罚则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第一节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大纲第三节现场项目管理计划书编制规定第四节项目工作总结编制规定第五节工程项目开工事前控制关键环节检查制度第六节建筑工程分部分项目标控制制度第七节工程管理部会议纪要、报表管理规定第八节工程管理日志填写要求第九节工程量增减按月审结制度第十节工程量增减周例会审核制度第十一节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资料归档、施工交接管理制度第十二节合格供应商动态考察制度第三章管理程序、工作流程第一节施工图交接流程第二节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资料归档、施工交接管理流程第三节工程管理部验收报审流程图第四节现场签证说明第五节工程款支付说明第一章现场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公司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工程管理部归口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第二节一般规定第四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第五条工程管理部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第六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工程任务情况;(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公司同意。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好有关批准手续。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工程管理部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第三节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第十八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第二十二条工程管理部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第四节环境管理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六)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公司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五节罚则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并可处以罚款:(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二)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三)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四)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使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每项工作有章可循,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即前期工作之后,竣工验收之前这一阶段。第一节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各在建工程质量,明确与设计公司、监理公司的工作分工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一、项目管理规定1、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按照“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成立“工程管理部”,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现场管理工作。2、公司的所有开发项目,在工程管理部按项目进行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4、工程项目部的职责1)在部门经理领导下,全面完成各项控制目标,优质、按期、低耗完成管理工作。2)制订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并对计划进度进行有效控制。3)负责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4)负责整个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协调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的关系。5)协调总包与各分包商的关系。6)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7)代表公司承担工程合同中赋予甲方的权利和义务。8)督促监理、施工等单位严格按合同办事,全面承担乙方的义务。9)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10)每周召开工程例会,执行公司的按月审结制度及每月工程巡查制度,每月按时向公司汇报工程进展等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反映。11)每月完成月报表,报部门及公司相关领导6、工程项目部成员的职责(详见工程项目部岗位职责)7、工程项目部的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监理业务的管理——参与选择监理单位,审查监理规划,有效组织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管理。2)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控制。3)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审查竣工资料,组织公司内部进行预验收,组织工程竣工总验收,负责与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4)建设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维修管理——负责组织保修期内的维修工程。5)建设项目保修期后的工程移交——负责组织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式移交。6)建设项目的文档管理——负责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与工程相关的文件的存档保管工作,负责施工图纸、文件的签收和分发。7)建设项目的信息、统计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8)项目后评价管理——负责对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价。二、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1、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工程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的数量及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若干项目组;各工程项目划归具体的项目组管理,项目组由项目主任及若干专业工程师组成,由项目主任负责组织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2、签定项目责任书在项目组完成“项目成本费用控制目标”后,项目主任代表本组成员向部门签定“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责任书”,其中包括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团结协作、认真负责等精神文明范畴以及项目管理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内容。三、工程管理过程中1、做好施工图纸、文件的签收和分发对于接收的施工图纸、文件,应及时进行审核工作,并反馈意见,特别对于设计变更,应明确修改原因,对增加的造价应予以控制;对于分发的施工图纸、文件应作好接收单位的签收。2、坚持做好施工管理日志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施工管理日志必须每天坚持认真完成,日志内容包括:天气、会议记录、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法、质量事故的原因、处理经过及结果、各专业工程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3、审核变更工程量所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均应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专业工程师及项目主任各持一份留存,对由此而产生的工程量变异应及时会同监理方面进行核算并以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甲乙双方有争议的现场签证应先做好工程量的核实备案后报请上级领导处理。所涉及的费用按公司规定的范围分级审批。4、审核工程进度付款单各专业工程师根据经监理公司核算的乙方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完成情况报表,审核工程进度付款额度,项目主任对各专业付款额度进行审核汇总并按公司工程进度款支付规定分级审批。5、隐蔽工程验收:根据图纸及各有关规范要求,对于地基持力层、基础、转换层、防水隐蔽、预埋件、预留及暗埋暗装的各类管线、设施等均必须在其实施隐蔽前会同监理和质检站等方面进行验收会签,必要时须拍照、摄录像备查。6、质量检查及材料选用:针对各专业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制定与监理公司协调一致的质量检查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对于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过程,应安排好人员值班。对于时间紧迫的应急情况允许现场工程师在有把握的前提下果断处理,事后将情况过程以书面形式提交上级领导
本文标题:房地产公司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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