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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交接班制度1.交班人员须做好交班前的准备,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2.交班人员要将设备运转情况、未完成事宜以及需接班人员接着做的工作,应做好记录与交接。3.接班人员要查看交接记录,听取上一班人员设备运行情况的汇报。4.检查仪表、工具,并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名,查看设备运行情况。5.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1)经理未到或未经主管同意指定合适的代班人员时。(2)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影响营业时。(3)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而找不到其他接班人员时。6.交班时,检查出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7.交接班时,未检查出事故,但又在接班后发现了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处理。8.当出现事故正在处理时,禁止交接班,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本文标题: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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