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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课题名称论“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影响指导教师尹力学院法学院专业法学班级法学072班学生姓名徐元媛学号074050428开题日期2010年12月10日一、主要任务与目标:在充分研究国际私法经典学说“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成因、内涵及其地位的基础上,就其对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的影响进行较为系统和深入的分析并尝试得出一些结论,并最后完成题为《论“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影响》的论文的写作任务。经由毕业论文写作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运用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发现、分析、解决有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在有关研究工作中对中外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阅读、消化和运用的能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并使其掌握法学论文写作的基本技能;强调对学术规范的信守培养学生认真、诚实的学术态度。二、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主要内容:通过系统而深刻地剖析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的理论主旨和方法论,揭示其对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的巨大影响。基本要求:1.论文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一般不超过20个字,并尽量不使用副标题。2.在充分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和不少于3000字的文献综述。3.翻译与论文主题有关的两篇英文参考资料,并应用到论文的写作中去。英文资料不能选择国际条约和外国的立法,且应在10000字符以上,每篇中译文应不少于2000字。4.论文应结构合理,思路清晰,有较强的逻辑性;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充分;语言表达通顺和准确。5.论文写作应遵守学术规范,不能抄袭拼凑,且至少在10000字以上。三、计划进度:1.2010年×月×日—2014年×月×日,选题并与导师面谈以进一步确定正式选题。2.2010年×月×日前,按照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翻译两篇外文文献,将定稿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以及外文翻译上传于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同时将其纸质材料上交有关开题论证小组。3.2010年×月×日,进行开题论证,并根据开题论证小组老师的意见修改上述材料。4.2011年×月×日,提交初稿给指导老师。5.2011年×月×日,交二稿给指导教师。6.2011年×月×日—2013年×月×日,反复修改论文直至定稿。7.2011年×月×日,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终稿交给指导教师。8.2011年×月×日,第一轮答辩。9.2011年×月×日,学生根据学院毕业论文装订要求,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与过程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教务办。四、主要参考文献:[1]肖永平:《法理学视野下的冲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2]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赵相林主编:《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5]杜涛:《德国国际私法:理论、方法和立法的变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6]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7]李秀清:《日耳曼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8]许章润:《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9]卢峻:《国际私法之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0]沈宗灵:《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1]肖永平:《中国冲突法立法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12]刘甲一:《国际私法》,台北三民书局1995年版。[13]邓正来:《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14]【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许章润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15]【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法律冲突与法律规则的地域和时间范围》,李双元、张茂、吕国民、郑远民、程卫东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16]【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7]【德】马丁·沃尔夫:《国际私法》,李浩培、汤宗舜译,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18]【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于光远译,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19]张春良:《冲突法的范式进化论》,《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20]袁雪、刘春宇:《法律选择理论演进的法哲学渊源探讨》,《行政与法》2010年第1期。[21]张春良:《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萨维尼冲突法革命发生学之究竟》,《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22]袁雪:《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论渊源探讨》,《行政与法》2009年第3期。[23]耿勇:《单边主义法律选择方法》,《政法论坛》2007年第4期。[24]张飞、覃俊:《萨维尼的历史法哲学及其法律关系本座说——对两者之间的矛盾的反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年第3期。[25]顾崧:《现代冲突规则的生成、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26]黎四奇:《对萨维尼“民族精神”的解读与评价》,《德国研究》2006年第2期。[27]马珠芳:《萨维尼国际私法理论探析》,南京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28]栾国华:《萨维尼国际私法理论初探》,吉林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29]冯引如:《萨维尼对19世纪英美法学的影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30]杨奕华:《萨维尼法律思想与其国际私法理论之比较》,《清华法学》2003年第3辑。[31]李双元、吕国民:《萨维尼法学实践中一个矛盾现象之透视》,《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32]高兰英、蒋琼:《浅议近现代国际私法对“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扬弃》,《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33]肖永平、岳为群:《法律选择理论若干问题回顾》,《法学研究》2001年第3期。[34]肖永平、谭岳奇:《西方法哲学思潮与国际私法理论流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35]马德才:《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影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36]韩德培、杜涛:《晚近国际私法立法的新发展》,载韩德培主编:《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37]李双元、吕国民:《主张法律是“民族精神”体现的历史法学派巨子为何成为国际私法的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鼓吹者?》,载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编:《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论文集》。[38]宋晓:《论国际私法上的冲突避免》,《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39]冯克非:《试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规范化》,《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40]沈娟:《论发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载黄进主编:《当代国际私法问题》,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41]PeterNorthandJ.J.Fawcett,CheshireandNorth'sPrivateInternationalLaw(14thed.),OxfordUniversityPress,2008.[42]SymeonC.Symeonides,PrivateInternationalLawattheEndofthe20thCentury:ProgressorRegress?KluwerLawInternational,2000.[43]J.H.C.MorrisandP.M.North,CasesandMaterialsonPrivateInternationallaw,Butterworths,1984.[44]M.H.Hoeflich,SavignyandhisAnglo-AmericanDisciples,AmericanJournalofComparativeLaw,vol.37,No.1,1989.指导教师年月日系主任年月日
本文标题:毕业论文任务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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