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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杨泗港地区新港长江城启动片J地块项目塔吊安装/拆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审批:(监理单位名称):1第一部分工程概况及塔吊工作特点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武汉市汉阳区两湖路与鹦鹉大道和滨江大道交叉口,由3栋57层,2栋42层、1栋47层住宅、1栋49层公租房、1栋3层幼儿园及一座两层地下室组成,沿街住宅的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及小区配套用房,三层以上为住宅,地下室设计为汽车车库及设备房(其中地下二层局部为人防),本地块总建筑面积265545㎡。建设单位:武汉安和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联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武汉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塔吊安装使用拆卸工程主要内容1.塔吊基础施工;2.塔吊安装;3.塔吊顶升;4.塔机检查及保养;5.塔吊拆卸;三、本工程塔吊工作特点1、塔吊规格型号:STT1393台、STT1531台、TC60132台。2、最终安装高度:190.8m3、臂长:60m2第二部分监理工作依据的主要工程规范、规章文件一、《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二、《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定》(JGJ196-2010)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四、《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五、《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GB5144-2012)六、《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七、《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检验规则》(DB11/T611-2008)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九、永茂、中联生产的塔式起重机的《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十、《塔吊安拆专项方案》三、塔式起重机监理工作流程3四、监理工作内容:(一)装拆作业前的资料审查要点:1、审核建筑起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1.1核查塔机是否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及单机备案卡(随机携带);一机一证,未经备案的塔机或设备与备案证不相符的塔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1.2核查塔机是否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加盖生产制造厂公章。有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2.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1.2.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式起重机;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4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式起重机;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式起重机。由于使用年限过久,存在设备结构疲劳、锈蚀、变形等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磨损严重,钢结构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结构件疲劳、变形、腐蚀等较严重,运动件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超过年限的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合格后,可继续使用。(2)凡使用说明书有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不大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3)凡使用说明书未规定的整机使用年限或说明书有规定整机使用年限大于上述规定的,应按上述规定的使用年限整机及时报废。1.3设备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必须每年出示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合格报告单私自拼装的塔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2、审核建筑起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塔机的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塔机拆装许可证,并配齐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械管理员;直接参加塔机装拆的操作人员及电工、维修工均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监理人员要认真核查塔机装拆单位资质及上述人员的证书,无年检资料者或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3.1塔机装拆施工方案审查塔机装拆单位应根据塔机自身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编制详细、可行的塔机装拆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应认真进行审查。3.2审查塔机装拆施工方案中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塔机装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3审查塔机装拆施工方案的审批签字手续是否齐全,施工企业编制、审核、批准方案人员的身份是否符合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定。3.4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塔机在一定的使用高度内可以不设置附墙架;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现场将要安装的塔机高度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3.5若塔机装拆施工方案不可行或不完善,监理应在报审表上批注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后重新报验,在方案报验批准之前,该塔机不得进行安装施工。塔机装拆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监理应在报审表上签字同意报验,要求在装拆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已审批的塔机拆装方案执行。4、查验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向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内容应包括装拆技术方案交底、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及周边其它相关施工的安全状况交底。5、审核安装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6、审查安装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要求。在上述资料均完整后签署安装单位填写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表》。(二)安装作业前核查对塔吊设备周边环境影响的监理工作要点:1、周围有建筑物的场所,应注意起重机的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2、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应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近程。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一,如果条件限制不能保证表一的安全距离,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架设。防护措施应取得有关部门认可。表一金属物体与电力线水平接近的最小距离电力线电压(KV)最小安全距离(m)1以下41-10635-1108154-220103、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与另一部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距离。处于高位的起重机(吊钩升至最高)与低位的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的间隙不得小于2m。(三)装拆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的要点:塔机装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塔机装拆施工方案必须7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监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施工方应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应加强巡视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塔吊的装拆、顶升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禁止多人指挥。3、检查塔机基础的类型、几何尺寸及地脚螺栓的埋深是否按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施工;若查无资料时施工单位对塔机基础进行设计计算是否满足抗倾翻的稳定性要求,地脚螺栓的锚固力是否大于上拔力。检查浇注基础的砼强度等级是否符合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4.4.2条不低于C35的规定。塔机基础应设置排水沟和积水井,保证排水畅通并及时抽取积水。4、按照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塔机的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必须要有专人指挥和监控,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装拆作业。塔机装拆人员进行作业时往往会凭经验进行操作,在安装(特别是顶升)、拆卸过程中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检查装拆作业人员在施工前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加强对装拆现场的巡视,检查安装或拆卸单位的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是否到位,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方案作业,是否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违反安装及拆卸工艺。5、塔机超过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独立设置高度后必须安装8附墙装置,监理人员要检查附墙装置是否牢固可靠,并满足塔身垂直度的要求。6、起重机的安全装置齐全。重点监控变幅限位器、吊钩高度、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并保证灵敏可靠。7、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在安装过程中应关注关键构件的焊缝和疲劳损伤情况。如发现问题可以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8、滑轮、吊钩组的磨损及钢丝绳的磨损断丝程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应退出现场,不准安装使用。9、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应特别注意检查起重、变幅机构的刹车装置要安全可靠。10、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于机体妥善连接、可靠接地。11、监理人员在进行塔机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盲干或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暂时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应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四)塔吊使用前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的要点:塔机验收备案核查塔机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监理应认真进行以下核查工作:91、核查塔机安装单位是否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交底和办理验收签字手续。2、塔机在验收前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监理人员应注意核查是否具有检测合格报告。3、塔机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将安全登记证置于该塔机的显著位置;监理人员应注意核查塔机的登记备案资料是否齐全有效。5、操作使用塔机的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工(此3人不得重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监理人员要核查其证件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塔机操作使用人员的证件往往与现场作业人员不相符,监理人员在进行巡视检查时,应不定期的核查现场塔机操作使用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五、塔式起重机监理要点:(一)基础:1、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按厂家基础设计施工,且符合下列要求: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②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③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若查无资料时施工单位对塔机基础进行设计计算是否满足抗倾覆的稳定性要求,地脚螺栓的锚固力是否大于上拔力。2、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二)力矩限制器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10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2、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3、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4、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5、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6、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11(三)限位器1、超过
本文标题:塔吊安装使用拆卸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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