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设计及方案 >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程序
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工作的基本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八个阶段:前期工作、基础分析、拟定设计标准、工程布局、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土地利用结构分析与工程量汇总以及成果整理。一、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成立土地整理工程设计专班、对土地整理区域进行实地踏勘、收集工程设计的所需资料,提出工程布局的初步方案等。(一)成立工程设计专班土地整理牵涉的利益面较广,特别是土地权属调整工作难度大,因此,对土地整理区县(区)、乡(镇)地方政府而言,应成立土地整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协调部门关系,研究解决土地整理中的重要问题,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对承担土地整理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而言,由于土地整理工程涵盖的技术面较广,政策性很强,应成立由熟悉土地整理政策、了解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工作要求、精通土地整理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设计专班,负责整个工程设计与实施中的技术问题处理。无论土地整理工程领导小组还是设计专班,都必须根据土地整理工作的特点,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合理安排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周期。根据经验,一般规模和复杂程度的项目,从踏勘到提交正式设计成果需要90个工作日。(二)熟悉项目可研及其批复意见土地整理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与批复意见。在开展工程设计前,设计人员必须全面阅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熟悉项目情况,掌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关键内容如项目合法性、安全性、建设规模与土地利用结构、新增耕地比例、灌溉水源、排水方式、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内容与工程布局、投资结构等。此外,设计人员要重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结论和批复意见。这可能涉及到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程布局方案、投资等方面的调整,会对工程设计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要注意专家评审对项目所提出的技术方面的意见。(三)开展实地踏勘开展实地踏勘是进行土地整理工程设计的必需前提。踏勘人员必须全面熟悉土地整理区域的地形地貌、了解整理区的基础设施使用情况和土地利用结构、作物种植及生产效果、土地整理区的灌溉水源与排水方式、排水承泄区等。特别要对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布局方案进行实地模拟“放样”的可行性论证。为了保证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实地踏勘必须做到去现场、全覆盖、多交流。去现场就是设计人员深入到土地整理区域的田间地头;全覆盖就是设计人员必须踏遍土地整理区域的每一个角落;多交流就是要求设计人员根据土地整理政策与技术要求,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布局方案等,与整理区的农业、水利、土地管理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村干部、农民深入交换意见,形成工程布局的初步设想。需要特别指出的,一个合理的项目工程布局方案的形成是设计人员与整理区技术人员和村干部、农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在设计人员进行实地踏勘过程中,整理区必须配备熟悉当地情况的农林水技术人员和村民代表共同进行实地踏勘和方案讨论。(四)收集设计资料土地整理工程内容多,需要收集的设计资料也较多,且不同性质、不同地域、不同工程的项目对资料收集的要求也有所侧重。总体而言,资料收集应做到具有针对性、现势性、有效性。1、针对性就是根据土地整理工程设计特点和要求,有的放矢的地收集资料。2、现势性就是要求收集最近最新的资料。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要求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上年度的土地统计(变更)资料为准。3、有效性就是要求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法律责任。典型的反面例子是,个别项目区出具的地下水开采模数或单井出水量数据是根据“需要”捏造的,结果造成土地整理工程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五)提出工程初步布局方案通过实地踏勘以及与土地整理区技术人员的交流,设计人员应该根据土地整理政策和设计程序要求,初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项目工程布局设想。要使这个设想变成具有可操作性和整理区政府以及农民认可的设计方案,应该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并邀请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农民代表,共同讨论并形成土地整理工程布局方案。方案一旦确定,即成为下一阶段深化完善和进行单体工程设计的依据。需要指出的是,首先,在实地踏勘后形成的土地整理工程布局方案,是一个以定性为主的粗线条的框架式的工程布局方案,全面而详细的工程布局方案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基础分析和研究比较后制定。其次,提出的初步布局方案必须形成文字记录,并由专家签字或部门盖章。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土地整理技术工作,今后不可随意更改工程布局方案。二、基础分析进行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基础分析,就是通过分析土地整理区域的经济社会与自然条件,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向,根据水土资源基本平衡原理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并采取切合实际的工程技术措施,确保实现土地整理的预期目标。基础分析的目的,主要从定量方面进行土地利用布局,制定工程建设标准以及采取那些具体的工程措施。基础分析的重点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一)经济、社会与自然条件分析不同区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土地整理的基础条件以及土地整理目标、土地整理工程建设内容、标准等的不同。一般而言,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整理标准较高,多以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性土地整理为主,进行工程布局应考虑长远发展的要求,如居民点用地的布局。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多以单一目的的土地整理为主。如基本农田整理,主要考虑通过工程措施来改善农田灌排条件、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不同地形条件下,土地整理工程措施有较大的差异。丘陵山区工程建设内容复杂,难度也较大。与平原区的最大差异是,丘陵山区土地整理布置的农田防护工程较多。