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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吸引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医政【2015】35号)、《关于印发xx市关于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医改办【2017】15号)及《关于印发xx市xxx区医联体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溧卫计字【2017】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xxx医院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一、成立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医务科安排专人负责与受援医院联系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将医联体(对口支援)相关工作纳入科室考核,考核结果如实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的参考内容。二、与受援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规范医联体(对口支援)方式,确保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加强与受援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工作关系。三、根据受援单位实际需求,承担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科室,结合医师晋升职称要求,选派医德医风好、敬业精神强、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指导能力的医师到基层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每次服务至少3个月,每个月服务达22个工作日。四、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人员有开展公益义诊、疑难病例的会诊、学术讲座、手术演示、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的义务。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做好工作日志,该日志作为考核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的依据;我院免费接受受援单位选派的人员来院进修及其他业务学习和培训。(一)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程序:1、各科医师根据科室情况及自身晋升职称需要提交医联体(对口支援)申请,交科主任审核签字。科主任根据科室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本人持科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申请表交至医务科。为了不影响本科室的工作,原则上每科室同期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不超过一人。2、医务科根据相关政策,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及科室实际工作状况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为申请成功者安排医联体(对口支援)事宜,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无权自行决定受援单位及专业等。3、收到医联体(对口支援)通知后,申请人到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订相关协议。4、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离院,由医务科及时通知核算办。5、医联体(对口支援)结束后及时回院到医务科报到。同时递交医联体(对口支援)服务相关资料备案。6、医务科通知核算办有关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返院具体时间。7、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回原科室工作。(二)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要求:1、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必须按通知规定按时报到。2、医联体(对口支援)人员在医联体(对口支援)期间应自觉接受所在受援单位的管理,遵守受援单位的规章制度,勤恳服务基层群众。3、未经院部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医联体(对口支援)、延长医联体(对口支援)时间以及调换医联体(对口支援)单位或专业。(三)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待遇:1、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期间工资及福利性待遇不变。2、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受援单位考核合格)的,每月享受工作补贴1000元,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及双休补贴。如有违反本单位及受援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按照医院职工手册考核处罚。3、在联合病房担任职务者,经我院及受援医院考核合格的,根据《xxx市xxx区医联体工作考核方案》和《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人员协议》,给予相应的职务补贴。享受职务补贴者不再享受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贴及双休补贴。(四)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人员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资格,并按照医院职工手册考核处罚。xxxx医院2019年8月20日
本文标题:医联体(对口支援)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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