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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铁总运〔2015〕31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2015年12月18日TG/JW101—2015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第四条机务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第五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各级运输、机车运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一节三级管理职责第六条机车运用管理工作要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第七条中囯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一)负责国家铁路机车运用管理,制定机车运用安全管理、机车乘务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二)负责规划、调整总公司机车配属,实行集中配置,统―机型,衔接干、支线。追求资产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升级换代,满足总公司运输计划需要,适应生产力布局调整。(三)按照机车长交路、乘务区段化原则,规划和审核跨铁路局机车和乘务交路及有关技术标准。参加列车运行图编制,负责组织机车周转图编制。(四)制定机车运用、安全管理等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竟赛。(五)负责跨铁路局机车调度指挥,确保机车供应,提高机车运用效率;综合评价和考核铁路局机车运用工作。(六)参与或组织有关事故调査分折及措施制定。(七)规划国家铁路救援列车布局,指导救援列车专业管理工作。(八)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督导裣査,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第八条铁路局:(一)全面负责本局机车运用、安全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总公司有关机车运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办法、作业标准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根据承担的跨铁路局机车长交路和管内运输任务变化,结合机车检备率提出机车购置和调整建议,确定管内机务段的机车配置及调拨。综合分析机车运用情况,考核管内机车运用工作,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三)负责确定管内机车交路、乘务交路、乘务制度,组织查定牵引定数、运行时分、自外段技术作业时分、折返时分等技术标准;参加编制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列车操纵示意图。负责对铁路局机车调度进行专业指导。(四)负责机车乘务员管理。根据图定担当任务及运输发展需求,在满足机车乘务员培训率和预备率,严格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假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机车乘务员配备计划;组织机车乘务员培训、考核和鉴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五)参与或组织有关事故、设备故障分析及措施制定。(六)负责全局救援列车管理。(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评比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创建工作。第九条机务段:(一)贯彻执行总公司、铁路局有关机车运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作业标准及实施细则,制定实施措施并组织落实,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二)按照逐级负责、岗位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的要求,实行机务段、运用车间、运用车队、乘务指导组〔班组)四级管理模式。(三)坚持机车运用集中配置、统一管理,推行地乘分离,减少机车乘务员辅助作业时间,实行专业整备管理模式,完善机车整备设备设施,提高机车运用效率、机车乘务员劳动生产率及机车保养质量。定期分析机车运用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四)负责机车乘务员管理和日常培训,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教育设施,应用机车驾驶模拟装置、实物教学、网络教学等培训手段,努力提高机车乘务员技术业务水平和操纵技能。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列车操纵示意图、操纵提示卡。(五)负责事故、设备故障分析及制定防范措施;负责本段救援列车日常管理及现场救援指挥。(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开展职工健身活动,提高机车乘务员身体素质。定期组织机车乘务员进行体检。(七)积极推行管理和技术创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巩固和提高机车运用、安全管理基础。第二节机务段专业管理职责第十条运用科:(一)负责制定全段机车运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机车长交路、跨局(段)轮乘有关协议的签订。(二)参加查定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机车折返和整备作业时分等技术标准;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列车操纵示意图、操纵提示卡。(三)负责按照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确定的方案组织生产。依据运输任务变化及时提出机车和乘务员调整、补充方案。(四)负责接收、核对、传达调度命令,编辑、审核、发布运行揭示和LKJ临时数据文件及相关管理工作。(五)定期和专题分析机车运用效率指标、运输生产任务和机车乘务员超劳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及措施。参加机车检修计划编制,并组织按计划扣车。(六)负责机车调度室管理和机务派班室的专业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科:(一)负责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动态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完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二)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査和劳动安全管理,分析职工执行作业标准、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三)负责日常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分柝和上报等管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柝,并制定整改措施。(四)负责施工安全专业管理。