如梯田、水土保持林、截流沟、跌水等。不同区域和不同地下条件下,灌溉水源的选择也有较大差异,相应采取的工程措施也有较大不同。南方地区主要以地表水为水源,通过地面明渠灌溉,而干旱半干旱地区多以开采地下水为灌溉水源,并采用管道输水灌溉。(二)水土资源分析水土资源分析包括可供水量和需水量分析两个方面。可供水量分析又包括各种水源及其可供水量分析,需水量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种植结构、灌溉制度分析等。水土资源分析的目的是确定合理的设计保证率,采取相应的灌溉方式和灌溉技术,以充分开发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水土资源分析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先确定设计典型年。而设计典型年又是根据灌溉设计标准确定的。水土资源分析的一般要求:1、正常情况下,满足灌溉用水量小于可供水量;2、按不同水源类型将整理区分片,实现来用水平衡。即多种水源可供水量应相互协调联合运用;3、可供水量不能满足灌溉用水时,应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措施;4、整理区由两个以上独立片组成时,应分片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三)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新增耕地潜力大小是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的重要指标。新增耕地潜力及其新增耕地面积一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较详细的分析和结论。但由于对项目性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建设范围与建设规模等方面的政策与技术理解上存在偏差,许多项目工程设计后的新增耕地潜力和面积往往与可研报告分析结果有较大差异。在工程设计阶段分析新增耕地潜力,主要是根据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哪些地类可以通过工程技术措施转化为耕地,再根据经验估计道路、沟渠等各类工程可能占用的土地数量,最后直观地估算新增耕地潜力。如果初步估算结果达不到批复的新增耕地面积,就要在土地利用和工程布局过程中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满足新增耕地的最低立项标准。(四)土地利用问题分析土地利用问题分析主要从土地整理区域的基础设施配套与使用程度、地形、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效果等方面展开。分析土地利用问题的目的是为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提供依据。如土地整理区灌溉无保障,应考虑解决灌溉问题。如是土壤问题,就要结合土地平整进行土壤改良。如是低洼涝渍,就要深挖沟排水。特别要重视的是分析土地整理区的基础设施利用状况,通过分析,确定哪些基础设施可以利用,哪些需要改造或改建,哪些是废弃难以利用需要重建的。设计人员通过现场踏勘,必须对整个整理区的基础设施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土地整理工程设计中所指的土地利用问题主要是土地整理区存在的与农业生产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又是土地整理政策范围内可以解决的。因此,分析整理区的土地利用问题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具体详细。三、拟定设计标准标准是开展工程设计的依据和前提。在土地整理工程设计中,主要涉及到新增耕地率、灌溉、除涝、道路等主要方面的设计标准。(一)新增耕地率目前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政策都明确规定了不同性质项目的新增耕地率的最低门槛。如土地开发项目不低于60%,土地复垦项目不低于40%,一般土地整理项目不低于10%,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不低于3%。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复立项意见中,一个具体项目的新增耕地率往往不低于上述最低门槛。而设计单位在经过实地踏勘后,经过详细分析和初步设计计算后,其新增耕地率可能又与批复立项的指标有差异。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新增耕地率是立项的最低标准,对具体的项目而言,经过综合分析比较而提出一个符合实际的新增耕地指标,对工程布局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二)灌溉设计标准灌溉设计标准是综合反映灌溉水源对整理区域用水的保证程度。灌溉设计标准越高,灌溉用水得到水源供水的保证程度越高。所以,它是项目规模、投资和效益的重要指标。表示灌溉设计标准的指标有两种,一种是灌溉设计保证率,另一种是抗旱天数。灌溉保证率(p)是指土地整理区的灌溉用水量在多年期间得到保证的概率,以正常供水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数表示。灌溉设计保证率是进行灌溉工程设计时所选定的灌溉保证率。选定时,不仅要考虑水源供水的可能性,同时要考虑作物的需水要求。应根据水源和土地整理区的条件,拟定几种方案,从中选择一个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以便充分开发利用整理区水土资源。一般地,缺水地区和以旱作物为主的土地整理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较低,丰水和以水稻为主的土地整理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较高。抗旱天数是指作物生长期间遇到连续干旱时,灌溉设施的供水能够保证作物用水要求的天数。例如,某灌溉设施的供水能够满足连续50天干旱所灌面积上的作物灌溉用水,则该设施的抗旱天数为50天。一般地,旱作物和单季稻区抗旱天数可为30~50天,双季稻区抗旱天数可为50~70天。(三)除涝设计标准除涝设计标准是指排水设施计划达到的除涝能力,它是确定除涝设计流量和排水工程规模的重要依据。如果除涝设计标准定得过高,则排涝设计流量和排水工程规模过大,工程投资和占地多,但出现排涝设计流量的机率不多,工程利用效率不高,造成资金和设备积压,工程经济效益较低。反之,如果设计标准定得过低,虽然工程规模小,投资少,但抵御涝灾的能力很低,除涝的作用不大。所以,应根据自然条件、涝渍灾害、治理难易和工程效益等,进行全面权衡,综合分析确定。除涝设计标准一般用某一设计频率(或重现期)的几日暴雨在几日内排除,使作物不受淹来表示。它包括重现期、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三方面的内容,前两项决定着暴雨量的大小,再加上排除时间就决定了排涝流量的大小。目前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暴雨重现期为5~10年一遇,相应的频率为20%~10%。对于旱作物,通常采用1~3日暴雨1~3日排完,对于水稻一般采用1~3日暴雨2~5日排至耐淹水深。(四)道路设计标准道路设计的技术标准是对道路路线和构造物的设计与施工在技术性能、几何形状以及尺寸、结构组成上的具体尺寸和要求。土地整理区的道路设计主要是乡村道路和田间道路,基本上以供行人和各种农业运输工具通行为主。乡村道路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一般不列入国家公路等级标准。根据《土地整理开发整理标准》(TD1011~1013-2000),土地整理区道路可以划分为两类:田间道:主要为村庄之间以及村庄到田间的道路,一般宽度为4~8米。生产路:主要为田间道的联结道,是田间道进入地块的通道,宽度不大于2米。根据目前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土地整理中的田间道和生产路路面以非硬化处理为主。但经济发达地区和山区,路面等级标准可适当提高,以满足实际需要。四、土地整理工程布局与方案比选(一)工程布局原则通过实地踏勘、基础分析和确定各项工程设计标准后,
本文标题: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程序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609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