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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1、严格机关考勤制度。全体机关干部每周一早8:30到大会议室集中点名,其余工作时间早8:00-8:30到党政办实名签到。点名答到和实名签到为出勤;点名结束前到达或未按时签到为迟到[参加上级会议(以领导签发的会议通知为准)、因公外出除外]。夜间值班和公休日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党政办公室签到,不允许代签。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严格按批准权限审批,报党政办存查,否则按旷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之内的,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副科级以上领导(含管区总支书记)请假和超过三天以上的机关人员请假,由党工委书记审批。每月的考勤情况由考勤员负责登记,每月汇总一次,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存档。2、实行日常督查制度,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督查机关干部的在岗情况,每周督查不少于60人次,无故不签到、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3、各部门工作人员上班后要及时打扫办公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在上班点名前清理完毕。未打扫完毕或清洁不彻底者,机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后,由党政办公室在机关内进行通报。4、工作期间衣着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严禁穿超短裙、短裤、拖鞋上岗。违反此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5、办公坐姿端正,严禁办公时间在办公室倚、躺、卧、坐在桌子上等现象。6、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禁止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禁使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人业务及聊天。7、工作时间禁止参与打扑克、下象棋、看电视、织毛衣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机关干部职工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8、各部门下班后,要自觉关闭门窗,关闭饮水机、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电器的电源。9、执行公务要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举止大方、待人热情诚恳。执行公务、讨论工作、打电话时严禁态度蛮横,严禁在走廊、大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等行为。10、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乱倒茶叶渣、剩饭、垃圾等,禁止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
本文标题: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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