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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第6章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6.1转让定价法规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6.3预约定价协议(APA)6.4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与准则6.5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1转让定价法规6.1.1转让定价法规的产生和发展6.1.2关联企业的判定《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1转让定价法规6.1.1转让定价法规的产生和发展1.世界上最早的转让定价法规于1915年在英国颁布。2.美国在这方面是最早通过立法采取行动的国家。3.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都不同程度地强化了本国的转让定价法规,在执法方面也更加严格。4.90年代开始,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重视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工作。《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1转让定价法规6.1.2关联企业的判定转让定价法规针对的是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作价。正确运用转让定价法规进行反避税,首先就要准确地判定交易双方是否是关联企业《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1转让定价法规构成跨国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条件:1.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2.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1转让定价法规根据控股比例标准判定关联企业案例注:这里所采用的控股比例标准为25%,且采用A公司控制B公司,B公司控制C公司,则A公司间接控制C公司的间接控制标准。《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例1:公司关系示意图(1)A公司公众26%74%B公司公众26%74%C公司图6—1公司关系示意图(1)《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例2:公司关系示意图(2)A公司26%30%B公司C公司图6—2公司关系示意图(2)《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例3:公司关系示意图(3)A公司D公司20%22%B公司80%20%C公司图6—3公司关系示意图(3)《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例4:公司关系示意图(4)A公司E公司100%30%B公司D公司100%100%C公司图6—4公司关系示意图(4)《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6.2.1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6.2.2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标准6.2.3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6.2.4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6.2.1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1.总利润原则2.正常交易定价原则《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6.2.2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标准1.市场标准2.比照市场标准3.组成市场标准4.成本标准《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1.市场标准市场标准是指以非关联的独立竞争企业在市场上进行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所应使用的价格《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2.比照市场标准在无法得到关联企业间所进行交易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以购入方的关联企业将该货物再出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市场销售价格,减去这笔再出售应得的合理销售毛利后的余额(比照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该项交易应使用的价格。比照市场价格=购入企业的市场销价格×(1-合理毛利率)《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3.组成市场标准该标准含义为,用成本加上利润所计算出的组成市场价格作为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正常价格依据。《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关联企业从事专有技术转让业务无形资产组成市场价格转出企业研究和开发的成本费用1-合理利润率转出企业研究和开发的成本费用×分摊率1-合理利润率=《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关联企业之间从事销售工业产品业务工业产品组成市场价格=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1-合理毛利率《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4.成本标准成本标准是指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关联企业之间正常计价收费的依据,其基本特征是只考虑成本费用,而不包括利润因素在内,反映的是关联企业之间的某种实际业务往来关系,而不是一般的商品交易关系。《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6.2.3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利润法4.其他合理方法5.调整方法的使用顺序《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其他合理方法1.可比利润法(CPM)2.利润分割法(PSM)3.交易净利润率法(TNMM)《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交易净利润率法与可比利润法的区别(1)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先用受检方与非受控方进行的交易来确定利润率,如果受检方没有从事过这类交易,才可以采用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可比交易来确定利润率。(2)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使用多年的利润数据进行分析,而可比利润法明确要求使用3年的利润数据进行分析。(3)交易净利润率法要求使用的利润水平指标均为净利润率,而可比利润法则规定可以使用毛利润与经营费用的比率。(4)利润指标的范围不同。(5)美国的可比利润法要求使用四分位点数值域(interquartilerange),即其范围应在最高值的25%和最低值的25%之间。《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2转让定价审核、调整的原则与方法6.2.4转让定价调整中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在实践中,解决转让定价调整中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办法之一,是有关国家在双边税收协定中承担在对方国家对转让定价做初次调整后进行相应调整的义务。