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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总则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组织机构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安全生产副总、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2、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4、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5、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6、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7、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8、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9、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10、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三、职业健康管理部门(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全面承担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2、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4、汇总和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5、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6、负责公司职业健康教育:⑴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取证培训。⑵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⑶全员培训,由本公司或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签到表、考试卷等⑷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以公告栏等形式告知职工,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7、定期、不定期组织公司级职业卫生工作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情况并保存记录。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8、组织开展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台账,并妥善保存。委托经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核准的有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现状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申报、向劳动者公布,并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9、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提出技术改造建议,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并为劳动者配发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制定发放标准、建立发放台账。10、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健康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汇总。11、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于检查出的疑似职业病的人员,及时安排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断。检查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12、负责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13、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14、总结和推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1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并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16、组织公司职业健康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17、做好女工的职业健康保护工作。1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常情况每三年进行修订一次。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正应急预案。19、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及时向所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20、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四、办公室(人员)职责1、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3、配合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5、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6、负责职业禁忌症、职业病职工的调离。五、其它部门职责1、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职业健康资金投入的落实,并计入公司生产成本。2、采购部门职责⑴按照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的计划要求,采购符合法规、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采购质量。⑵采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应当向供货方索取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设备部门职责⑴在购置、更新生产设备时,应同时购置、安装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并保证其防护效果。⑵将职业病防护设备与生产设备同时定期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其与生产设备同时正常运行。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台账,及时记录维护、检修情况。4、生产技术部门变更工艺、技术、材料、设备时,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六、车间主任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负责本车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2、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7、发生职业健康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8、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9、负责提出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10、做好本车间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七、班(组)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职业健康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总结职业健康工作。3、对新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4、定期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教育班组职工。八、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从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本着“三不伤害”的原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自觉参加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和公司及同行业事故案例,掌握本岗位安全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抢救方法、了解事故报告程序,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上岗前、工作中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职业健康操作规程。4、不违章作业,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5、发生事故立即抢救、逐级报告、保护现场。
本文标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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