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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影子股份的方案一、实施影子股份的目的①进一步使公司骨干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挂钩,保证公司骨干人员的决策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并追求公司的持续发展。②为提高我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骨干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实施影子股份的原则①公开、公平、公正原则;②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司产业的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产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高层管理团队;③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三、影子股份定义影子股份是一种以股票期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与管理者共享公司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影子股份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影子股份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也不能转让或交易。影子股份的持有者享有的收益来源于公司利润,持有者在合法持有期间,与公司普通股东享有同等分红权。四、影子股份激励的对象:只针对部分核心员工。激励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界定:1、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服务满五年,2-3年以上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或核心管理层员工。2、专业技术骨干及营销骨干人才:在公司工作服务满五年,2-3年以上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拥有独特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岗位的员工。3、其他在本公司工作服务满五年以上员工:在公司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公司未来发展急需人员。依据本管理办法和公司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公司依据员工的岗位价值以及工作业绩,每年度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名,报股东会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励资格:1、严重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2、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为虚报业绩,进行虚假会计记录的。3、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4、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挪用公款、贪污盗窃、泄漏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5、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判刑事责任的。五、影子股份实施的执行和管理机构1、在股东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实施影子股份的执行和管理机构。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对影子股份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是可以改变或终止影子股份方案。六、影子股份的份额确定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现对影子股份实行定额股份制,即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董事会批准的。在第五年起每年2000股股份,并从下年度享受股份红利。另外在公司工作服务满八年以上者,影子股份转变为员工实有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否则,不满8年的影子股份持有者只享有分红权。七、持有影子股份的权利和义务1、分红权:已经确定授予骨干人员的影子股份产生的分红归个人所有。2、表决权:根据规定在公司服务满八年并在此期间获得的影子股份才能具有表决权,否则,不具备表决权。3、转让权和继承权:根据规定在公司服务满八年并在此期间获得的影子股份才能具有转让权和继承权,否则,不具备转让权和继承权。义务:严禁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一切活动,包括同行竞争行为,一旦发现则薪酬与考核文员会应收回所授予的影子股份,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他有关责任。八、附则1、非正常退出,包括非正常离职、触犯公司规章及法律被辞退的,当高层管理员发生以下情况的,不具有任何持有影子股份的权利。2、影子股份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3、持有影子股份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对该员工的监督检查权,一经发现该员工做有损公司利益,泄漏商业机密等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予以制止,并报股东会审批,取消其影子股份所有权。4、本方案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股东会薪酬与委员会负责解释。2010.12.16
本文标题:影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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