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诀窍详细内容请参阅DaleCarnegieTraining(R)的“演示技巧”。城市规划体系城市规划的内涵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美国国家资源委员会城市规划应该“是一种科学、一种艺术、一种政策活动,它设计并指导空间的和谐发展,以满足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定义本质: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职能现代城市规划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是以城市空间环境为对象、以土地使用为核心的公共干预目的克服城市空间开发中市场经济机制的缺陷;确保满足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需求;保障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城市规划运作体系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组成规划法规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规划行政、规划运作提供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立法层次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构成法律法规—技术规章—法定规划主干法《城乡规划法》(2008)从属法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200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9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1998)《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992)《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3)《城建监察规定》(1992)专项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相关法《行政许可法》(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建筑法》(1994)《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体系构成珠海华翠豪庭VS亨泰山庄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时冬至日底层阳台不小于1小时日照《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多层居住建筑,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高层居住建筑,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至少为24m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从城乡二元分治到城乡统筹发展从技术管制到公共政策从物质规划到综合规划内容体系时间事件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1980年深圳市房地产公司将一幅4000平方米的土地以每平方米5000港元的标准提供给香港中央建业有限公司使用30年,在国内开创土地有偿使用的先例1981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深圳正式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1987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制度1987年深圳在全国首次分别以协议的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拍卖形式出让土地适用权1988年《宪法修正案》,解决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的“宪法障碍”,“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88《土地管理法》(修正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转让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使用、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1993年深圳取消土地的行政划拨方案,土地使用权全部通过有价方式出让2004年《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中国美国土地产权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私有政府管理土地使用的权力来源作为代理人管理征用权征用权,行政权(policepower)控制方式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区划政府收益来源土地出让金,很少土地出让金与征地补偿的差额来源于财产税后果地方政府行为短期化,出现大量灰色土地使用,灰色产权房,地方权力的制约:中央调控失控有效避免短期为,地方权力的制约:中央调控(经济手段),相关立法,公众参与对土地使用的控制和管理城市规划行政体系集权制度以英国为例。中央政府的环境部(工党执政后改为环境、运输和区域部)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基本职能包括制定有关的法规和政策,审批郡政府的结构规划,受理规划上诉,并有权干预地区规划和开发控制(影响较大的开发项目)。分权制度以美国为例。联邦政府不具有法定的规划职能,只能借助财政手段(如联邦补助金)发挥间接的影响。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城市规划)由州的立法授权。两种基本体制组织编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修改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实施管理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督自我监督,上级监督,人大监督,公众监督中国的城市规划行政制度: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国的城市规划行政制度:市和区的关系北京高度集中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段的控制性规划,由市规委负责编制;道路、交通、市政设施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集中在市规委管理;较小面积的详细规划由区规划分局负责组织编制,但区规划局无规划审批权。上海高度分散少数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许可申请须由市规划局批准,大多数建设项目的“一书二证”申请由区、县部门批准。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区、县政府组织编制,报市局批准。总规、分区规划、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全市性的交通、市政设施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仍集中在市局管理。深圳垂直管理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分为市局(规划处、城市设计处)—分局(规划科)—国土所(规划建管室)。市局的派出机构受市规划局和区政府的双重领导,业务上受市局直接领导,区政府配合。干部实行垂直管理。广州类似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发展区分区规划、市发展地区控制性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编制;辖区内区属单位小区详细规划、建制镇(村)和一般地区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由区规划分局负责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批;根据市、区总体规划要求编制的区属小区和一般地区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规划分局审批中国的城市规划行政制度:决策机制与领导意志特派规划师制度规划委员会的设立中国的城市规划行政制度:制度创新城市规划运作体系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战略性规划实施性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发展战略研究,是在一个特定范围内合理进行城镇布局,优化区域环境,配置区域基础设施,并明确不同层次的城镇地位、性质和作用,综合协调相互的关系,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全国、省域、市(县)域以及跨行政区域等不同范围和层次。内容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条件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3)确定本区域的城市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4)提出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和职能分工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规划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遗产的原则和措施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范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总人口4230万,总面积4.17万km2,建设用地面积6640km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dDw5OTg1NdDw5OTg1N问题因为跨行政边界,缺乏一个适当的政治结构,没有一个与区域相一致的政治实体,区域规划的任务性质与基本政治框架不匹配。总体规划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建设和合理发展。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4)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5)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6)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7)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8)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9)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消防、防洪、抗震防灾规划总体布局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文化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13)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十多年的实践证明,深圳总体规划思路清晰、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具有科学的预见性、系统性及可操作性。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1985-2000)——空间结构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1985-2000)——规划总图罗湖上步福田沙河蛇口沙头角南头前海湾问题人口增长预测、用地规模控制、产业发展预测的困难规划的内容太多、太细、太刚性,规划期限太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1)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和用地界线2)确定各地块建筑容量、高度控制及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3)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4)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5)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1)用地性质2)用地面积3)建筑密度4)建筑限高5)容积率6)绿地率7)公建配套项目8)建筑后退红线9)建筑后退边界10)社会停车场11)配建停车场12)地块出入口方位13)建筑形体、艺术风格、色调、标志物等城市设计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当前或近期拟开发建设地段,以满足修建需要为目的进行的规划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空间组织和环境设计、道路系统和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等。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2)建筑的空间组织、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通则式法定规划作为开发控制的唯一依据,规划人员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不享有自由量裁权判例式法定规划只是作为开发控制的主要依据,规划部门在审理开发申请个案时,享有自由量裁权融合发展的趋势在第一层面上,针对整个城市地区制定一般的规划要求,采取区划方式进行通则式控制;在第二层面上,针对各类重点地区,制定特别的规划要求,采取审批方式,进行判例式控制。开发控制本质:规划的“刚性”与“弹性”史上最
本文标题:城市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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