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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绵阳市农村居民建房设计图集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在市城乡规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镇规划管理科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在全市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居民建房设计工作,并制作了农村居民建房设计图册,用于指导各区县的农房规划建设。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四川同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各区县选送的200多套农房户型设计资料和省住房和建设厅下发我市的通用图集进行整理,并组织专家从中遴选了73套户型汇编成《绵阳市农村居民建房设计图集》,供各县(市区)使用。这批农房方案汇编成集向全市免费发放,供各地农房建设和相关培训使用,以期推动全市农房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本《图集》方案设计平面布局优化,经济适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外观立面风格突出本土文化,地域特色,传承乡愁记忆;展现农村特色、乡土味道和田园风光。前言图集总说明一、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部署和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要求,着力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基础。二、原则:1、农村居民建房应满足所在地域的建筑风貌要求,功能布局合理,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2、农房建设应服从村庄、乡集镇、建制镇规划,科学选址,并注重将农房建设与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3、因地制宜使用地方材料。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三、适用范围:本《图集》主要适用于我市农村居民自建二层及二层以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跨度不超过6米的建筑。统规统建新村聚居点和农民新型社区建设可参照执行,并应报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四、选址与布局:1、农房选址应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裂缝;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陷、非岩质的陡坡,突出的山嘴,孤立的山包地段;避让行洪区、山洪沟。2、农房选址应充分利用地形,尽量布置建筑朝南向,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辐射,注重夏季自然通风和冬季防风,改善室内热环境。3、农房选址应不占或少占耕地。不能占压地下管线,且应与各类架空电力线路保持水平及垂直的安全距离。五、农房地基及基础:1、农房地基宜优先采用天然地基作为基础持力层,应选择稳定基岩、坚硬土、结构密实,硬度均匀,基底稳定的地基建房。应避开饱和砂层、软弱土层、软硬不均的土层和容易发生砂土液化的有害地段。2、农房基础形式、尺寸、埋深和用材,应根据农房建筑荷载大小和支撑农房基础的土质条件而定,农房基础宜采用无筋扩展基础,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应埋入稳定土层且在地下水位以上,埋置深度不应小于0.5米(原土表面算起)。六、抗震措施:抗震构造按《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2008修订稿)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川14G172)》(DBJT20-63)执行。七、工程措施:选用本《图集》中的方案,应由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方可施工。以确保选用农房安全,同时配合《绵阳市农村居民建房技术导则》执行。八、其它:1、本图集提供方案多为农村居民日常起居生活类型,不包括家禽、大型生畜圈舍,若有需要当地主管部门应作引导工作,集中设置或与居住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距离。2、本图集户型多为平地类型,不同区县可根据用地实际情况进行平面、剖面调整,外观色彩和屋顶不应走样。3、在选用本《图集》中的户型时,在建筑风貌上,应选择各区域规定的风貌特色,不应跨区域选择。在户型上,可根据现状地形地貌特点和功能需求,在本《图集》中选择适合当地的户型。4、农房改造,应与区域风貌统一,参照本《图集》中的方案。为避免乱搭乱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咨询图集编辑整理单位。藏式1.风貌分类:绵阳为多民族地区,包含:汉族、藏族、羌族、回族等40个少数民族,风貌分类以各区域民族规模为依据,风貌主要分为三大类:羌式民居、藏式民居、川西民居。2.主要问题:由于缺少规划引导,导致居民建房随意性较强,分散杂乱且乱搭乱建现象较为严重。川西羌式(北川)(平武)(安州、涪城、游仙、江油、梓潼、盐亭、三台)绵阳市民居现状分类及主要问题:羌式民居藏式民居川西民居“邛笼”式片石砌成的碉房。“板屋木墙”式的楼房。多为木穿斗结构式的房屋。绵阳市农房建设风貌控制:根据上位规划及各地实际情况,绵阳市农房建筑风貌整合为:羌式民居、藏式民居、川西民居、现代川西民居、回式民居五大类。羌式民居:北川(及平武旧堡、徐塘、锁江、水田、平南5个羌族乡)藏式民居:平武(及北川桃龙藏族乡)川西民居:江油、梓潼、盐亭、三台(及平武部分乡镇)现代川西民居:安州、涪城、游仙(及平武部分乡镇)回式民居:盐亭大兴回族乡根据风貌控制及各地行政区划,将绵阳市农房建筑风貌分为:羌式民居、藏式民居、川西民居、现代川西民居及回式民居五大类。羌式民居适用于北川大部分区域及平武旧堡、徐塘、锁江、水田、平南5个羌族乡(参照001-008)藏式民居适用于平武大部分区域及北川桃龙藏族乡(参照009-014)农房图集适用范围:川西民居适用于江油、梓潼、盐亭、三台(参照015-049)现代川西民居适用于安州、涪城、游仙(参照050-073)平武民族混居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选适用户型。回式民居较为集中在盐亭大兴回族乡(参照074-076)绵阳市主要河流为涪江及安昌江,涪江流经平武、江油、游仙及涪城;安昌江流经北川、安州、涪城。沿岸1公里内农房建筑风貌应因地制宜,临近中心城区采用现代川西风貌,远离中心城区采用传统川西风貌。整体形成统一且富有变化的沿江新农房建筑风貌带。图中选用户型:005、012、018、019、033、064、066、068。绵阳市涪江、安昌江沿岸农房风貌控制:绵阳市主要快速路为:绵江平快速(连接绵阳、江油、平武),绵梓快速(连接绵阳、梓潼),绵盐快速(连接绵阳、盐亭),绵安北快速(连接绵阳、安州、北川)。沿线1公里内农房建筑风貌应因地制宜,临近中心城区采用现代川西风貌,远离中心城区采用传统川西风貌。整体形成统一且富有变化的沿线新农房建筑风貌带。图中选用户型:003、010、016、024、043、050、058、059。绵阳市快速路沿线农房风貌控制:农房户型第二部分绵阳市农村居民建房技术导则《导则》将对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建造经济、适用、安全的农村居住建筑提供可靠、有效的技术指导,为规范农房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行为提供技术管理的依据。