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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总则1.1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2管理篇2.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2.1.1一般规定2.1.2安全管理要求2.2总监办2.2.1一般规定2.2.2安全管理要求2.3项目经理部2.3.1一般规定2.3.2安全管理要求2.4安全生产管理资料2.4.1一般规定2.4.2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资料2.4.3总监办安全管理资料2.4.4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资料3现场通用篇3.1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3.1.1一般规定3.1.2项目经理部驻地3.1.3试验室3.1.4施工现场临时用房3.1.5拌和场3.1.6预制场3.1.7钢筋加工场3.1.8施工便道、便桥3.1.9栈桥、临时码头3.2临时用电3.2.1一般规定3.2.2配电设施3.2.3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3.2.4配电线路3.2.5配电箱及开关箱3.2.6接地与防雷3.2.7照明3.2.8电动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3.3特种设备3.3.1一般规定3.3.2起重机械3.3.3压力容器3.3.4施工电梯3.4安全防护3.4.1一般规定3.4.2个人劳动防护3.4.3人员通道3.4.4临边、洞口防护3.4.5高处作业3.4.6水上水下作业3.5模板、支架、脚手架3.5.1一般规定3.5.2模板安全要点3.5.3支架安全要点3.5.4脚手架安全要点3.6消防3.6.1一般规定3.6.2消防安全要点3.6.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志3.7冬期、雨期及热起施工3.7.1一般规定3.7.2冬期施工安全要点3.7.3雨期施工安全要点3.7.4热起施工安全要点3.8特殊路段施工3.8.1一般规定3.8.2边通车边施工安全要点3.8.3路线施工安全要点3.9标志标牌3.9.1一般规定3.9.2制作材料3.9.3基本形状与尺寸3.9.4颜色与字体3.9.5构造与安装3.9.6设置要求3.9.7现场布设4专业篇4.1路基工程4.1.1一般规定4.1.2软基处理4.1.3填方路基4.1.4挖方路基4.1.5路基防护(排水)工程4.1.6取、弃土场4.2路面工程4.2.1一般规定4.2.2基层4.2.3沥青混凝土面层4.2.4水泥混凝土面层4.3桥梁工程4.3.1一般规定4.3.2桩基础4.3.3扩大基础、承台4.3.4围堰4.3.5墩柱、盖梁4.3.6高墩4.3.7梁板预制、安装4.3.8湿接缝、体系转换4.3.9支架现浇梁4.3.10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连续刚构)4.3.11混凝土桥面调平层4.3.12护栏施工4.4隧道工程4.4.1一般规定4.4.2洞口4.4.3洞身4.4.4装(卸)渣与运输4.4.5支护4.4.6衬砌4.4.7斜井、竖井4.4.8通风4.4.9照明4.4.10交通安全4.4.11排水4.4.12应急4.5拆除工程4.5.1一般规定4.5.2人工拆除4.5.3机械拆除4.5.4爆破拆除4.6房建工程4.6.1一般规定4.6.2项目经理部驻地4.6.3人员管理4.6.4机械设备4.6.5安全专项方案4.6.6基坑及模板工程4.6.7脚手架4.6.8钢结构大棚安装4.7其他4.7.1一般规定4.7.2绿化、交通、机电工程附录A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用表附录B总监办安全管理用表附录C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用表附录D标志标牌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附录E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目录1总则1.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促进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指南。1.2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律。(2)安全生产行政性法律。(3)安全生产部门规章。(4)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5)相关标准、规范。(6)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1.3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等级公路等新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大中修工程也可以参照使用。时间自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日止。2管理篇2.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2.1.1一般规定(1)按照工程建设模式,建设单位在现场设立的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等统称为现场管理机构。(2)现场管理机构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建设方现场安全管理职责,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3)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要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4)按照职责分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现场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5)现场管理机构应在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进场前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应下发各部门、参建单位,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6)现场管理机构须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与安全生成有关的文件(附录A中附表A-1),并贯彻落实。(7)现场管理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核查并及时回复。(8)现场管理机构应识别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并收集存档(附录A中附表A-2)。(9)本规定基于对现场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不免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2.1.2安全管理要求2.1.2.1安全管理目标(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订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总体目标: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无火灾、爆炸、中毒、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项目特点、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指南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制订具体的生产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目标应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制订,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岗位)及相关人员。(3)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总体、年度、季度安全工作计划。(4)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考核,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5)现场管理机构应在项目经理部和总监办进场前制定安全管理目标。(6)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分阶段与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7)现场管理机构应按规定上报季度、年度安全管理总结至建设单位安全部门。2.1.2.2安全管理责任制(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订安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工作要求。(2)现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行文下发各参建单位,其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3)现场管理机构应明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4)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更后应在3天内履行变更手续,变更资料应整理归档。(5)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网络图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应上墙公示。2.1.2.3安全会议(1)现场管理机构需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制度内容须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参会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可与工程建设其他会议合并召开,由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会议内容应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级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等。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现场管理机构、各总监办、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3)安全会议参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附录A中附表A-3),并做好会议记录(附录A中附表A-4).(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的重大事项需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各部门及相关单位。2.1.2.4安全教育培训(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内容须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2)现场管理机构内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运用相关安全知识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等。(3)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须参加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4)现场管理机构应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5)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16学时,其他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8学时。(6)现场管理机构应对管理人员进行登记(附录A中附表A-5),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附录A中附表A-6、附表A-7)。2.1.2.5施工安全风险评估(1)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规定的项目,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制度内容须包括: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报告、过程实施等工作要求。(2)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报告、动态监管及其他工作要求应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执行。(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当评估项目含有多个标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现场管理机构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仍有施工单位负责。(4)在工程开工前,现场管理机构应督促各项目经理部上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并督促各单位按计划实施,对各单位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完成情况记录表(附录A中附表A-8)。(5)总体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应在评估单元施工前完成。2.1.2.6安全生产条件审查(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间、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整改复查及汇总记录等。(2)现场管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总监办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附录A中附表A-9)。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安全监理计划编制审批情况等。(3)现场管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抽查(附录A中附表A-10)。(4)现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部门应会同工程管理部门对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或抽查,报现场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认。(5)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2.1.2.7安全生产预警提示(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预警提示项目范围、时间、内容、方式以及预警记录等。(2)现场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经理部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水、电、气、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附录A中附表A-11),气象和水文资料,以及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以书面形式向项目经理部交底,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总监办应派员全程参与(附录A中附表A-12)。(3)项目经理部在接受交底后,应进行复核,总监办应派员参与。当复核情况与提供情况不符,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时,应及时向现场管理机构报告,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再次交底确认。(4)遇有台风、高温、洪水等恶劣自然条件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时,现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提示。2.1.2.8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1)现场管理机构须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识别、汇总、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2)公路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见表2-1。(3)现场管理机构应督促总监办和项目经理部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和报批工作。涉及需要第三方复核的项目,其单位(个人)应提供合法的计算书。(4)现场管理机构须派员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必要时建设单位应派人员参加。(5)现场管理机构应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6)现场管理机构应对须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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