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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境,理顺招投标监管体制,切实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出发点,以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加强效能监督和加大执法力度为手段,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明确目标要求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强化招投标标后的监管,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阴阳合同”、监管薄弱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招标2投标市场体系,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三、落实任务、措施和责任(一)把好应进必进关1、按照“同城合一”的原则,凡按规定应该招标(拍卖)的项目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全部纳入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范围,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和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规避。2、加强与招标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设单位必须凭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下达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方可与中标单位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建设部门方可下发施工许可证书,财政等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二)把好项目准入关1、坚持投标报名实名制。报名时要求是投标单位派员来,且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加盖当地劳动社保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单查验。2、严格资格审查制。我局在办理项目招标报批时,必须严格审查报批项目的立项批文、设计图纸、工程投资预算评审报告、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材料,确保项目招标发包条件合格。投标人报名时严格审查投标人相关的资质证件,以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格核3查。①严格投标人资质审查。在接受报名时,严格审查投标人的“一照三证”,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投标人资质符合报名条件;②审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对拟任投标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一是严查单位,要求上述人员的证件必须确保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保持完全一致。如没及时变更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等相关证件,证明其与投标单位有合法的人事和劳动关系。二是严查在建项目。对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我们要求不能有未完成的在建项目;③严把资格预审关。对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以及项目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符合性审查或进行有限数量制审定。对较多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需要限制数量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8-12家合格投标人。3、严把投标保证金基本帐户汇入、退付关。要求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帐户向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汇入。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回其单位基本帐户,坚持原帐户入,原帐户回。(三)把好开标、评标关1、推行法人到场制。凡是投资额达到200万的项目开标时必须4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必须由本人签到,且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和身份证当场查验,再统一通过投影展示,全体投标人查验、监督。2、严把评委关。评委采取开标前半小时电脑随机抽取。抽取时必须在招标局监督股、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亲自操作。对抽取到的评委采用电话免提方式当场通知,告知其必须马上关闭通讯工具,准时赶到开标地点。除此以外,不得告知其他信息。评委进场后必须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接受纪律教育,签订廉政评标承诺,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评标。对通用项目的评标坚持采取不含标底的明标方式,即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评标办法,让摇球机来决定下浮点(标底)或中标人。对投资额度较小的通用项目,一般只要求做商务标;对技术难度不大但投资额度较高的项目,技术标仅作合格性审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四)严把标后监管关1、实行押证考勤制。投标人在中标后,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上岗证须当场押给县建设局,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跟班作业,严格考勤,缺勤课罚。2、实行日常督查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县建设局和建设单位对项目施工情况实行日常督查和考勤,确保上述押证人员到岗到位。3、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建立由县建设局为主体、招标局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深入工程建设工地,对中标5单位的项目建设组织管理、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联合稽查。4、严把合同签订关。要求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有我局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场。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为基准,严禁更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严禁签订“阴阳合同”。5、监督结算资金划拨关。要求建设单位的工程付款方式以公对公的形式结算,结算款划拨到投标人帐户,严禁划拨到个人帐户或现金结算。(五)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的建设1、实行项目招标“五公开”制度。在招标活动中实行“五公开”,即依法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招标或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招投标或采购的要求和准入条件,公开评标或采购办法及标准,公开中标结果或成交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公开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使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全过程在公开、透明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进行。2、建立健全对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大力推进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大力推进招投标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专业工程“同体监督”的问题,协调并规范《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3、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投诉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受理方式和受理程序,规范案件移送和责任6追究制度,定期发布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三、保障措施1、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聪文为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韩龙云、副局长王辉龙为副组长,工会主席刘件云、执法稽查股股长罗外德、监管股股长陈俊懿、办公室主任陈头明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落实监管责任。局领导小组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标后监管负总责,各相关股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领导小组要及时发现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3、加大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力度。健全和落实招标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资质挂靠、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监管薄弱等违法违规行为。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二○一一年五月一十九日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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