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第四章新闻与国家安全
第四章新闻与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第一节禁止煽动颠覆、分裂国家第二节保守国家秘密第三节禁止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第四节其他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活动10/13/2019第一节禁止煽动颠覆、分裂国家煽动煽动是一种言论形式,可以通过口述、广播、影视、戏剧、书画等来表现。它不同于其他言论,其特点是,一是表述方式的非理性,就是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二是内容的非事实性,如虚张声势,夸大其事,攻其一点,不及其余,造谣诽谤;三是直接面对公众,即公然散布;四是具有导致反常行为动的目的,不是“书生空议论”,而是希望激起他人的反常狂热,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10/13/2019一、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以煽惑、挑动群众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10/13/2019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特点:I.本罪的主要表现是公然散布“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大业的言论。II.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煽动行的宣传鼓动,就构成本罪既遂,而不问其反动宣传煽动效果如何,是否有人接受其宣传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III.我国《刑法》一百零三条,将整个犯罪行为设定为集合犯,因为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一般不能单独由个人实施,而只能有多人一起共同实施,对于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在量刑上规定了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和一般犯罪两个档次。10/13/2019•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10/13/2019地摊小贩—新疆首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东突”首领热比娅10/13/2019•她蹲过监狱,曾经是全国政协委员,坐拥新疆女首富的名号。在所有东突势力中,热比娅的资历算是最高的,成为几股主要东突势力的争夺对象。新疆原女首富热比娅在境外和3股势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头面人物,包括暴力恐怖犯罪的骨干分子一起,密谋筹划。特别是前不久在欧洲维吾尔人第二次会议期间,他们彻夜长谈如何制造暴力恐怖事件,破坏新疆五十大庆的活动,分裂国家。10/13/2019•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2014年3月1日21时20分左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车站发生的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组织策划的无差别砍杀事件。事件发生初期时媒体称之为“昆明火车站砍杀”,截至3月2日18时00分,已造成29死143伤,已有10名遇难者和多名受伤者名单被公布10/13/2019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相关条款(《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特点I.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为实施了下列任意一种或多种行为:以造谣、诽谤或其它方式煽动他人进行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其他方式,比如散发标语、口号等。II.本罪属行为犯。10/13/2019陈平福因发帖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13/2019•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中国特色——领导创造思想》、《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输家》、《我在自己的祖国被自己的仆人欺负》等34篇文章。起诉书认为,陈平福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政府,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0/13/2019•2012年12月14日,法院裁定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其代理律师何辉新认为,陈平福在博客上发布和转载的内容,主要是对人生际遇的不满,发发牢骚;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对社会现实的感悟,对一些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批评。他行使的是言论自由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何辉新说,如果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是很荒唐的,政府应该容得下批评。10/13/2019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相关条款(《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特点:1、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我国各民族间的团结友好关系。2、本罪的客观行为是以语言、文字等方式挑拨离间我国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煽动民族仇恨既可以是煽动汉族仇恨少数民族,也可以是煽动少数民族仇恨汉族,还可能是煽动一个少数民族仇恨另一个少数民族。煽动民族歧视,主要是煽动汉族歧视少数民族。3、本罪是行为犯,但把“情节严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二)煽动民族仇恨的处罚•1.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罪•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情节严重:动机恶劣、手段恶劣、多次进行煽动、造成严重后果、煽动人数较多等•2.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第250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的客观行为是在出版物中刊载了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人格、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或民族传统的内容;•情节恶劣:多次、侮辱性强•严重后果:破坏民族关系,造成民族纠纷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第47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有关内容的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尚不构成犯罪。