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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项目成本管理一般要求.........................3第三章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职责.........................6第四章项目价本分离................................16第五章项目成本过程控制............................20第六章分包成本控制................................24第七章项目成本核算................................27第八章项目成本分析................................29第九章项目成本考核................................30第十章附则........................................32附件一:项目成本策划书附件二:项目成本综合台账附件三:项目资金成本收支控制图附件四:项目经理部成本分析表附件五:项目成本分析表附件六:相关表格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以下简称项目成本管理),规范项目成本核算,提高项目成本管理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按以下原则制定:(一)实行法人管项目,推行中标价与项目责任成本分离(以下简称价本分离)落实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二)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和材料、劳务集中采购管理;(三)以《项目成本策划书》、《项目合同策划书》、《项目资金成本收支控制图》(以下简称两书一图)规范项目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四)建立健全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五)完善项目成本过程控制,规范工程节点考核和竣工清算与兑现等成本管理工作。第三条项目成本管理原则:统一标准、分级负责,三次经营、一级核算,价本分离、过程控制,节点考核、竣工清算。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的一般内容包括:(一)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二)直营公司纵向的项目成本的领导、组织和职责等管理体系的建设;(三)从工程项目信息跟踪至工程项目尾款清收完毕为止的横向项目成本收支与消耗等过程控制要求。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直营公司和局直管项目,各子公司参照执行。子公司应按本制度规定建立有效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并报局备3案。本制度的配套实施方法是《中国建筑***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提供有工程成本管理的具体方法、程序和明细要求。第二章项目成本管理一般要求第六条局总部项目成本管理内容:(一)领导和组织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成本管理目标实现。(二)制定项目成本管理相关操作流程、项目成本定额,项目成本过程控制等操作性文件;(三)建立合格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等基础数据库,实施材料集中采购和劳务集中招标;(四)制定统一标准的分包和采购合同文本,批准非标准分包和采购合同文本;(五)组织实施签订责任书与竣工项目责任成本考核兑现。负责合同策划与项目成本策划,编制《项目合同策划书》和《项目成本策划书》,优化和确定施工方案、实施价本分离、组建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组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消耗总量的控制、工程节点考核与部分兑现、竣工项目最终兑现;(六)根据所属直营公司或办事处管理水平,确定授权范围,指导、4检查和考核直营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七)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和收支两条线建设,实施项目责任成本的总体控制和资金收付的规范管理;(八)定期组织项目成本分析;(九)组织和指导竣工工程结算;(十)承担由总部采购材料的成本差异。(十一)为实现上述目标,局总部在确定项目成本管理分管领导,设立或指定项目成本主管部门的前提下,按管理部门职能和业务要求,落实相应的成本管理职责。第七条直营公司在总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成本过程管理:(一)负责项目合同策划与项目成本策划、编制《项目合同策划书》和《项目成本策划书》,优化和确定施工方案、实施价本分离、实施成本过程控制。(二)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和施工过程材料消耗总量的控制、工程节点考核与部分兑现;(三)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依据合同和要素结算情况,办理资金收付,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四)在总部授权的情况下,与项目经理部签订责任书、批准竣工项目兑现。第八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管理目标,承担项目履约过程中的项目责任成本控制:(一)参与价本分离工作,签订责任书;5(二)落实岗位作业成本责任,实施责任成本过程控制;(三)完成工程进度结算,按期收回工程款;(四)绘制《项目资金成本收支控制图》,按月、按工程节点开展成本分析,提出兑现方案;(五)办理并保管和上交工程索赔、变更及其它签证资料;(六)办理竣工工程总、分包结算,提供项目责任成本考核兑现基础资料;(七)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组织对部分或零星材料采购,承担相应的材料采购成本差异。第九条局总部统一按本制度,制定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统一业务操作流程。第十条局总部按法人管项目原则,规范资源配置:(一)项目经理部人员由局总部统一配置和调整。项目部配备由上级管理机构委派的成本会计负责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对项目成本管理的有关工作可以实行一岗多职的工作责任制;(二)资金按局集中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分包商的招标、合同签订和结算审批由局总部和直营公司统一组织;(四)总部负责大宗材料集中采购与供应,统一周转料具、机械设备租赁和管理。直营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在上级授权范围内,承担材料采购和供应。6第三章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局总部成立成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领导相关成本管理工作。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分管和领导成本管理工作,对局成本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与策划。建立成本管理责任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第十二条局总部负责制定项目成本管理办法,标准成本定额及其标准成本测算办法(即:价本分离办法),制定项目成本核算办法和项目成本绩效考核兑现办法。