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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标准化施工现场管理细则(试行)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编写说明1.本管理细则为规范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而编制,适用于炼油厂所有检维修和资本性支出施工现场管理。2.本细则以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基础,并依据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及工厂相关规章制度而制定。3.当本细则与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一致时,以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准;但是,当本细则的有关要求高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时,执行本细则。4.本细则未作出要求的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5.本细则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6.本细则由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负责解释。施工现场管理目标1.杜绝死亡事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为零,无职业病发生;2.无财产损失;无火灾和爆炸事故;无环境事件;3.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节约资源;4.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和吉林石化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篇人员资格篇1施工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1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至60岁之间;1.2具备从事本专业、工种的能力;1.3特种作业人员具有相对应的资格证书;2特种作业是指电工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和切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脚手架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探伤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3.1年满18周岁以上;3.2具有所从事特种作业的专业知识,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拥有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并由施工单位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备查;3.3心理健康、身体检查合格没有妨碍其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或身体残疾;3.4接受过特殊的教育使其能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具有足够的实践经验,可安全地从事特种作业。第二篇施工机具篇1范围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细则。2范围释义本规定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厂内机动车,强夯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主要包括:电气焊,设备拆、装等检维修施工机具。3管理职责3.1工厂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无资质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厂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前期手续。3.2各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公司、工厂要求,提供各类施工机具合格证、检测(年检)报告等,以及日常管理台账,包括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必须遵守《中国石油炼化企业检维修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3.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周围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3.4工厂与车间各级管理、监护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3.5对于重点机械(如搅拌机、装载机等)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选拔,挂牌上岗,能正确操作和做好维护保养,人机要相对稳定。4管理内容4.1大型机具(包括工机具棚)进入工厂装置内施工,必须根据工厂、车间实际情况,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并按图布置机具。机具设备放置位置,不得侵占厂内消防道路及妨碍安全防护设备,规避含油污水井、消防井等;大型机具集中停放场所,施工单位派驻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4.2设备检修开工前,确认现场环境、安全设施与施工器具,做到:4.2.1三无:无污迹、无漏水(油)、无灰垢;4.2.2三齐:拆下零件摆放整齐、检修工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4.2.3三不乱:电源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4.2.4三不落地:工器具与量具、设备零部件、油污不落地。4.3电焊施工作业机具,必须遵守《电焊安全操作规程》:4.3.1工作前要详细检查电焊机是否正常,绝缘是否良好,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4.3.2电源线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绝缘良好,不得用其它物件代替。严禁在设备、钢缆、管道、容器以及厂房金属结构上。4.3.3焊钳必须绝缘良好,接线要牢固且包好,避免松脱引起触电。4.3.4在焊接工作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有防止焊渣飞落,引起其它危险的措施。4.3.5接线或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由电工进行检修,其它人员禁止乱动。4.3.6打火前应告诉辅助人员避开弧光。4.3.7进行一般检修时,临时照明行灯电压应为36伏以下,在低洼潮湿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焊接时,其照明电压应为12伏。4.3.8下雨天气不准露天焊接。必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进行。在低洼地方和金属容器内焊接时,除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外,还应设有绝缘垫板。4.3.9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切断电源。4.3.10电焊机在有水易潮处应垫高于地面,露天放置应设防雨棚,夏季应设在通风处,使用时温度不超过60℃。4.3.11焊接时,工件要放稳,并有防止歪倒和坠落的措施。