孙元河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2003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孙元河因仇视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先后向北京市宣武区牛街清真寺阿訇、北京市回民中学、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等单位及个人,匿名撰写并邮寄8封含有侮辱、恐吓内容的信件,公然煽动对回族的仇恨和歧视,严重违反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扰乱了我国民族工作秩序,严重侵犯了我国广大回族群众的平等权利和民族尊严。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案例:•1994年3月,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编制了淫秽图书《奇异的性婚俗》内文底稿、目录和内容提要,伪造了“河南人民出版社付印通知单”底样。1995年11月2日,王某在明知没有跨省委印手续的情况下,携带《奇异的性婚俗》一书的全部底片和陈某伪造的“河南人民出版社付印通知单”和“证明”,到河北省满城县燕龙印刷有限公司找到被告人刘某,联系印刷。刘某在明知本公司不具备承印外省正式出版物的资格和没有跨省委印手续的情况下承接了印刷业务。至案发前,《奇异的性婚俗》一书发行至全国36个城市,共计62080册。经有关部门鉴定,《奇异的性婚俗》确属淫秽出版物。因该书有歧视、侮辱伊斯兰教的内容,各地穆斯林群众纷纷上街游行、示威,提出强烈抗议,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和严重后果。10/13/2019三、煽动群众抗拒法律实施罪《刑法》相关条款(《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一)煽动群众抗拒法律实施罪的特点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本罪的行为必须是以语言、文字等方式上动群众采取暴力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一般的指责某些法律、发表对某些法律的不满言论,既是是错误的,也不能构成犯罪。3、本罪也是行为犯。案例:2000年7月底,湖北市利川市董明永、谭世乾商议组织村民闹“减负”。同年10月23日,二被人到本市元堡乡大井村冉瑞文处取回中共中央[1996]13号、[1998]18号文件,复印后在柴家湾村组织村民以学习中共中央文件为由,举行非法集会,煽动群众抗交税费。2000年11月19日,被告人董明永、谭世乾组织柴家湾村村民300余人,在柴家湾小学礼堂举行非法集会,煽动群众抗交税费。2000年11月23日,本市团堡镇政府派出周元碧等人到柴家湾村了解情况,宣传税费征收政策,被告人董明永、谭世乾组织村民约600人将周元碧等人围住,并提出“13条”意见,要其当即答复,答复不了不准离开。当天周元碧等人被围困约6小时。第二节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一、国家秘密的定义及范围(一)定义按照不同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国家秘密的密级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二)国家秘密的内容《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规定:1、国家事务中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政党的秘密事项符合国家秘密性质的,也属于国家秘密。《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列入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有五项:1、削弱国家的防御和治安能力2、影响我国的技术在国际上的先进程度3、失去我国技术的独有性4、影响技术的国际竞争能力5、损害国家声誉、权益和对外关系。军事禁区等特殊地点和场合禁止拍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区,禁止对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使用军事禁区的摄影、录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资料,应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审查同意。”案例:运载火箭事件泄密1981年9月20日,我国首次运用一枚运载火箭发射了三颗人造地球卫星,新华社制作了简单报道。9月22日,北京一电台播发了一篇《太空奥秘多桂冠》的稿件,9月23日,北京某晚报又刊登了《我国第九颗人造卫星》的文章,并配发了三张照片。这两篇文章对人造卫星的运行轨道,无线电遥测频率等进行了详细报道,这些都被外国情报部门搜集。擅自写稿投送电台和报社的一名工程师受到了严厉的处分。•1964年4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记者袁木等人写的长篇通讯《大庆精神大庆人》。这是第一篇公开向全国报道大庆石油会战的长篇通讯。日本从中获悉中国已建立了一个新的大油田大庆,这篇通讯附有一张“铁人”王进喜等5名先进工作者的合影。照片中,王进喜等身穿大皮袄,头戴大皮帽。日本人根据照片上王进喜等人的衣着判断,大庆应在冬季零下30度的东北,大致位于齐齐哈尔与哈尔滨之间。•大庆油田建设初期的五面红旗一张照片泄露大庆油田机密•1966年7月,《人民画报》刊登了“铁人”王进喜的一张照片:头戴大狗皮帽,身穿厚棉袄,顶着鹅毛大雪,握着钻机手柄眺望远方,在他身后散布着星星点点的高大井架。日本人根据照片中王进喜所握手柄的架式,推断出油井的直径;从王进喜所站的钻井与背后油田间的距离和井架密度,推断出了油田的大致储量和产量。•1966年10月,《人民中国》杂志有篇歌颂大庆和大庆人的通讯,其中在介绍王进喜时有以下文字:“王进喜一进马家窑,望着一片荒原,兴奋地说:‘好大的油海!这一下可把石油工业落后的帽子甩到太平洋去了!’”这句话给日本人提供了两个信息,一,大庆油田在马家窑;二,这是个产量非常高的油田。•日本人推测中国的炼油设备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中国一会出口原油,二会进口炼油设备。日本很快派出两个代表团到中国进行谈判,一个是谈判购买原油的代表团,一个是向中国出口炼油设备的代表团。由于他们掌握了中国的实际情况,谈判非常顺利,日本获得了巨大利润。10/13/2019案例:魏京生案件•1950年5月20日出生,祖籍安徽,曾是北京动物园电工。•在我国对越自卫反击战刚刚开始时,主动向外国人泄露国家军事机密,并撰写反动文章和主编反动刊物《探索》,在北京、天津散发。10/13/2019魏京生早在1979年就因向外国人提供我国重要军事情报,并公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活动,以“向外国人出卖军事情报”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北京市中级人
本文标题:第四章新闻与国家安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8374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