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新闻广播电视实验中心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实验室管理规定
新闻广播电视实验中心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实验室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实验室的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和设备完好率,更好地为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如下:一、本实验室为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师生实验教学提供教学场地和设备器材,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训的学生必须先行阅读实验教学指导书,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教师的指导下操作设备器材。二、本实验室首先保证相关专业学生正常完成实验课程计划,录音室的使用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进行安排。三、本院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进行实验教学时凭证出入,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四、实验教学过程中不得利用实验设备器材制作与实验教学要求无关的内容;禁止利用室内设备器材播放与实验教学习无关的影视片。禁止私自拆机和接线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专业指导老师和实验管理人员同意,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五、进入本室内须衣着整齐,文明用语,讲究卫生、爱护公物。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废物纸屑和大声喧哗。禁止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录音室。六、本实验室接受本院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相关业务,须报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本中心根据书面文件的主项需要照章受理,予以安排。七、未经上级许可,工作时间以外本实验室不接待任何团体或个人。八、实验课完毕,按操作规程的要求依序关机,整理有关设备器材,归位摆放教学配套设施,关闭电源,检查无误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新闻广播电视实验中心
本文标题:新闻广播电视实验中心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实验室管理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797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