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浅谈建筑工地的用电安全
浅谈建筑工地的用电安全摘要:本着对职业的安全信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排查建筑工地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及整治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使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够双双攀升,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关键词:安全用电整治隐患一、施工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1、用电技术安全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不到位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2、“电工”培训持证上岗不规范,习惯性违章也许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流动性、分散性大,人员散、难于管理;也许是因为现在培训考试办证取得资格的难度加大,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施工企业虽具备资质进行招投标承建工程,但持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的电工很少。这样,在实际操作时,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自以为是,求快图省事,有时冒险,耍弄个人英雄主义,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出现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3、对用电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性质,因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不太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所以,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以致最终酿成大祸。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是,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有少数工地偶然装设,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载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以为买一个安上就可万事大吉、一装了事,殊不知漏电保护器不仅仅是有必要装设,而且还需要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送检、试验和记录的。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现行市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6、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杂乱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拉,零乱混杂,既没有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者被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7、缺乏电气设备检验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定期进行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项目的电气预防性试验。8、带电作业不规范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且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保护措施和监护人。二、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有关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雷击、雷雨多发的春夏两季,通常是建筑施工黄金时期,同时,恰巧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季节,整治建筑施工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希望相关部门,特别是施工企业,为了国家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清理整改,防患于未然,所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和规范。1、摆正位置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3、加大投入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4、强行整改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1)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碍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露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器具。(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5、依法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建筑施工供用电安全问题提到领导议事日程上来,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参考文献:[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低压安全工作规程》
本文标题:浅谈建筑工地的用电安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4942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