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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1Technicalcodeforengineeringofsecurityandprotectionsystem目录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二、安防工程的现场勘察要项三、安防系统构成的设计要素四、安防系统的软硬件功能设计五、系统集成与其它应考虑的系统性能六、安防工程传输系统的选择原则七、安防系统的基础支持─供电、防雷与接地八、安防系统的核心─监控中心九、安防工程施工十、安防工程的检验与验收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被防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设投资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要求,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安全防范应用系统。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以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适应系统维护和技术发展的需要。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应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可靠而适用的设备。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检验认证合格。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应遵循下列七项原则: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满足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保障性要求。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总规范提出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遵循的七项基本原则、安全防范三种基本手段和三个基本要素(探测、反应、延迟),以及安全性设计、可靠性设计、电磁兼容性设计、环境适应性设计、系统集成设计等观点具有创新性,既总结了我国安防工程实践的经验,又吸收了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的新要求,能较好地适应科技发展的趋势,体现了安防标准化与时俱进的精神。安防工程的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可以避免由于重复设计、重复施工造成的资源浪费,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人力防范(人防)执行安全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人员和/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实体防范(物防)用于安全防范目的、能延迟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技术防范(技防)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和/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和防护功能的安全防范手段。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探测detection感知显性风险事件或/和隐性风险事件发生并发出报警的手段。延迟delay延长或/和推迟风险事件发生进程的措施。反应response为制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动。误报警falsealarm由于意外触动手动装置、自动装置对未设计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部件的错误动作或损坏、操作人员失误等而发出的报警。漏报警leakagealarm风险事件已经发生,而系统未能做出报警响应或指示。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安全防范的三个基本要素(探测、反应、延迟)必须相协调,探测、反应、延迟的时间必须满足公式:(T探测+T反应)<T延迟的要求,否则,系统所选用的设备无论怎样先进,系统设计的功能无论怎样多,都难以达到预期的防范效果。安全防范技术是一门跨学科、跨专业,多学科、多专业交叉融合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技术。在综合应用各种新技术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探测、反应、延迟三个基本要素的协调和技防、物防、人防三种基本手段的配合,才能实现防范风险的最终目的。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防护对象(单位、部位、目标)由于面临风险而需对其进行保护的对象,通常包括某个单位、某个建(构)筑物或建(构)筑物群,或其内外的某个局部范围以及某个具体的实际目标。周界perimeter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监视区surveillancearea实体周界防护系统或/和电子周界防护系统所组成的周界警戒线与防护区边界之间的区域。防护区protectionarea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的区域或部位。禁区restrictedarea不允许未授权人员出入(或窥视)的防护区域或部位。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盲区blindzone在警戒范围内,安全防范手段未能覆盖的区域。纵深防护longitudinal-depthprotection根据被防护对象所处的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整个防范区域实施由外到里或由里到外层层设防的防护措施。纵深防护分为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两种类型。纵深防护体系longitudinal-depthprotectionsystems兼有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的防护体系。均衡防护balancedprotection抗易损防护anti-damageableprotection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关于“实体防护系统”的问题关于“安防工程效益评估”的问题安全防范工程有效性的评价问题,应包括技防、物防、人防的有机结合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且“评估”问题应是一个较长时期的综合统计结果,进行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关于其他高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问题本规范仅对文博、银行、民用机场、铁路车站、国家重要物资存储等部门高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提出了要求。实际上,还有许多高风险的对象(如核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军械库等)按照国务院第421号令的有关规定,TC100将与有关部门协商,陆续制定其它高风险对象的“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的有关规定。