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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制定并实行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测评办法时间:09-01-04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和部署,为探索提高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促进全市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江门市制定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测评办法(暂行)》,并在200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中开始实行。《测评办法》规定,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的对象主要为各市、区,市直副处以上单位,中央和省驻江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结束之时,全体测评人员以现场无记名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票》的方式,对包括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本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存在问题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等方面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实行分类指导,各市、区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的人员为与会的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副处以上单位,中央和省驻江门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的人员为与会的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办法》还规定,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分为“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和“班子成员表现情况”两部分,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收回的有效测评票2中,“综合评价”项得“满意”票占90%以上(含90%)的,评为“好”;得“满意”票占70-90%的,评为“较好”;“综合评价”项得“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总数占30%以上(含30%)的,评为“一般”。测评结果出来以后,测评结果向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测评结果作为上级组织部门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民主生活会中评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上级组织部门要对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此外,各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测评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直副处以上单位、中央及省驻江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测评工作则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派人参加。白云区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制度第64期近日,白云区委制定出台《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考评办法》,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制度,使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一是合理确定质量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各单位每年按照3该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考评办法》召开民主生活会后,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根据一定比例合理确定质量评估对象开展评估。质量评估内容包括会前准备工作情况、会议召开情况、会后整改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四个方面。二是严格执行质量评估标准。质量评估实行评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会前准备占20分、会议质量占40分、会议落实占20分、群众评价占20分。质量评估结果分为好(90分以上)、合格(75至90分)、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评估为不合格:没有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规定程序和步骤要求组织召开会议;会中自我剖析不深刻,相互间没有批评,生活会流于形式;主要领导不负责任,使会议偏离主题,不接触思想实际,开成一般性工作会议的;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去落实整改措施的。对于列为不合格等次的,责令该单位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明确质量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参加、指导被考评单位民主生活会,负责汇总被考评单位民主生活会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和考评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估等次意见,评估结果报区委审批。各党(工)委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四是强化质量评估结果的运用。区委对民主生活会连续两年被评为“好”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为不合4格等次的单位,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监督其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并进行重点指导,仍无改进的予以通报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备案(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区纪委备案),并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昌吉州建立群众测评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又到了年终,又到了各级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候,如何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12月2日,在昌吉州人事局召开的“科学发展、造福人民”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时,参会群众代表当场对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和每个班子成员在会上的表现进行了“打分”,这是昌吉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而探索建立的长效机制内容之一。为切实解决以往民主生活会上存在的谈表面现象多、反映真实情况少,泛泛空谈多、提具体整改措施和监督办法少等问题,昌吉州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在2008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中,设置了自我批评、批评和个人综合测评、班子综合测评4个方面的测评指标。在自我批评指标中,专门设置了查摆问题的全面性、剖析问题的深刻性、努力方向的可行性3个细化评价指标;在批评指标中,针对以往开展5批评存在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互唱赞歌等问题,专门设置了批评他人的客观性、批评意见的准确性2个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按“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综合测评。为加强群众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保证测评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昌吉州对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进行了合理确定,适当扩大了列席人员的范围,吸收了下一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本单位部分中层干部、本系统同级部分党代表和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离退休老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并参与测评。测评工作由上级纪委、组织部、指导检查组共同组织实施。测评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满意率在90%以上为好(含90%),80%以上为较好(含80%)、70%以上为一般(含70%)、70%以下为差。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的满意率低于70%的,必须重新召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主要领导或其他班子成员综合评价满意率低于70%的,分别由州指导检查组或主要领导帮助“补课”。连续两年民主生活会质量不过关的,对单位一把手要予以诫勉或通报批评。与此同时,为抓好会后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还要按制度要求,将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措施、责任人等情况,连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部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接受党员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也将作为班子及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6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测评制度,使民主生活会质量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也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据了解,全州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136个单位测评平均满意率在98%以上。其中有5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因测评满意率在70%以下而责令其重开,有1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自我剖析不深刻、无批评他人的意见而责令其“补课”;各部门各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2500余条,会后已解决问题80多个。关于召开2008年我校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08年县以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组通[2008]160号)和《关于提高县以上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指导意见》(宁组发[2008]161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我校召开2008年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民主生活会时间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拟定于12月上旬召开,具体时间与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沟7通后确定。二、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在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在配车、住房、出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切实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不断加强思想信念教育。三、学习的主要文件和规定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中央近期关于宁夏工作重要文献汇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中央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四、几点要求8(一)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因此,学校各班子成员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二)认真做好会前有关准备工作1.认真组织学习。针对存在的问题,安排两天集中学习时间,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的理论和有关文件。每个班子成员都要认真阅读规定篇目。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2.广泛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干部群众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并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和要求,另文通知)。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学校党委书记“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本人,9并向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3.撰写发言提纲。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干部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同时,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开展谈心活动。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委书记将同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也应相互谈心,通过谈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加强团结。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从加强团结、改进不足、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角度出发,紧扣主题、实事求是、坦诚相见。防止和克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或脱离实际、空发议论的现象发生。6.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要有明确的责任部门、责10任人和整改时限。(三)建立健全有关制度1.严格会议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就绪后,要提前15天向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内容、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会后15天内,要向自治区纪委、党委组织部报送民主生活会的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复印件、梳理后的群众意见、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整改方案及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结果。2.规范列席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将邀请学校监察室主任、组宣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及10名在职和3名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代表列席。3.建立民主测评制度。成立由组宣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民主生活会质量测评小组,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前负责对学校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测评。参加测评人员的范围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纪委和党委组织部指导会议人员和我校列席会议人员。对测评结果“不满意”的,经自治区纪委和党委组织部批准,要责令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4.完善情况通报制度。要采取下发文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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