(五)负责救援列车专业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六)负责行车安全装备的运用管理,组织记录文件的分析工作。第十二条运用车间:根据担当客运、货运、调小等任务性质和牵引区段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运用车间,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00人。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运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细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揞施。(二)负责机车乘务员管理,加强机车乘务员队伍的技术业务、思想动态分折,组织机车乘务员业务学习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劳动竟赛,监督检查考核机车乘务员作业标准化日常执行情况,配合完成机车乘务员作业标准化年度鉴定。按照调度日班计划,提供素质达标、满足需求的机车乘务员。(三)加强运用车队和指导司机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化班组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配合完成指导司机技术业务年度鉴定。(四)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要求,根据运输生产任务变化,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完善安全风险控制表和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组织现场作业的检查抽査,加强行车安全装备记录数据分析,不断提高安全防控能力。反馈机车故障信息,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参与相关的机破、临修分析。(五)负责运用车队、机务派班室和驻外公寓指导室的管理。运用车间按运用、安全、教肓(质量)及人员管理等设置专业管理副主任;按运用、安全、乘务、操纵、教育、劳动计工等工作设置技术人员。第十三条运用车间设置运用车队,原则上不超过200人。乘务指导组设1名指导司机任班组长。实行轮乘制的,原则上由10-15个机班组成,人员控制在25人以内;实行包乘制的,原则上由3~4台机车组成。铁路局、机务段每年组织对指导司机队伍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第十四条根据任务需要在外点公寓设指导室,设置值班人员,主要负责:机车乘务员待乘管理,重要事项传达,组织业务学习,机车乘务员交路临时调整,办理机车乘务员出寓请、销假手续、酒精测试等;积极参与寓乘共管共建活动。驻公寓指导室应配备计算机、具备录音功能的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测酒仪等相关设备。所在铁路局负责为其开通铁路办公网络。第十五条乘务交路需在车站继乘、换班时,由所在铁路局按规定设置继乘室,安装铁路长途自动电话、与车站信号楼的直通电话、列车进路表示系统、冷暖空调,配备办公桌椅、工具备品柜、水电、卫生间等设备;可在车站或公寓设置机务派班室。第十六条机务段机车调度员应从担当乘务工作不少于1年的机车司机中选拔产生;指导司机应从担当机车调度工作不少于1年的调度员中或担当乘务工作不少于2年的机车司机中竞聘产生;运用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一年及以上指导司机任职经历的现职指导司机中选拔产生。第三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第一节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第十七条机车交路是机车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按用途分为客运机车交路和货运机车交路;按机车运转方式分为循环运转制、半循环运转制、肩回运转制和环形运转制机车交路等;按区段距离分为一般机车交路和长交路。客运机车交路区段距离800公里以上、货运机车交路区段距离500公里以上的为长交路。总公司负责确定跨局机车长交路并定期公布。机车交路设置原则:(一)充分利用运输设备条件,根据列车编组站分工,推行“机车长交路、乘务区段化”运用模式,实行机车集中配置,乘务分段担当,向同方向或多方向延伸覆盖,提高运用效率。(二)依据路网特点和机车续行能力,科学、合理确定机车交路,兼顾机车整备、检修能力,统筹安排机车乘务员休息和工作时间,满足运输生产需求。(三)充分利用各类机车性能,逐步统一干线和跨线牵引定数,提高机车运用效率和运输能力。(四)根据机务生产力发展水平,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不断完善和优化。第十八条机车乘务制度是机车乘务员使用机车的制度,分为轮乘制、包乘制、轮包结合制。按值乘方式分为标准班、单班单司机、双班单司机。机车乘务制度的选择应符合工作时间标准和运输需要,积极推行标准班,管内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单班单司机,严格控制双班单司机。干线机车实行轮乘制,调车机车、小运转机车可实行包乘制。担当固定调车作业的调车机车乘务员原则上采取小四班轮班方式。根据机车交路、乘务制度和工作条件,合理采用机车运转制和乘务员换班方式。第二节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第十九条机车牵引定数、运行时分,应根据线路纵断面、机车类型、供电能力、地区海拔高度、气候特点、站场设备及运量等条件,按《技规》和《牵规》进行科学、周密计算并使用牵引试验车实地牵引试验查定。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确定,并报总公司备案;跨铁路局的由总公司确定。第二十条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査定的原则和要求:(一)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发挥机车功率、优化操纵水平,满足运输需要。(二)畅通分界口,按线、按方向尽可能平衡一致,兼顾邻线衔接。(三)严格遵守线路允许速度,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机车、车辆构造速度,下坡道闸瓦压力限制速度,长大下坡道制动周期限制速度,长大隧道限制速度及机车持续速度等各项限速的规定,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四)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第二十一条机车牵引定数的有关规定。(一)波动尾数:旅客列车及特快货物班列按规定牵引辆数不上波,时速120km/h的货物列车按牵引辆数和牵引定数不上波,其他货物列车的波动限定在81吨以内。线路坡度在12.5‰以上的区段,长大隧道牵引定数在1500吨及其以下的波动尾数,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制定,跨铁路局的由相关局协商报总公司批准。(二)因天气不良、施工慢行、列车限速等,需要临时减吨时,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确定,跨铁路局的由相关铁路局协商确定。(三)货物列车普超吨数应合理査定,严格掌握,并在编制基本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时重新核定。铁路局管内的普超吨数由铁路局确定,跨铁路局的普超吨数由总公司确定。天气不良时应按牵引定数编组列车。第二十二条机车在站(段)技术作业时分,
本文标题:《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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