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集中采购和供应管理。制定分包采购(包括劳务、原材料、机械设备和料具租赁等)标准合同。负责批准各单位的非标准采购合同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直营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项目成本管理工作。负责直管项目的项目责任成本测算、项目成本策划、项目经理部组建、施工过程的消耗管理和阶段考核,竣工后的项目清算和兑现。第十三条局项目成本管理分管领导职责:(一)领导、组织并协调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制定对所属机构成本管理工作考核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组织考核局直营项目;(二)组织制定和修改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三)参与局直营项目合同策划书的编制,组织和批准项目成本策划、价本分离;(四)负责局直营项目成本的过程监控,完成工程节点考核、部分兑现和竣工项目成本结算、审核兑现的工作;(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成本管理经验交流会和典型项目7简报的发布。第十四条局总部相关部门项目成本管理职责(一)工程部:(1)工程部为局成本管理主管部门和日常办事部门,牵头组织局总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各项成本管理制度。(2)承担要素管理和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工作。主要包括:制定项目劳务、材料、机械、周转料具等采购供应等管理办法。(3)负责局直管项目的生产要素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直管项目经理部办公器材、设备的监督管理、回收及调剂工作。(5)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制定和修改成本、生产要素(劳务、材料、机械、周转料具和专业分包)的采购供应等管理办法。负责落实项目成本要素管理和过程控制,监督、指导直营公司进行项目成本策划和施工方案优化。(6)通过逐步推进要素的集中供应、采购工作,通过供应链的上游整合,完善降低项目成本途经。(7)定期组织成本管理工作检查,监督直营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工作的运行状况。(二)市场营销部(1)负责制定和修改标准成本定额、落实标前成本测算和中标项目的报价交底工作。(2)负责中标项目报价交底的管理工作。(三)财务部(1)负责成本核算、信息反馈和成本预警工作。8(2)组织对直营公司或项目部的成本考核,并做出公正的评价。(3)跟踪和全面掌握从中标起至竣工结算和项目责任成本考核止的各项成本活动情况。(4)负责局直管项目现场经费测算和局直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管理工作。(5)建立项目成本核算的有关制度,负责项目风险抵押金管理,组织核算项目责任成本。(6)落实项目成本预警,组织召开有关项目责任成本分析会议。组织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检查。(四)法务合约部:(1)负责制定合约管理有关制度,组织合约评审、签订,落实项目价本分离、项目履约和竣工结算管理。(2)负责标准成本定额制定和修改、项目成本策划、价本分离和竣工结算管理。(3)负责局直管项目的价本分离与项目责任成本合同的签订。其中:实行总承包的项目,由局总承包单位负责签订项目责任成本合同。(五)技术质量部(1)负责质量成本管理,编制质量成本定额。(2)负责测算局直管项目的质量成本。(六)安全环境部:(1)负责安全成本管理,编制安全成本定额。(2)负责测算局直管项目的安全成本。(七)人力资源部:9(1)负责直营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和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编制与配备。(2)负责局直管项目工资表的审核,控制局直管项目工资总额。(3)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负责局直管项目的过程考核确认、兑现工作。(八)资金部:负责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流入分解及资金流出的程序和额度管理。(九)党委工作部:负责制定项目CI标准和相应的成本支出。负责局直管项目CI成本测定。(十)审计部:(1)工程竣工后,审计项目结算收入和项目责任成本收支情况,确认项目责任成本节余,审核项目经理部责任成本降低额的兑现比例与兑现金额;(2)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审计,重点工程标准由局领导确定。(3)负责制定项目效益审计办法,负责对合同工期超过30个月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中期审计和对超过一亿元的工程结算项目进行效益审计和确认。负责重点项目的阶段审计和项目竣工审计;复审直营公司提交的项目审计报告,并对大型、特大型项目提出兑现意见。第十五条直营公司项目成本管理职责:(一)各直营公司负责本公司所有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落实。(二)按期完成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及时签订项目成本合同,通10过集中采购或与局集中采购平台建立供求关系,负责本单位的生产要素的采购、供应、保管和耗用管理。(三)通过项目成本策划,落实各项生产要素的供应方式,确定每个项目责任成本考核阶段和兑现。(四)从项目投标到项目竣工清算的全过程落实制度管理,对公司成本管理有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并对各部门成本管理工作与效果进行监督与检查。(五)负责编制本单位项目经理部办公器具、设备采购、供应、保管、退还、调剂等相关规定。确保对项目所使用办公器具、设备完整和责任的可追溯性。(六)成立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采购、合约部、报价、工程、生产、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或骨干人员组成的项目成本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情况报局备案。直营公司项目成本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中标项目投标资料交接、施工方案优化、项目成本策划、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和合同签订的协调工作。(2)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项目责任成本的收入调整、阶段(节点)考核和项目成本的检查管理等工作。(3)负责项目竣工清算、竣工兑现确认等工作。第十六条直营公司各部门成本管理职责(一)成本主管部门职责:11(1)牵头落实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2)组织和落实施工方案优化,组织编制《项目成本策划书》,协调项目价本分离与项目责任成本调整;(3)在价本分离等管理部门协助下,组织与项目经理部商定项目责任成本,负责责任书签订的准备和兑现管理工作,协调施工过程责任成本的工程节点考核;(4)协调相关管理部门确定工程节点,定期组织项目成本分析和项目成本预警工作;(5)检查、指导和督促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提出改进项目成本管理方法和意见;(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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