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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日期:2010-10-25前言本规程是根据省建设厅闽建科[2005]22号文要求,由福州市建设局组织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福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编制组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程实践经验,吸收借鉴省外的好做法,并结合实际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本规程共有6章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分类、工程设计、工程材料及设备、工程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本规程仅适用于福州市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省内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在执行本规程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函告省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组织单位:福州市建设局编制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编制人员:邹一平罗蜀榕林瑞良林峰宋建东王希俭郑文芳谢德玲肖友淦林光信陈志宏卓雄主审人员:陈芬程宏伟审定人员:刘德明陈晓凤陈礼洪林小洛唐丽虹王仁聪邱福强1总则1.0.1为规范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供水安全、卫生、适用、经济,制订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州市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室外给水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省内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1.0.3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防止水质污染、保护环境。1.0.4本规程规定所用的所有可能与水接触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影响水质,各项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规范的要求。1.0.5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未经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1.0.6室外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凡不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2术语、分类2.1术语2.1.1水厂输水干管deliverypipe由自来水厂向城区市政给水管网输送自来水的管道,简称出厂干管。出厂干管管径一般在DN600及DN600以上。2.1.2给水主干管mainsupplyingpipe转输输水干管来水的给水管道。给水主干管管径一般在DN400及DN400以上。2.1.3配水管(网)distributionsystem,pipesystem从给水主干管引出、向接户管配水的管道。配水管管径一般在DN150~DN300。2.1.4环状管网pipenetwork配水管的一种布置形式,管道纵横互相接通,形成环状。2.1.5树枝状管(网)branchsystem配水管的一种布置形式,干管和支管分明,形成树枝状。2.1.6引入管servicepipe,inletpipe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普通用户引入管管径一般在DN150以下;大用户引入管管径一般不超过DN300。2.1.7接户管buildingunitepipe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直接与建筑物引入管相接的给水管道。2.1.8单路进水singleinlet用户只设一条接户管的给水方式。2.1.9双路进水doubleinlet用户设两条或两条以上接户管的给水方式。2.1.10贸易结算水表commercialsbalancemeter供水企业用于与用水户进行水费结算的水表。2.1.11用户user,consumer贸易结算水表所对应的部门或单位、集体、个人用户的统称。2.1.12用户给水管道userpipe贸易结算水表后的供水管道,产权归业主,维修管理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相关单位负责。2.1.13给水管道附属设备attachmentofwater-supplyingpipe给水管道中用于配水、安全、检测、计量等要求所设置的设备。主要的给水管道设备有:阀门、消火栓、市政取水装置、排气阀、泄水阀、水表(或流量计)、倒流防止器、水锤消除设备、测压、测流装置等。2.1.14给水管道配件water-supplyingfittings指给水管路中的转变连接配件(简称配件),用于管道走向、管径与管材的变化,管道引出分支管,管道与阀门等设备的连接。2.1.15给水管道标识物water-supplyingmarker用于标识管道位置、管径、埋深的标志桩、警示带与示踪带等。2.1.16给水管道附属构筑物attachingbuildingofwater-supplyingpipe用于保护管道和管道设备砌筑的构筑物,主要有:阀门井、管支墩、水表井、水表箱、排气阀井、排泥湿井、消火栓井、市政取水井(箱)等。2.1.17管网叠压供水设备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接入以叠加方式来提升供水压力、向用户(或高位水箱)供水的具有智能化调控功能的装置。2.1.18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民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包围、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2.1.19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包围、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2.1.20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2.1.21混合型住宅小区既有多层、中高层住宅,又有高层住宅的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商业与住宅合建的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2.1.22用户的立户指用户向供水企业申请用水并装设单独的收费计量水表(贸易结算水表)及由此建立相应的用户收费账号和用户名称的过程。