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安全教育安全第一平安是福陕西奥翔天越实业有限公司目录一、奥翔实业公司简介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三、建筑工程施工法律法规四、三级安全教育五、安全事故类型及典型案例六、特殊工种管理七、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八、常见安全色、安全标志陕西奥翔天越实业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施工总承包为主,具备一级劳务承包资质的专业化公司。现有40多个直属项目部,拥有各类施工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600余人,其中中级工程师3名,专业施工技术人员8000余人,可同时承揽四十多个较大工程和大型工程的主体施工任务,现年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近300余万平方米以上。公司总部办公地位于陕西西安,先后在哈尔滨、宁夏、甘肃、广州、陕西、河南、山西、青海、新疆等地施工作业,并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公司与中建总公司、中建(一局、三局、五局、七局、八局)、中铁(一局、二十局)、陕建(一公司、三公司、五公司、六公司、七公司、十一公司)、甘肃建投、中天建设、江都建设、南通总承包、长征地产、南泥湾地产等建筑总包企业合作,完成了一批又一批省、市重点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任务,先后获得鲁班奖,长安杯、雁塔杯、陕西省优质结构工程奖等众多奖项,创建了二十多个省市级文明工地。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地学习和吸收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的运用新工艺、新技术,以行业规范标准为依据,建立公司的施工作业指导手册,促进和打造劳务工程施工的常态化,标准化,适应时代发展的新的主力军。公司的理念是:诚实守信、合作共赢、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一、奥翔实业公司简介随着建筑业改革的深化,高层建筑越来越多、越来越高,机械化程度不断增大,而参加施工人员结构发生了极大变化,大批农民工参加施工,更显示出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紧迫感、必要性、重要性。不仅是特殊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一般工人、管理人员以及指挥者和各级领导都必须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否则无法适应建筑业的发展。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必要性新员工进场必须办理登记入册,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先不要让新手独立承担他难以驾御的工作—对新手要留意,更要培养!对新入场工人要特别关注辛勤工作赚钱好的生活(自己、家庭)我们辛苦工作到底是为了什么???健康的身体钱《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我们进行安全教育活动的目的并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敲响安全的警钟,防止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进行安全教育是各级组织的义务,更是职责!接受安全教育是全体职工的权利,更是义务!三、建筑工程施工法律法规(1)安全教育活动的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2)安全员配备标准什么是安全生产法规法规(法律规范)——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合。即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是必须执行的法律规范。安全法规的作用:1、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2、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3、安全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建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四个等级一级事故是指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二级事故是指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三级事故是指死亡3—9人,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四级事故是指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作业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源头未处理及事故整改方案未设立,事故措施未整改不放过;所有建筑业新入场、转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的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四、三级安全教育(一)、公司级安全教育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和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2.建筑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的一般知识;3.本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4.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和应吸取的教训。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等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就是要把国家和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它表明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2、我国安全工作管理的原则是:①“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安全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②“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杜绝那种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态度;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3、我国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有:(1)《安全生产法》;(2)《建筑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CJ130—2011)(9)《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第五十八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九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1、公司每季度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当时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同步进行。检查过程中应注重总结交流经验,抓好典型,好的给予表扬,评为优良工地,给予奖励,差点的给予批评,评为不合格工地,并要求项目部按要求整改到位。2、分公司(公司直管的项目由公司组织进行)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项目部每旬应结合施工动态,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项目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4、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整改须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生产班组应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做到不留有任何隐患。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或者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出谋划策,或者在抢险救护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部或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或经济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极不重视,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由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项经部或个人,将受到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或降级,构成犯罪的依据有关法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内容1.本项目工程生产特点,历史事故教训、预防事故的措施;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等;3.现场危险区域和事故多发部位及安全具体要求;4.个人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和必须遵守制度等。(三)、班组级(岗位级)安全教育内容1.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2.本工种使用设备、设备安全状态和注意事项;3.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五、安
本文标题: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81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