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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南京分公司于4月份在《扬子晚报》上分别刊登了《服务无节限》篇(4.28,4.30刊)和《南京法德律师事务所受权通告》篇(4.29刊)广告。就此两篇三次广告江苏卓越形象媒体传播有限公司于5月9日进行了广告效果的调查评估,结果如下:前言样本结构中国电信网用户77.4%非中国电信网用户22.6%本次调研地点在电信鼓楼营业厅、中国邮政大楼(三楼)进行,共随机抽样100份。据抽样结果显示,77.4%的样本为中国电信网手机用户,22.6%为中国联通130网手机用户。广告到达率看到54.2%没看到45.8%样本总量的77.4%为此次广告效果调查的直接目标受众,其中54.2%看到过该两篇三次广告,广告累积到达率为54.2%,平均到达率为18.07%看过NO.123.1%看过NO.238.5%两期都看过38.5%广告认知度经出示卡片后,有38.5%的广告到达人群表示曾看到过,并较快回忆起NO.2号广告的内容,23.1%的人仅看过NO.1号广告,另有38.5%的人两则广告全都看过。很好20.0%好30.0%一般50.0%广告印象度在44.4%看到过NO.1号广告的人群中普遍认为该广告造成的印象一般;而看到过NO.2号广告的人则认为该广告很好的占20%,较好的占30%,50%的人反映一般。总体效果NO.2号广告好与NO.1号。16.67%27.78%55.56%0.0%10.0%20.0%30.0%40.0%50.0%60.0%节假日期间仍正常营业坦城沟通,服务无限对长期欠费用户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广告内容认知受众对NO.2号广告的内容关心程度较高,有55.56%曾仔细阅读过该内容,在调查过程仍有一部分受访者索取样张和抄写电话,表示“想去咨询有关事宜”(这些人多为替人代办手机者)对NO.1号广告传达的信息内容受众理解度相对较好。广告方式的认知适合69.4%不适合30.6%69.4%的广告受众认为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长期欠费用户的缴费是合理的,行之有效的,而30.6%的人则认为这种方式“不适于应特殊情况而欠费的用户”,他们认为通过“邮寄缴费单”或“计帐卡”的方式更适合用户的保密。从上述调研结论我们可以看出,小版面、读者关心度低的广告所产生的印象远不如大版面、关心度高的广告。后者更为深刻;建议今后对长期欠费的用户仍采取“关受权通告”的形式,加强受众对广告的印象,增强紧迫感,督促他们产生行为。而对类似于“服务无节限”的关心度较低的广告则可采用提高暴露频次的方式,利用多种平面媒体组合,追求广告的累积到达率。调研结论
本文标题:广告效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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