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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想象吗?他们收了我们的摊派,却少交税,有些款项甚至没有缴纳税费。”昨天,两位化妆品公司的老总约见了记者,向记者透露了供货商在超市、大卖场进场费中存有的“财务问题”。“我们只是一个销售七八个品种的小公司,在一个卖场门店的年销售额也就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可是我们估计这样一个卖场每年在从我们身上收走的摊派中,就有多至1万元的逃税款。”这两位找上门来的总经理,你一言我一语地向记者算了一笔鲜为人知的账目。他们是怎样算这笔账的呢?“卖场的摊派,很多时候是从返还给我们的货款中直接划走的。”两位老总中的一位张经理对记者说,“这里就有很大的猫腻。”张经理以自己的公司举了例子:一个卖场门店一年下来应该返还张经理20万元的货款,在这一年中,张经理需要付给卖场的店庆费、上架费、促销费、人员管理费、DM海报费等多项费用总计高达5万元左右。张经理说:“卖场的通常做法是直接从20万元的货款中将5万元的摊派直接划走,可是我们在拿到15万元的同时,却需要向超市出具20万元的发票。而超市划走5万元的摊派后,却不会给我们任何票据。这样,5万元摊派的增值税事实上是我们替超市交了。事情还不止于此,由于这5万元的摊派通过内部划掉,有的超市甚至不把这5万元计入公司的账目,从而逃脱企业应付的增值税或所得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王女士对张经理的这段描述提出了疑义:供货商拿15万元的货款,却出具20万元的发票,如何做平自己公司的账?张经理向记者解释:“5万元被计入公司的‘损耗’名目下,在公司账面上的表现就是亏损,这样处理当然是不得已的,可是我们不能不向超市出货啊。”“如果卖场不从我们的货款中扣除摊派,他们在要求我们追交现金时,就要求我们多支付17%的增值税。”另一位向经理向记者称。向经理说:“比如一项DM海报费为2000元,我们交到卖场的就是2340元,因为包括了17%的增值税,可是卖场只开具我们2000元的普通商业发票(含5%税)。”记者就这个问题,咨询了上海裕中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张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按照这样的描述,卖场就拿走了供货商的12%税差,另外,还一点不能忽略,即便卖场开给供货商的是2340元的普通商业发票,卖场也拿走了12%的税差,如果卖场开出的只是2000元的普通发票,那么2340元中卖场甚至连340元需要交的税也推卸了。”记者面前的这两位老总,拿出了公司的材料,详细地讲述了平时自己与卖场之间的账款流程。几天来,在晨报刊发上海炒货协会“叫板”家乐福的报道之后,许多供货商纷纷致电报社,向记者反映自己的经历。这些供货商,大都向记者提出过同样的卖场“财务问题”。当记者将两位化妆品公司老总的“账”告诉炒货协会的陈恩国,陈表示,张向两位经理提到的问题,炒货协会的企业此前也有过反映,一些媒体还作过报道,希望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据透露,已经有上海的供货商委托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向有关税务管理部门提请有关咨询。(记者付涛)
本文标题:供货商诉苦卖场摊派又掀浪 进场费引曝税费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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