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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课程标准所属学校:抚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课程名称:《音乐欣赏》课程标准学时:16学时每周1课时适用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一、概述(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中重要课程之一。通过欣赏音乐作品,学生可了解和吸收中外优秀的艺术成果,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提高审美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人文素养,塑造健全人格。(二)课程基本理念与设计思路本课程通过让学生欣赏大量的中外优秀艺术成果,并结合学前专业教育特点,突出师范性、实践性、技能性、综合性幼师教育特质,系统、全面掌握音乐专业基本知识,使学生不但具备一定的“师范能力”,而且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综合素养。二、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通过了解和吸收中外优秀的艺术成果,提高审美素养,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人文素养,塑造健全人格。(二)分目标:1.知识水平:开拓学生的音乐文化背景,使他们喜爱音乐、感受音乐、乐在音乐,通过对音乐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提高审美境界,拓展知识结构,陶冶情操,活跃思维、发展想象力和创造力2.能力目标:注重音乐理论的学习,包括乐理知识、曲式结构分析、音乐体裁、作曲家的历史背景、时代特征、音乐的风格流派3.情感与态度:注重情感欣赏,让学生能够充分享受音乐创造的美,让学生可以在一种美的环境中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从而逐步完善其人格品质,达到个性全面健康发展的目的三、课程内容结构体系工作任务(项目、单元)学习领域课程内容授课形式学时项目一任务一绪论了解音乐欣赏的目的,本质和音乐欣赏的基本方式专业理论1任务二1.声乐作品欣赏2.中国民歌欣赏3.艺术歌曲欣赏4.通俗歌曲欣赏培养学生对声乐作品的了解和声乐基础知识的掌握。专业理论2112四、实施要求(一)教学要求(1)技术性和思想性结合。既要注意技术训练的要求,又要注意培养健康的艺术趣味。(2)采用具有时代性、丰富性,以及符合非音乐专业学生审美要求的内容,加强课程内容与生活、社会、科技的联系,采用多种科技手段,形成良好的欣赏氛围,让学生理解音乐。(3)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引导学生,讲解、提示简明生动,富于启发性,引发学生的联想和想象,尊重学生的独到见解,使之发现音乐的美,进而提高学生的音乐感知能力和音乐审美能力。(4)在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的选用上,要做到面向全体上课学生,从整体着眼,涵盖各个层面,各个因素相互融合、相互沟通。(二)考核评价要求考试方式所占比例平时考核(教师测评、学生自评、学生互评)50%期末成绩50%(三)教材选用或编写选用《音乐欣赏》(清华大学出版社)教材。(四)实验实训设备配置要求设备名称单位最低数量备注钢琴台1多媒体投影仪套1(五)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1.图片及影音资料来源于百度搜索。编写人:迟婷审核人:刘春艳编写日期:2014年3月1日
本文标题:音乐欣赏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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