本导则共分八章37条,依次为总则、选址及用地、总体布局、建筑文化及特色、农房设计技术指引、农房环境建设与整治指引、公共配套设施、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附录。《导则》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纹为强制性条纹,必须严格执行。前言第一章总则1.1指导思想以新建,改造,保护三种不同类型农房建设为重点,传承保留乡村文化和田园风貌,促进贫困地区和非贫困地区均衡发展。1.2原则按本导则进行设计的农村自用居住房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通常为50年)可正常安全使用。1.3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全市农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米以下的住宅及附属用房。1.4相关要求“八个避免”即:避免农民被上楼;避免外墙贴瓷砖、采用卷帘门帘;避免乱建防雨棚;避免滥建防盗栏;避免破坏山体植被风貌;避免耕作半径过大;避免人畜不分离。除符合本技术导则之外,绵阳市区县农房设计还须符合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选址应遵循“适用、安全、经济、省地”的原则,本着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便于基础设施配套;满足基本农田保护和农地农用的要求;结合社会、经济、环境等条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符合国家、省、市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各类应当避让的区域。2.1安全性(1)农房选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和断层,重点避开崩塌,溜砂,落石,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等灾害易发区,还要避开地下采空区和岩溶发育区,以及已经探明有可供开采的地下资源或有重要历史遗址地。当不得不选在靠山地带时,应评估后山地形,尽可能留出安全空间。尽可能避开江、河、湖、水库和被沟切割的陡坡。对于经常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农村住宅选址应选择在常年洪水发生地以上一定高位的平缓地。图2.1(1)农村新型住区选址示意图第二章选址及用地(2)农村住房选址应避让市政基础设施通道、易燃易爆等危险区、高压输电线路穿越区等。1)高速公路两侧各30米范围内,国道两侧各20米范围内,省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县乡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不应新建农村住房。2)新建农村住房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米轨≥15m;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2.5m;(如图2.1(2)所示)。3)河道保护范围内不能作为居民选址点,各河道保护范围由区(市)县水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图2.1(2)农民选址安全示意图2.3生态性(1)农房应避让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域进行建设。(2)农房选址应结合自然环境、顺应地形地貌,做到“不挖山,不填塘不改渠、不毁林”,避免对山水等自然风貌的遮挡和建设性破坏。(3)农房应尽量结合自然水塘、渠系等生态环境进行建设。(4)沿河或沿公路的农村住房应避免夹河夹道选址。2.4记忆性1.农房建设宜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充分展示农村“微田园”自然景观和“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要求;2.新规划村落应顺应地形和山水肌理,按照“小规模,组团式,生态化”的要求科学选址;3.农房应结合古树、古桥、古庙、古塔、古井、古祠堂等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进行规划选址,充分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传统布局模式,突出地域特色。2.5用地分类第三章总体布局3.1基本要求(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条件,以公共服务为重要内容,依据不同的生产方式和耕作半径,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统筹考虑村落、聚居点和产业的布局。(2)顺应自然、体现特色。应结合自然环境、顺应地形地貌,避免对山水等自然风貌的遮挡和破坏性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尽量结合自然水塘、渠系布局;打破“夹皮沟”、“兵营式”的布局方式,营造多样化的空间形态,体现不同地区的风貌和特色。3.2特色多样(1)充分尊重当地生活习俗,突出体现传统布局模式,保存现有的旧院落、街坊和古遗址等历史人文要素。(2)优先选择地方材料,通过对建筑屋顶、墙面、墙裙、门窗、栏杆等部件外饰材料的合理搭配,体现建筑外观的多样化。(3)明确建筑主色调,在统一中突出色彩的变化,尽量使用材质本色来体现建筑色彩。图3.1.1色彩多样示意图3.3空间层次农房建筑总体布局可以分为村落、院落、单体三个层级。3.3.1村落布局1.顺应地形、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突出地域特色,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传统布局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标志。2.根据农业及产业特点,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平坝和丘区的农房距离农业生产地半径一般不宜超过1.5公里,山区不宜超过3公里。3.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适当预留建设用地。4.对生活居住有影响的生产设施应与生活区适当分离。3.3.2院落布局1.规模较大的村落宜结合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程度分为多个院落布局。院落规模不宜过大,以不超过6户为宜。2.建筑应结合地形,顺应自然地貌,充分考虑建筑空间组合约多样性。3.考虑各建筑单体交通流线的合理性,结合道路尽端设置院落公用晒坝(兼顾农用车辆及机具停放)。4.院落内部应减少开敞性空间,建筑前后的宅地应通过具有通透性实体墙、篱栏等进行围合,避免呆板、封闭的建筑格局。3.3.3单体布局1.独户建筑可适当采用拼接布局的方式以节约用地和建筑成本,但拼接连续面宽不宜过长,宜控制在3户以内。2.多户组合的建筑可形成公共院落或晒坝空间,同时应避免邻里相互于扰。3.单体与宅间道路之间,宜设置庭院空间;合理处置每户出入口与公共道路、院落空间的关系,避免邻里间相互干扰。4.单体组合方式应结合地形、灵活多样,规整中体现变化。5.有条件使用沼气燃料的地区,单体建筑应结合沼气池合理布局。3.3.4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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