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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第1页共7页第六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本章考情历年规律:主要以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题的形式进行考核。学习建议:重点学习和掌握经济性垄断的类型及相应的法律规制,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认定。第一节反垄断法知识点一、垄断与反垄断法概述(一)垄断的概念(识记)垄断是指垄断主体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进行的排他性控制或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垄断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处于市场优势地位但未滥用其优势,不构成垄断。(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1.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益。3.维护消费者利益。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有()。A.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B.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C.维护中小经营者利益D.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E.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该项描述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选项C错误。维护的应是消费者利益。(三)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相同:同属于市场竞争规制的法律范畴。区别:立法目的、具体规制的行为不同。(四)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和例外(领会)1.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2.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例外:①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除外。②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例题·多选题】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适用除外的情形有()。A.经营者按照有关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合理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B.农业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行为C.林业生产者在林产品加工过程中所实施的协同行为D.畜牧业生产者在畜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实施的联合行为E.渔业生产者在水产品储存过程中所实施的协同行为『正确答案』ABCDE『答案解析』本题的五个选项都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适用除外。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第2页共7页知识点二、经济性垄断的法律规制(一)垄断协议(领会)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多个独立主体、协同一致)经济性垄断\市场垄断:市场主体通过自身的力量设置市场进入障碍。行政性垄断:政府行政机构设置的市场进入障碍。1.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①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②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④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⑤联合抵制(集体拒绝)交易。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如方便面统一涨价。2.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只禁止纵向价格垄断协议: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如茅台限价令。3.垄断协议的豁免:非以限制竞争目的或为公共利益①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②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③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④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⑤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上述五种情况,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⑥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⑦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例题·单选题】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C.价格同盟行为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中,某白酒公司与经销商达成协议,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二)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领会)居于市场支配地位(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企业,为维持或者增强其市场支配地位而实施的反竞争行为。相关市场:商品、地域和时间三要素。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第3页共7页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掠夺性定价行为(亏本销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3.拒绝交易行为4.独家交易行为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6.歧视待遇行为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经营者集中(识记)1.形式①经营者合并。(公司合并)②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股权控制)③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债权控制)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2.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知识点三、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简单应用)(一)地区封锁1.限制商品在地区间自由流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①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类似关税。②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③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④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⑤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2.排斥或限制招标投标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3.排斥或者限制外地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二)强制交易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三)强制经营者实施危害竞争的垄断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第4页共7页规定的垄断行为。(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政法规、命令等【例题·多选题】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性垄断的表述,正确的有()。A.行政性垄断行为的实施者只能是行政机关B.政府行业主管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可以形成行政性垄断C.导致市场壁垒是行政性垄断的后果之一D.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是行政性垄断方式之一E.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制定限制竞争的规定不是行政性垄断行为『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选项E错误。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点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领会)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竞争行为。知识点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类型(简单应用)(一)假冒混同行为(混淆行为、欺骗性交易)经营者采取欺骗手段从事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判断相似性时,采用通体观察和比较主要部分原则。适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罚。2.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并在一定范围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如康帅傅,全居德,iPed,KFG。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①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②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③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④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品名字、包装、装潢。①②④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可以认定。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装潢”。如大队长与老社长。认定标准:被误导的主体、仿冒商品与知名商品具有近似性、一般消费者的普通注意。3.假冒他人的企业名称和姓名【例题·案例题】甲食品有限公司2001年将自己开发生产的儿童饮用果汁产品定名为“娃娃乐”推上市场,该果汁因物美价廉而广受消费者欢迎,自推出后年销售额在同类产品中一直稳居前列。乙纯净水公司于2007年也推出儿童饮用果汁产品,该产品定名为“娃娃笑”。问题:①甲公司的果汁产品“娃娃乐”是否为知名商品?『正确答案』属于。综合判断认定。0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第5页共7页②如果乙公司以自己是纯净水公司为由否认自己与甲公司的竞争关系,其主张是否成立?『正确答案』不成立。均属儿童果汁饮品。③“娃娃乐”是否属于甲公司儿童饮用果汁产品的特有名称?『正确答案』属于。联系特有名称定义。④有人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仿冒,请问认定仿冒行为的标准是什么?『正确答案』被误导的主体、仿冒商品与知名商品具有近似性、一般消费者的普通注意。(二)虚假标示行为1.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2.伪造产地。3.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三)虚假宣传行为1.虚假广告、虚假新闻报道2.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认定标准:日常生活经验、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发生误解的事实、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情况等。3.变相广告【例题·单选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下关于虚假宣传行为的陈述,正确的是()。A.虚假宣传行为的主体不是经营者B.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当然是虚假宣传行为C.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日常生活经验等多项因素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认定D.虚假宣传行为所涉相关公众特指相关专家『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虚假宣传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选项B错误。以明显的夸张方式宣传商品,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不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选项D错误。相关公众是指一般消费者或受广告影响的一般公众。(四)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主体、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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