4.3.12电焊机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查维护。4.4气焊施工作业机具,必须遵守《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规程》。4.4.1氧气瓶4.4.1.1氧气瓶移动搬运:在搬运使用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4.4.1.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4.4.2乙炔气瓶4.4.2.1乙炔气瓶移动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4.4.2.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及醒目的防火标志。4.4.2.3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冬季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4.4.3注意事项4.4.3.1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4.4.3.2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枪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4.4.3.3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离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不使用状态下,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2米。存放的时候为分开存放(专库专用)。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气瓶的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4.5小型吊装机械设备与钢丝绳:4.5.1电动葫芦4.5.1.1电动葫芦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开动。使用前检查按钮开关是否在准确位置,各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安全好用,机械、电气部分及接地线应完好可靠。4.5.1.2吊运前,应先开动空车,待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吊运物件时须捆挂牢固平稳,吊运时应先稍离地面,经试吊无问题后再行起吊工作,不准超负荷吊运。4.5.1.3不准歪拉斜吊,严禁吊物从人头上经过,电动葫芦本身的钢丝绳不得压紧和拧劲使用。4.5.1.4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钩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保护。4.5.1.5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按钮,并注意站立位置。4.5.1.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4.5.1.7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顶撞。4.5.1.8禁止超负荷吊运,严禁倾斜起吊或作为拖拉工具使用。4.5.1.9工作完毕后,将电动葫芦移至固定位置,并切断电源。4.5.1.10必须执行起重十不吊。4.5.2手拉葫芦4.5.2.1作业前必须检查吊钩、链条、轮轴及制动器是否良好,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冲油部分是否有油,防止发生干磨、跑链等现象。4.5.2.2检查吊挂、葫芦绳子、支架、横梁等,必须稳固可靠。4.5.2.3吊挂葫芦后,应先将手拉链反拉,让起重链条倒松,使之有最大起重距离,然后慢慢拉紧起吊物件。4.5.2.4手拉葫芦吊挂必须牢靠,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额定起重量。4.5.2.5操作时,应先慢慢起升,待链条张紧后,检查手拉葫芦各部分,确认安全后正式起吊。4.5.2.6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手拉链。4.5.2.7拉链作业人员应按手拉葫芦起重量确定,2吨以下1人拉链作业,2吨以上2人合力拉链作业,禁止随意增加拉链作业人数。4.5.2.8严禁将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4.5.2.9必须执行起重十不吊。4.5.3千斤顶4.5.3.1作业前检查千斤顶是否完好,进行无负荷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4.5.3.2顶升物件时,千斤顶必须垂直放置,在顶升钢物件或易滑物件时,顶部接触处应垫防滑木板,防止千斤顶意外滑脱及物件坠落伤人。4.5.3.3松软地面和脆性水泥地面,必须加垫枕木增大压强,避免顶物件时发生塌陷或倾斜。4.5.3.4为防止顶升物件意外下落,必须在被顶升物件下面加木垫,并做到随顶随垫,确保作业安全。4.5.3.5当顶升重量较大的设备,几个千斤顶同时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统一操作,防止个别千斤顶过载,确保作业安全。4.5.3.6载荷应与千斤顶轴线一致,防止发生千斤顶偏歪现象。4.5.3.7千斤顶顶升高度,不应超过有效顶程。4.5.4卷扬机4.5.4.1卷扬机安装时必须牢固可靠,并搭设防护工作棚,机械周围要有适当场地并保持清洁,操作位置应设在视线无阻碍的地点。4.5.4.2安装卷扬机时应距起吊物超过15米以上。4.5.4.3卷扬机的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起吊用钢丝绳通过的滑轮禁止使用开口滑轮。4.5.4.4卷扬机滚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滚绕时不准用手引导,钢丝绳在滚筒上至少保留3-5圈,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10%,应更换。4.5.4.5钢丝绳中间位置应与卷筒轴心绕成直角,卷筒与第一道导向滑轮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2米。4.5.4.6操作前应详细检查操作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等,必须灵活可靠,钢丝绳不准有结节和扭绕现象。4.5.4.7开动卷扬机前,必须先发出信号速度要平稳,不得骤起骤落。4.5.4.8卷扬机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车检查。(1)发现电气设备漏电。(2)起动器的接触点发生火弧或烧毁。(3)电动机在运转中有不正常的声音。(4)制动设备失效或不够灵敏。4.5.4.9卷扬机在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修理、调整、保养和清扫工作。检查、检修时,应切断电源。4.5.4.10操作人员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发出信号不清楚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指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任何人发出危险信号,操作人员均应听从。4.5.4.11操作者在工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得与他人说笑打闹,启动和停止均应缓慢增减速度。机器工作时,不准跨越钢丝绳和站在钢丝绳旁,防止发生事故。4.5.4.12重物拖在陡坡或悬于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还应用棘轮保险,上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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