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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转诊制度内容双向转诊是根据病情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的过程。它有纵向转诊、横向转诊两种形式。纵向转诊,即下级医疗机构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病人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病人转至上级医院就医;反之,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后相对稳定的病人,亦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横向转诊,即综合医院可将病人转至同级专科医院治疗,专科医院亦可以将出现其他症状的病人转至同级综合医院处置。同样,不同的专科医院之间也可进行上述转诊活动。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一、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组成结构适宜的卫生服务体系。二、对不同的卫生机构的功能进行定位,分工分级医疗。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划分为医院(包括一、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工医院、防治所、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院等。其功能和任务分别是:一级机构承担社区预防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二级机构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病的诊治及教学科研任务;三级机构承担省内及跨省的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治任务,同时还承担高等学校教学及科研任务。三、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程序,制定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治范围、诊疗程序、诊治标准,如抢救成功标准、急性病出院标准等。
本文标题:双向转诊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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