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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结构专业宣贯二0一五年二月沪建管〔2014〕1026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进一步加强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管工作,统一审查标准,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结构篇)》请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页上查询下载。特此通知。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上海审查要点》编制背景1、为什么要编写地方审查要点?为了规范上海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行为,统一技术层面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判断。质量检查结果显示: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仍存在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部分设计单位反映: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论问题大小、意见对错,不符合审查人员认知观点的,不予通过。所有列入结构设计相关规范、规程的条款,都不能说与安全无关,无法准确区分“必须”、“严禁”;“应”、“不应”或“不得”;“宜”、“不宜”和“可”。《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评工作的通知》(沪设审发[2014]41号)3.4.1审查意见表述清晰、准确: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隐患等问题分类逐一列出,问题描述清晰,所违反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引用准确,不随意提出具体修改意见;2014年初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制定年内编制上海地方审查要点的计划;5月在学习、研究相关法规基础上,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了编制原则;初稿书面征询了上海市各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骨干设计单位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8月初市审查中心组织部分骨干设计单位建筑、结构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了初审,并再次进行了调整修改;同时根据市审查中心对编制说明的再次讨论研究后提出的意见,形成送审稿;8月底通过上海市建交委科技委评审;11月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文印发。2、施工图审查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3、设计单位与审查机构的职责差别《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住建部第13号令第十五条勘察设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勘察设计质量与依法审查的差别勘察设计质量——《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依法审查——审查机构根据住建部第13号、第81号令,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类似于执法)。住建部第81号令第六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二、《上海审查要点》包含的内容1、施工图审查审什么?住建部第13号令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建设部第81号令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上海审查要点》确定的技术审查内容(编制说明一)a、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2013年版)含义有所不同。b、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中选择了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有直接影响的非强制性条文约230条。c、地方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上海地方规范、规程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上海审查要点》确定的技术审查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并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编制说明二)三、《上海审查要点》实施要点1、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编制说明三)《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2、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问题(编制说明四)《上海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中,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2013]87号)精神执行。住建部审查要点编制说明四: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中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允许设计单位根据工程设计的实际需要,在不降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行之有效的变通措施来解决问题,但应有充分依据。原设想补充: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已针对本标准所列非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充分研究,并明示采取行之有效的变通措施保证不降低质量要求时,可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的判断依据。结合第1、2两点要求,列举几个常见案例,说明审图人员、设计人员如何在理解规范要求、了解软件假定前提下履行自己的职责。a、地下室顶板消防车活荷载计算(强条)《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条消防车活荷载:双向板跨不小于3m×3m取35.0kN/m2;双向板跨不小于6m×6m取20.0kN/m2。计算框架梁柱可取20.0kN/m2,计算顶板应取35.0kN/m2,计算井字梁可取35.0kN/m2×折减系数0.8。覆土作用另计。b、单跨框架(住建部要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5条: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的丙类建筑,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的丙类建筑,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框架结构的优点:建筑平面布置灵活,可以取得较大的使用空间;具有较好的延性。框架结构的缺点:侧向刚度较小,强震作用下变形较大,易造成部分柱失稳破坏,由于冗余度较少,容易形成连续倒塌机制;非结构构件破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单跨框架结构突出了框架结构弱点。提高抗震等级是改善单跨框架抗震性能的有效措施,但应注意落实到位。c、斜交抗侧力构件(强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1.1条第2款: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地震作用计算方向竖向、水平构件斜交水平构件斜交竖向构件斜交d、框架梁底部纵筋配筋率大于2%,箍筋直径是否应增大?(强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3.3条第3款: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3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数值应增大2mm。《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6.3.2条第4款:抗震设计时,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6.3.2-2的要求,当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采用二阶段设计实现三个水准的设防目标。大多数结构取小震计算地震作用及相应的效应,按一定的标准进行截面抗震验算,满足第一水准必要的承载力可靠度、第二水准损坏可修的目的;通过概念设计和抗震构造措施满足第三水准的设计要求。e、梁端最大配筋率要求由强制性改为非强制性,是否还需控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3.4条第1款: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时。《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6.3.3条第1款: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时,不应大于2.75%。研究修正了梁端最大配筋率对延性影响的判断,不等于可以盲目地增大梁端配筋。人为增大梁端配筋可能破坏强柱弱梁、强剪弱弯。f、构件配筋不足问题(强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3.3.2条:γ0S≤Rγ0——结构重要性系数S——效应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实配钢筋小于计算值,换一种算法验算通过,可以吗?如:梁纵筋实配小于计算值,按双筋方式复核;宽厚比小于4的小墙肢配筋未集中配置,按剪力墙组合配筋程序验算。当构件计算基于某种假定时,计算结果与其真实抗力会有差异;但如不按计算结果执行,应采用其他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计算模型验算通过。设计人员应确保施工图的出手质量,准确无误地体现设计计算结果;审查人员对非抗震工况应重点核查关键部位(跨度大、荷载大、传力途径复杂等),对抗震工况应注重落实概念设计、抗震措施的落实。强节点弱构件——梁柱节点核心区配箍强剪弱弯——梁、柱箍筋配置强柱弱梁(强墙肢弱连梁)——柱(墙)纵筋配置梁纵筋——支座(抗震工况)抗震设计时,一般情况不建议梁端按裂缝控制要求配筋。最常见的整改内容:某工程采用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三级,框架梁截面尺寸为250×600,梁端顶面纵筋计算值21cm2,实配4Φ25。整改回复:实配4Φ25改为6Φ25。a、设计实配钢筋小于计算要求b、施工图审查出具整改通知单c、设计修改调整后回复d、施工图审查予以通过四个环节中最有可能存在设计质量问题的是哪个环节?3、慎重对待特殊的、疑难的问题(编制说明五)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的设计质量问题,但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本编制说明第一条以外时,应经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开具审查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如需开具的将具体内容上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部门。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作出决定时,主要应基于该设计质量问题是否属住建部13号令规定的审查范围。4、设计文件深度不足(编制说明五)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不满足要求时,施工图审查人员应根据深度问题对工程可能产生实际影响的严重性,作为判断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设计图纸深度不足是否会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产生实际影响,一般比较容易判断,相对争议也较少;计算书不完整,各人衡量角度差异较大,讨论时专家多次提出,希望能有一
本文标题: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结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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