2.2分类2.2.1住宅类别1低层住宅一层至三层的居住建筑。2多层住宅四层至六层的居住建筑。3中高层住宅七层至九层的居住建筑。4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注:本规程中将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统一简称为多层住宅。2.2.2综合楼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2.2.3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多层或高层建筑。2.2.4用水性质分类1临时性用水指向用户工程施工提供的城市用水。2永久性用水指满足用户功能使用的城市用水。2.2.5用户分类1施工用户指申请施工用水时所提供的水表用户收费账号与名称相对应的用户。2集中用户指贸易计算总表用户收费账号与名称相对应的集中用户。3消防用户指从市政消火栓上取水、满足城市消防需要的部门。4市政用户指从市政取水栓上取水、满足城市绿化、浇洒道路需要的部门或单位。5住宅小区公共用户指住宅小区内部的公共用户,包括小区内部承担消防、景观、绿化、卫生等公共用水水费缴交单位,其中消防用水包括室外消火栓、室外消防水池、室内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等的用水。6个人用户指具有独立产权的单元或独立住宅用户。3工程设计3.1设计文件编制深度3.1.1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文件一般由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部分文件组成。对于小型简单工程(非水厂输水干管)设计,参照本规程可适当简化,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3.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应能满足投资估算、经济评价、设计招标及业主向主管部门送审等要求。3.1.3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应能满足控制工程投资、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等要求。3.1.4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应能满足施工招标、施工安装、材料设备订货、非标管材、配件制作及工程验收等要求。施工图主要内容包括:1图纸目录包括图纸名称、图幅、张数和备注。2设计说明1)应注明设计的依据文件、定线的批准、管道走向、管径及管长、管材及接口方式、防腐措施、管沟断面及基础处理等;2)应说明所套用的各种标准设计图;3)应说明管道试压等级和施工注意事项;4)应有图例说明;5)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设计,应说明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供水区域划分、楼盘的工程概况、水表选用等内容。3材料与设备表应编制管道材料及设备表、建(构)筑物一览表。4市政给水管道平面图宜在1:500(或1:1000)比例的带状现状地形平面图或规划道路平面图上设计。带状图宽度,以能标明管道相对位置的需要而定,宜为管道两侧各50m以内或道路两侧红线外各10m范围内。平面图的设计内容应包括:1)管径;2)现状道路或规划道路中心线或测量中心线,中心线桩号,中心线的折点坐标;3)现状及规划市政给水管道的内容;4)管道与道路中心线的距离或与永久性地面构筑物的相对距离;5)管道折点坐标(或以桩号、路中距离代替),管道中线的方位角;6)管道上的节点布置和节点大样及索引;7)相交或相近平行的其他管道现状;8)指北针方向、相关道路名称。5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平面图包括住宅小区或工业区等,宜在1:500比例的小区总平面布置图上设计。平面图的设计内容应包括:1)管径;2)水表口径、水表的用水性质;3)管配件名称、管道支墩形式、消火栓的位置;4)小区内各座建筑物的编号、层数、名称及相对标高;5)管道上的节点布置和节点大样及索引;6)泵后加压管、室内消防管、室外消防管、区域室内消防管等其他管道现状及规划;7)指北针方向、道路名称。6横断面图综合表示各种管道的相对位置关系,包括道路横断面图,小区室外管道横断面图由规划设计部门提供,市政道路管道横断面图由道路方案设计部门提供。7纵断面图市政道路管道应设计管道纵断面图,纵断面图应与市政给水管道平面图相互对应。以平面图管道对路中心线的投影为横轴,横轴的比例应与平面图一致(1:500或1:1000);以高程为纵轴,纵轴的比例为1:100或1:200。纵断面图应标注:1)设计控制点、管件等位置和桩号;2)现状或规划地面高程、管中设计高程、管顶覆土厚度(或埋设深度);3)管径、管材、管道坡度;4)管件规格和数量、构筑物规格和数量;5)管道基础型式;6)管径>DN800的管道,在纵断面图上应标出地质钻探的位置及地质状况。8节点大样包括管道组合节点、非标管件加工、管道交叉处理及穿越河道、铁路与公路等特殊地段的管道施工大样。9支墩、井室结构图包括支墩、井室工艺结构图及钢材(钢筋、板材)用量表、混凝土用量表等。10制图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制图标准。3.2水量、水质和水压3.2.1设计用水量应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水资源状况、气候、用水习惯等,根据现行国家用水量标准、规范中用水定额的要求,本着节约用水原则,综合分析确定。主要由下列用水量确定:1居民生活用水量;2公共建筑用水量;3工业企业用水量;4绿化用水量;5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6道路、广场用水量;7公共设施用水量;8消防用水量;9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3.2.2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等要求。其他给水系统水质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3.2.3设计水压应结合供水区域地形地势、建筑物高度等现状,根据现行生活、工业及消防给水等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综合分析计算确定。3.3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设计3.3.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1997年版)等规范、标准的要求。3.3.2市政给水管道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给水专项规划与市政管网布局现状综合考虑,并进行水力计算。3.3.3水厂输水干管一般不宜少于两条,当有安全贮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措施时,也可修建一条输水干管。输水干
本文标题: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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