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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华德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教案最新就业形势分析与展望;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当前就业形势。教学内容: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就业难”现象及深层次原因、大学生就业政策、2011年就业形势分析。教学目的与要求:剖析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现象及深层次原因;结合国家、省、市、及学院在大学生就业所制定和出台的相关促进政策来提升学生面对“就业难”的信心。采用学院就业先进典型案例,引导学生。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设计:一、中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历史演变(一)中国的大学生就业政策经历了三个阶段:1、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分”;建国初到80年代中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称为“统包统分”模式(“包办婚姻”模式),特点是“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2、教育体制改革下“双向选择”;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它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改革的重要标志。它明确指出,对于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生,其“毕业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这项决策为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传统的“统招统分”制度逐步改革,形成了以“供需见面”为主要形式,以“双向选择”为指导目标的就业政策(“自由恋爱”新模式)。“双向选择”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的结果,对大学生和用人单位而言:“双赢”。3、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自主择业”。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它是“自主择业”就业模式的政策依据。它明确指出:改革高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享受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位奖学金的学生),实行在一定范围内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尽管国家已经提出了“自主择业”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但到目前为止,“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仍是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和主要模式,因为“自主择业”的大学生就业政策还需要一个过渡过程。二、“就业难”现象及深层次原因(一)由国情决定了中国劳动力供大于求。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在就业上可以概括为“一大、三多、一少”。“一大”是指我国人口基数大。尽管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人口出生率下降,但是每年要新增1000万的人口。“三多”是指农民工多、国企下岗职工多、毕业大学生多。“一少”是指就业岗位少。据统计我国每年正常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大约在1000万左右;每年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力在1700万左右,这样就可以粗略的算出每年过剩700万。逐年累计,形成“滚雪球”效应,就业压力越滚越大。金融危机刚过,实体经济受到影响,经济下滑,可提供的就业岗位要缩减。(二)大学扩招增加了毕业生的供应量,也相对加剧了就业难。十几年前,在中国高校兴起了“大跃进”,并校风、扩张风导致招生能力成倍的增加。在校大学生人数与八十年代比增加了15倍,大学扩招之后我们评价利弊。正面效应在于大学的扩招提升了我们高校的水平,提升中华民族的教育程度,促进了教育拉动消费,促进了教育产业化。负面效应在于大学生毕业就业压力增大了。高校贷款高扩招,造成现在高校普遍高负债、高贷款,纷纷陷入了财政危机。现在我们回头看,发现当时的大学扩招有一个误区,只讲扩招不讲转向,重数量扩张轻内涵增长。我国七十年代恢复高考的时候,每年录取大学生人数在20万到30万之间,那时叫精英教育,培养的大学生是社会天之骄子。随着扩招使大学生人数是原来的几十倍,但我们的教育理念依然是过去的精英教育,没有适时转向能力型的大众教育。严重的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造成了今天的结果。(三)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脱轨造成大学生就业相对过剩。我国过去基本是应试教育、灌输式教育,三千年前孔夫子提出“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教育,五十年代学前苏联凯洛夫教育学搞专才教育、精英教育,这些教学观念在当今仍然挥之不去。我们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脱节,还是按照学科性引导这种评估标准,引导大学校长的热点在招生上为了创效益,在学科建设上为了争名气,很少有关注就业的问题。现在市场上人才的结构是白领过剩,蓝领短缺,缺乏技能型、应用性人才,而学科型、科研型人才相对过剩。(四)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导致大学生就业呈现“倒金字塔”状况。现在的人才需求是基层的多,机关的少,呈“正金字塔”形。而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格局却是浮在上面的多,沉到基层的少,呈现“倒金字塔”结构。大部分学生毕业都愿意留在城市,不想去农村去基层工作。这是城乡二元化结构造成的。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学习前苏联的模式,进行城乡分治,二元结构,造成城乡待遇和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所以大学生就不愿意去基层工作。比如,县城一缺教师二缺医生,但是很多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不愿意去县城,生活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和城市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造成宁可在城里待业,也不去基层创业的情况。所以现在无论从社会的角度看、从政府的角度看、从高校的角度看、从大学生自身的择业心态看,都要进行一场彻底的改革和转变。解决我们高校过去培养人才高分低能的现象和大学生择业上眼高手低的问题。有健康的就业心态,才能使就业有健康的循环和发展。三、大学生就业政策(一)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含义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国家就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体现了一定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导向,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对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大学生就业政策的特点1、公开性公开性是指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所有方面和环节必须为所有当事人,包括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公开。2、公平性我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就业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十三条又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能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3、公正性为了体现平等竞争的原则,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岗位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应聘学生进行认真的考核,建立科学的毕业生考评、录用体系。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时,应如实反映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情况;学生必须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我情况并提供有关学生成绩和获奖证明,不得篡改成绩或提供虚假证明。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学校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有违平等竞争的行为,他方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绝履行就业协议所议定的本方义务。(三)大学生就业政策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进行分类,同样可划分为三类:即大学生就业的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大学生就业的总政策是指规定大学毕业生安置、使用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的各种政策;而基本政策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就业模式、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纪律、各项基本规定以及各种地方政策;具体政策,顾名思义,其内容比较具体,主要指的是关于特殊群体、特殊行业、特殊地区的就业政策。1、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总政策当前,国家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总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文件中。一个是2002年3月4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19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另一个重要文件是在国办发[2002]19号文件发布之后,2002年10月14日印发的教学[2002]16号文件,即《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内容体现了现在及今后一定时期内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主要政策精神。由此,大学生就业的总政策主要包括:认清形势、深化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制;调整人才培养结构;解决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的有关问题;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整顿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程序;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领导;转变用人机制,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发挥市场作用,建立高校毕业生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原则规定。2、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1)、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机制毕业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于是,形成了当前大学生就业机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2)、实行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工作体制。中央建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都按照要求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3)、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从制度层面解决了非公有制单位聘用毕业生所存在的问题,包括: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大专)毕业生等。二是凡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原则上一律面向高校毕业生来进行,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在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同时,拓宽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在中办发[2005]18号文件中,更明确地指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人才队伍的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如下政策法规,具体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青联发[2003]26号)、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教学司[2001]64号)等。(4)、规范就业市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维护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市场政策从性质上一般可以分成三个层次: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根据法律制定的一些规定:重要的有《劳动法》、《合同法》、《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务院各部委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制定的部门规章、重要通知等。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等。各地区或者各学校出台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国家要求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严格规范各种毕业生招聘会秩序,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保护毕业生人身安全。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的,要及时严肃处理。(5)、宏观调控政策。宏观调控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入才结构的平衡而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大学生到基层、到中小城市企业、到农村、到西部等地区去就业的鼓励性措施。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6月颁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等政策。值得强调的是这次出台的《意见》通过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在户籍迁移、偿还助学贷款、考录公务员、报考研究生等诸多方面都提出了优惠措施。另外,人事部也制定了促进非公有制单位和中小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6)、派遣接收政策。派遣与接收政策是指在大学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过程中,国家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则。调配派遣对象为: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结业生以及国家计划招收的为地方培养的军队院校毕业生;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和高等院校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议,结合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拟定毕业生派遣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此外,还有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政策。如:社会保障政策、权利维护政策、招考录用政策、就业指导服务政策、大学生当兵入伍有有关规定等,以上这些政策构成了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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