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立项↓*现场勘察*设计任务书↓工程招标与合同签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程设计*方案论证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正式设计操作说明书↓系统试运行与技术培训↓工程费预算系统初检↓工程检验施工验收(含隐蔽工程)↓工程验收技术验收↓工程移交资料审查二、安防工程的现场勘察要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全面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本身的基本情况。1)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与所要求的防护级别。2)被防护对象的物防设施能力与人防组织管理概况。3)被防护对象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群体的基本概况:建筑平面图、使用(功能)分配图、通道、门窗、电(楼)梯配置、管道、供电线路布局、建筑结构、墙体及周边情况等。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论证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任务书和现场勘察报告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必须组织方案论证。方案论证由建设单位主持,业务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及一定数量的技术专家参加,对初步设计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对其技术、质量、费用、工期、服务和预期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落实后,方可进行正式设计。二、安防工程的现场勘察要项风险等级levelofrisk存在于防护对象本身及其周围的、对其构成安全威胁的程度。防护级别levelofprotection为保障防护对象的安全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的水平。安全防护水平levelofsecurity风险等级被防护级别所覆盖的程度。安全防护水平,是一个定性概念。需要在系统运行一定时期后(例如一年、两年),对其防范效果做出综合评价。由于它所涉及的因素较多(包括人防、物防、技防及其它方面),需要建立一个比较科学、比较完备的评价体系。二、安防工程的现场勘察要项调查和了解被防护对象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1)地理与人文环境。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周围的地形地物、交通情况及房屋状况;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当地的社情民风及社会治安状况。2)气候环境和雷电灾害情况。调查工程现场一年中温度、湿度、风、雨、雾、霜等的变化情况和持续时间(以当地气候资料为准);调查了解当地的雷电活动情况和所采取的雷电防护措施。3)电磁环境。调查被防护对象周围的电磁辐射情况,必要时,应实地测量其电磁辐射的强度和辐射的强度和辐射规律。4)其他需要勘察的内容。二、安防工程的现场勘察要项按照纵深防护的原则,草拟布防方案,拟定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位置,并对布防方案所确定的防区进行现场勘察。1)周界区勘察——周界形状、周界长度;——周界内外地形地物状况等;提出周界警戒线的设置和基本防护形式的建议。2)周界内勘察——勘察防区内防护部位、防护目标;所有出入口位置、通道长度、门洞尺寸等;门窗(天窗)的位置、尺寸3)施工现场勘察——勘察并拟定前端设备安装方案——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方案。——勘察并拟定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方案。监控中心面积。设备布置与安装位置。线缆进线、接线方式。电源。接地。二、安防工程的现场勘察要项现场勘察结束后应编制现场勘察报告。现场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进行现场勘察时,对上述相关勘察内容所做的勘察记录。2根据现场勘察记录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系统的初步设计方案提出的建议。3现场勘察报告经参与勘察的各方授权签字后作为正式文件存档。三、安防系统构成的设计要素安全防范系统构成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防范系统一般由安全管理系统和若干个相关子系统组成。2安全防范系统的结构模式:按照系统集成度的高低,安全防范系统分为集成式、组合式、分散式三种类型。3各相关子系统的基本配置,包括前端、传输、信息处理//控制管理、/显示记录四大单元。其各单元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4现阶段较常用的子系统主要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系统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以及以防爆安全检查系统为代表的特殊子系统等。三、安防系统构成的设计要素安全防范系统(SPS)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安全防范(系统)工程(ESPS)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三、安防系统构成的设计要素入侵报警系统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出入口控制系统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三、安防系统构成的设计要素电子巡查系统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对进、出停车库(场)的车辆进行自动登录、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或网络。防爆安全检查系统检查有关人员、行李、货物是否携带爆炸物、武器和/或其他违禁品的电子设备系统或网络。在现行国家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中的定义为:利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或网络。出入口控制系统相关标准•GA/T394-2002《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出入口控制系统通常是指:采用现代电子与信息技术,在出入口对人或物这两类目标的进、出,进行放行、拒绝、记录和报警等操作的控制系统。放行拒绝记录报警出入口控制系统主要由识读部分、传输部分、管理/控制部分和执行部分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组成。识读部分管理/控制部分执行部分出入口控制系统识读部分物品人员生物特征识别指纹掌型眼虹膜面部语音特征签字人员编码识别普通键盘乱序键盘条码卡磁卡IC卡感应卡物品特征识别金属物磁性物爆炸物放
本文标题:安防系统工程的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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