《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1什么是预约定价协议6.3.2预约定价协议(APA)产生的历史背景6.3.3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6.3.4预约定价协议给各方带来的利益6.3.5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6.3.6纳税人签订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限制6.3.7预约定价协议的谈签程序6.3.8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1什么是预约定价协议所谓预约定价协议就是指有关各方事先就跨国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达成的协议,它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协议和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2预约定价协议(APA)产生的历史背景首先,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482节的内容经过一系列的修订虽然更加强化了税务部门对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管理,但新的转让定价法规仍然不能解决所有有关转让定价的争议。另外,国与国之间在转让定价问题上矛盾不断激化,从而要求有关国家尽快达成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3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1.使纳税人就三个基本问题与税务部门达成谅解2.创造一种使纳税人与税务部门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合作的环境3.能以比传统方法更快的方式与纳税人达成协议4.以一种对于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来说成本更低、更有效率的方式达成转让定价协议《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4预约定价协议给各方带来的利益1.纳税人可以确切地知道今后税务部门对自已经营活动中的转让定价行为会作何反应;如果签订的是双边预约定价协议,纳税人还可以知道外国税务当局会对自己的转让定价行为作何反应。2.可以提供一种非常好的环境,纳税人、税务局及主管税务部门可以相互合作,以确定纳税人的转让定价活动适用于哪种转让定价方法。3.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保留原始凭证、文件资料的负担。4.可以使纳税人避免一些没完没了的诉讼程序。《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5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于申请预约定价协议1.在与国外关联企业进行交易时需要采用非标准的转让定价方法;2.与国外关联企业有大量的业务往来;3.本企业产品在国外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因而必须在国外市场设立受控子公司来满足该市场的需求。《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6纳税人签订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限制1.申请人必须位于一个有执行预约定价协议法律基础的国家2.还有一些国家在国内的预约定价协议法规中加进了对纳税人申请的法律限制《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7预约定价协议的谈签程序1.预备阶段2.正式申请3.审查和评估4.磋商5.预约定价协议草案6.签订正式协议《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3预约定价协议(APA)6.3.8预约定价协议的局限性尽管预约定价协议可以给纳税人带来一定的利益,但其申请的复杂程度之高,信息披露的要求之严,给纳税人带来的成本之大,确实使许多纳税人望而生畏。《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4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与准则6.4.1经合组织1979年转让定价报告6.4.2经合组织1984年转让定价报告6.4.3经合组织1995年转让定价报告6.4.4美、欧、日围绕利润法的争论《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4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与准则6.4.1经合组织1979年转让定价报告1.经合组织1979年发表了第一份转让定价报告,题目为《转让定价与跨国企业》2.该报告建议对于有形货物交易采用以下定价方法(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利润法(4)其他合理方法《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4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与准则6.4.2经合组织1984年转让定价报告1.1984年经合组织发表了第二份转让定价报告:《转让定价与跨国企业:三个税收问题》2.该报告主要解决三个税收问题:(1)转让定价中的相应调整问题以及相互同意程序(2)跨国银行的税收问题(3)中心机构的管理和劳务费用的分配《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4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与准则6.4.3经合组织1995年转让定价报告1.1995年7月经合组织又发表了题为《跨国企业和税务部门转让定价准则》(简称转让定价最后准则)的转让定价报告。2.其主要目标是“帮助税务当局和跨国公司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满意的办法,避免成本高昂的诉讼程序”。《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4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与准则1995年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准则主要内容1.正常交易原则及其应用准则2.转让定价方法及其应用准则3.相互同意程序和相应调整4.预约定价协议5.转让无形资产需要特别考虑的因素6.关于预约定价协议的相互同意程序《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4经合组织的转让定价报告与准则6.4.4美、欧、日围绕利润法的争论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是坚持采用可比利润法(CPM)审核和调整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少数国家之一。由于欧洲国家和日本都反对这一方法,所以美、日之间和美、欧之间经常为此发生争执。《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5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6.5.1我国转让定价法规的基本内容6.5.2我国对跨国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6.5.3我国转让定价法规存在的问题《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5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6.5.1我国转让定价法规的基本内容1.对有形资产购销业务转让定价的调整2.对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的利息参照正常利率水平进行调整3.对关联企业之间的劳务费用参照类似劳务活动的正常收费标准进行调整4.对关联企业间以租赁等形式提供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而收取或支付的使用费(租金)的调整5.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无形资产的作价或收取的使用费参照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进行调整《国际税收》(第二版)朱青编著6.5我国的转让定价法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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