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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价格信息第17期(总第129期)荆门市物价局2009年9月10日关于我市农业水费有关情况的调查近期,市物价局组织钟祥、京山、沙洋、东宝4县市区物价部门,对各地农业水费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深入到灌区和农户中,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凭证,实地调查了解农业水费征收及农民实际负担支出情况。一、基本情况(一)我市农业供水价格政策。我市农业供水除钟祥市外,都要求实行两部制水价,其中:基本水价(按实际有效灌溉面积征收)5元/亩;计量水价(支渠进水口计量):漳河灌区0.033元/立方米,市管及跨县市区的惠亭水库、石门水库、石龙水库、杨树挡水库、樊桥水库等水库0.03元/立方米。泵站提水0.045元/立方米。实行终端水价的基本水费不变,计量水价在支渠进水口计量水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2分。其他中小型水库农业供水价格由各县市区制定。(二)实际执行情况。京山、沙洋、东宝政策规定应执行两部制水价,但由于基本水价难以征收到位,群众接受不了,实际都未执行。由于各地供水条件不一样,征收水费的方式也不一样,即使同一县市区各乡镇村组征收方式也不相同。我市在实际水费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以镇村组为单位实行包干制。沙洋部分乡镇包干水费为每亩20-40元。东宝区部分乡镇包干水费为每亩10-30元。京山县三阳镇由镇政府与水库签订协议,核定灌区农田8000亩,每年5万元水费包干,平均每亩水费6.25元。二是按计量征收。钟祥市没有实行两部制水价政策,其计量水价(按支渠进口)为0.05元。沙洋县部分乡镇采取由用水农户预交一定的水费后,按照每立方米0.05元的价格由供水单位根据供水量收取水费,实行多退少补的结算方式。京山县惠亭水库、石龙水库灌区从2006年开始,采取了只收计量水费的方式,由村组统计需要灌溉的田亩数量和用水量,分别按照每立方米0.08元-0.10元和0.055元的价格,由用水农户先预付,实行多退少补的结算方式。(三)农民实际负担的水费支出及构成项目。从调查的情况看,荆门市农民水费支出,以田亩核算,每亩负担在26元左右。由于灌溉条件差异较大,各地水费支出也不一样,其中钟祥20元-30元,京山10元左右,沙洋38元,东宝10-30元。其水费构成主要是在水价的基础上,加收了管水人员的工资、清沟和毛渠维护费用,有的还加收了提灌费用。如钟祥市温峡口灌区南干渠中游的九里乡黄厣村有4300亩水田,水费为10万元,亩平23.25元,该村实际向农户按每亩30元征收水费,其差额6.75元用于支付管水人员的工资。石门水库灌区的旧口镇阳光村八组,有水田1176亩,2006至2008年共收水费105840元,年亩平30元,上缴水库水费103000元,支付水管人员工资1500元,剩余的1340元用于毛渠维修。在调查中,我们没有发现用粮食补贴款抵扣水费和其他搭车收费的现象。水价都面向广大农民进行了公示,并纳入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各供水单位也向农户开具了发票。二、存在的问题调查中我们发现,荆门市农业供水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广大基层干部、用水农户及供水方(水库)意见较多,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两部制水价政策执行难。从理论上讲,推行两部制水价是兼顾农业用水负担和维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供水单位和农民“双赢”的有效政策,但实际很难执行到位。主要原因,一是农民认识上的问题。他们认为基本水费用多用少都交一样多不合理,特别是雨水充足的年份,他们认为不用水就不应该缴纳基本水费,造成了征收难;二是农村渠系复杂,同一块地,灌区重叠,给供水单位收取基本水费带来了矛盾;三是有效灌溉面积确定难。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地田亩标准实际差别较大(每亩的实际平方数),田亩小的愿意按实际核算的标准亩(666.6平方米)征收,亩田大的由于涉及到各自的利益,对按标准亩征收基本水费就有抵触,使得实际核算有效灌溉面积难。(二)供水单位生存难。由于两部制水价执行难,基本水费征收不到位,造成了供水单位难以为继,水库、干渠维修、管理费用人员工资紧缺。2007年、2008年我市连续两年风调雨顺,许多水库没能放一滴水,水管部门连正常的工资都无法保证,更谈不上水库管理和沟渠维修。同时,由于人员编制和经费的原因,许多中小型水库无法正常运转,水管部门采取经营权转让拍卖的形式,卖给了私人经营,私人经营者多数以养殖业来回收投资,增加了用水矛盾,也不利于价格管理。(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严重不足,水损严重,增加了农民水费负担。现在运行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都是60、70年代修建的,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地方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上投资减少,管理缺位,加之一些村组对水渠维修缺少有效的组织,一些支渠及毛渠常年得不到维修,跑冒滴漏严重,据统计,钟祥市每年的水损占总供水量的40%。由于水损严重,下游农田灌溉难,按支渠进水口计量水费,下游农田的水费负担相对要增加。(四)农民用水协会缺少有效的监管,管理费用增加,加重了农业的用水负担。农民用水协会是农户自愿联合、自主管理、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非盈利组织,该组织的存在,在协调组织农业用水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该组织缺少有效的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管理费用偏大,增加了农业用水的负担。三、建议(一)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增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现有渠系现状,是实现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或终端水费的前提,只有农业用水实现终端水价或终端水费,才能提高农业用水供水效率,减轻农业用水负担。(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业用水两部制水价政策。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合理确定有效灌溉面积;二是加大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认识;三是在当前基本水费征收不到位的情况下,积极探索鼓励社会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模式。(三)加快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实现责权利相结合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调动灌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管理,降低供水成本,提高灌区供水效益。(四)切实加强对农民用水协会自治组织的管理引导和监督,规范农民用水协会的管理成本,减轻农业用水负担。
本文标题:荆门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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